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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及湖北省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確保各工作環節做到有章可循。
3.在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科研能力、實踐能力、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
二、組織機構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院負責制定相關規定并組織考務工作;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制定復試工作細則并組織實施。學校成立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研究處置研究生招生中的突發應急事件;學校和招生學院設立督察組,監督復試各環節工作情況,組織現場督查。
三、招生計劃
學校對招生學院下達2023年招生計劃,招生學院結合學科發展、學位點合格評估等制定各專業招生計劃。
四、復試組織
(一)復試分數線
1.各招生學院參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分數線(下稱國家分數線),結合招生計劃,自主劃定各專業復試分數線。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下稱少骨生計劃)復試分數線見 附件1: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docx。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下稱退役生計劃)考生報考專業為專業學位類型,單科及總分成績達到報考專業A類考生國家分數線。
(二)復試要求
1.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招生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制定本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在本學院網站主頁進行公告。
3.招生學院統籌考慮學科特點、生源情況和復試組織工作等實際情況,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復試方式可采用現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但同一專業必須采用同一復試方式。提倡現場復試方式。
現場復試需做好清潔消毒工作,準備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復試組織工作需規范有序,防止擁堵。面試時考生應在候考教室有序候考,切忌在走廊等過道處聚集等候。
采用網絡遠程復試需統一復試平臺,并采用雙機位視頻模式實現遠程復試和現場監控要求,采用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研究防范通過ChatGPT等AI技術作弊的有效措施。招生學院要做好考生復試系統操作指導和培訓,復試前組織考生進行復試系統調試和模擬演練,準確掌握考生復試條件,必要時積極為其提供遠程復試支持和幫助。針對網絡遠程復試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突發情況做好應急預案。
4.復試前,招生學院要加強考生誠信教育,簽訂誠信承諾書,嚴肅考風考紀。
5.復試前,招生學院要對考生進行“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6.復試時,招生學院應落實“三隨機”機制(隨機選定考生面試順序、隨機確定導師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加強復試過程規范性,詳細做好抽簽登記和復試情況記錄,并存檔備查。如英語單獨面試,復試專家至少由兩名導師組成。遠程復試和現場復試需全程錄音錄像和監督。
7.關鍵環節要落實“一崗多控,多崗監督”機制,分管招生工作院領導為直接責任人。關鍵崗位必須安排不少于2人同時開展工作,如命題、制卷、評卷、統分與登分、線下“三隨機”、調劑系統操作等工作至少由兩名老師一起完成,并簽字確認。
8.招生學院應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學院在復試的同時應當組織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招生工作人員或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9.學院督查組必須加強復試錄取工作全過程的巡視督查,對不符合國家政策的做法及時糾正,確保復試質量和規范。招生學院在復試前將復試方式、復試時間和地點等上報研究生院和巡視督查組。
10.復試結束后,學院應在第一時間立即上報筆試成績、擬錄取名單等材料。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考核和綜合素質考察兩部分,復試成績=專業知識考核成績*a%+綜合素質考察成績*(100-a)%(學院可根據學科特點自定專業知識考核成績權重,一般在20%-40%),滿分100分。
1.專業知識考核:滿分為100分。招生學院根據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進行專業知識考核,根據學科特點確定專業知識考核內容和形式。考核內容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試題,難易度適中,便于實時作答,試題不得重復使用。考核形式在復試工作細則中予以公布。
采用現場復試的,專業知識考核為閉卷考試,筆試時間不得低于2小時。
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專業知識考核可以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進行,若采用網絡筆試形式,考試時間不得低于1小時。
2.綜合素質考察:滿分為100分,包括面試考察(滿分55分)、外語能力測試(滿分25分)和一貫學業表現考察(滿分20分)。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主要考察專業能力、治學態度、創新精神、思想品德、心理等方面的素質和培養潛力;外語能力測試外語的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一貫學業表現主要考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成果或社會實踐情況、獲獎情況等。
3.加試:參加管理類聯考的考生、同等學力考生,須按規定參加相關科目加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是否加試由招生學院確定并在實施細則中予以公布。
(四)少骨生和退役生復試
少骨生和退役生復試工作由相關學院完成,錄取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復試考生名單見 附件1: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docx 、 附件2:2023年士兵計劃考生復試名單.xls。
(五)復試時間
第一批復試時間:3月23日-4月12日,學院需在4月12日17點前上報第一批擬錄取名單。
第二批復試時間:如第一批復試期間有未完成的計劃,待回收進行二次計劃分配后,進行第二批復試。復試時間初步定于4月13日-4月16日,學院需在4月17日上午12點前上報第二批擬錄取名單。
復試具體安排見招生學院實施細則。
(六)復試費
復試費100元/人,按學院指定繳費方式繳納復試費。在我校財務處網上繳費的,繳費操作辦法見 附件3-三峽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費繳費操作辦法.doc。未繳費者不予復試,繳費后未參加復試者不予退費。
(七)復試資格審核
請考生準備好以下材料的原件,按照招生學院指定方式和時間提交,用于復試資格審核。
1.初試準考證(如遺失,可在研招網重新下載打印);
2.身份證;
3.畢業證原件(2023年應屆畢業生為學生證,自考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自學考試成績證明、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提供所就讀高校出具的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證明);
4.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23年應屆畢業生),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往屆畢業生);
5.加蓋公章的大學階段成績單(最后學歷為本科或專科);
6.一貫學業表現信息簡表,及其證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會實踐情況、獲獎情況,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7.復試費繳費成功的截圖;
8.非全日制考生還需提供定向就業合同(合同模板見 附件4: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合同.doc),本人及在職單位需簽字蓋章;
9.若為退役生,還需提供加蓋公章的《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復印件和《退出現役證》;
10.已簽名的《誠信承諾書》和《知情承諾書》。
五、加分政策和照顧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生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生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符合以上條件且網報時申請了相關政策的考生,請于3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務協議書、考核合格證明、身份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
