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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學
一、單項選擇題
1.C 【解析】直接考察刑法第十七條第 2 款:已滿十四周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該知識點必考知識點,幾乎每年涉及。如 2004 年單選題 1、下列行為中已滿 14 周歲不滿 16 周歲的人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是(B)。A、走私毒品 B、販賣毒品 C、決水 D、 拐賣婦女、兒童。
2.B 【解析】修正的犯罪構成。該知識點重點,2006 年單選題 3 曾經涉及到,而且比該題難度要大。如:2006 年單選題 3、甲教唆乙在某學校食堂的面粉中投放“毒鼠強”一包,造成數十人中毒死亡的結果。法院認定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 罪。甲的行為具備(D):A、標準的犯罪構成 B、復雜的犯罪構成 C、基本的犯罪構成 D、修正的犯罪構成。
3.D 【解析】不作為行為。該知識點為重點,2005 年單選題 3 曾經涉及到,難度比該題大很多,還涉及純正不純正的判斷。如:2005 年單選題 3、甲因為重男輕女,將妻子剛生下才 3 天的女嬰包裹好放在醫院門口,躲在一邊觀察。見有群眾 圍觀、議論,便放心離