4. 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符合條件的有意考生請于3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定向就業合同、單位職工身份證明(或加蓋公章的單位公積金繳費證明)、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請考生將相關證明材料掃描壓縮后,在規定時間內發送到郵箱yzb@ctgu.edu.cn。除身份證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于擬錄取名單公示后一周內寄達研招辦。也可將相關證明材料直接送交我校研招辦審核(信息技術中心樓J-1519)。
六、調劑
(一)調劑條件
調劑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所列的基本調劑條件,且初試成績達到調入我校學科專業的復試分數線。
(二)調劑原則
考生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方可調劑: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我校設置的初考統考科目為數學(三)的,可接收初考統考科目為數學(一)或數學(二)的調劑考生;我校設置的初考統考科目為數學(二)的,可接收初考統考科目為數學(一)的調劑考生。反之不接收調劑。
我校設置的初考統考科目為英語(二)的,可接收初考統考科目為英語(一)的調劑考生。反之不接收調劑。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會計(MPACC)、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少骨生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出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入該計劃錄取。我校僅接收工程類少骨生全日制計劃調劑考生。
9.報考退役生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生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生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生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生初試加分政策。我校不接收退役生計劃調劑考生。
10.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11.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三)調劑程序
復試錄取專業與第一志愿專業不一致、全日制調劑到非全日制的考生,都需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下稱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1.招生學院需在調劑系統和本學院網站上公布學院相關學科專業的調劑辦法,發布調劑名額和調劑要求,可包括接受調劑的專業范圍、初試成績要求等。
2.考生查看調劑信息,填報調劑志愿。
3.招生學院查看調劑考生信息,向審核合格調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需在調劑系統中確認是否接受復試。
4.招生學院向擬錄取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需在調劑系統中確認是否接受待錄取。系統錄取專業需與公示專業一致。
所有調劑必須在調劑系統完成,未通過該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
(四)其他
1.招生學院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2.填報我校調劑志愿36小時后會自動解鎖,如未收到我校復試通知,考生可填報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鎖志愿,請考生提交解鎖申請(需手寫簽名)紙質文檔或照片給學院。
3.少骨生工程類專項計劃調劑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
七、錄取工作
1.總成績=初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100-b)%+復試成績*b%(學院可根據學科情況自定復試成績權重,一般在30%-50%)。
2.普通計劃考生錄取原則: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享受照顧政策考生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生源不充足的專業,原則上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
總成績相同時,如何確定錄取順序,學院應在實施細則里明確。
3.退役生錄取原則: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再按政治和英語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4.少骨生錄取原則: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總成績相同,再按政治和英語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原則見附件1 附件1: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docx
5.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資格審核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過程中如有不誠信行為且經查實者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低于60分為不及格,下同)不予錄取;
(4)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及格但筆試成績不及格者是否錄取由招生學院自主決定,可在實施細則中說明;
(5)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非全日制考生未與學校、在職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者不予錄取。
4.體檢
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一周之內,可自行選擇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通過郵寄或發送清晰電子文檔的方式將體檢報告于4月30日前提交給招生學院。學院需將所有擬錄取考生名單及體檢報告以學院為單位在5月30日前移交給校醫院保健科。
三峽大學在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在三峽大學校醫院進行體檢(需空腹),體檢費為172元/人,并在4月30日前將體檢報告交招生學院。
5.學費及獎助學金
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及獎助學金發放標準,按學校有關部門文件執行(參閱《三峽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6.入學核查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信息公開
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認真做好對公開信息的審定核準和咨詢解釋工作。
1.研究生院公布信息
(1)復試前,研究生院公布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公示享受加分政策和照顧政策的考生名單。
(2)公示擬錄取名單(含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及排名)。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擬錄取名單如有變更(如取消錄取、增補等),將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并說明情況。未經公示的名單一律不得錄取。
(3)公布舉報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
2.招生學院公布信息
(1)復試前,公布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包括各專業招生計劃(含專業代碼、專業名稱、學習方式、招生計劃、缺額人數等)、復試分數線及可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調劑系統開放時間、聯系咨詢電話等。公布復試科目參考書和考試內容說明。
(2)復試結束后,學院公示各專業擬錄取名單(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和排名情況)。
(3)公布本學院舉報申訴渠道。
3.考生咨詢和申訴。招生學院在擬錄取名單公布三日內可接受考生相關申訴。考生向學院復試督查小組遞交書面申請,督查小組全面受理,并將處置結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對處置結果仍有異議的,由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復核。
4.學校舉報投訴電話:0717-6393832(紀委),0717-6393256(研究生院)
舉報郵箱:jwjcc@ctgu.edu.cn
三峽大學
2023年3月22日
附件【附件1: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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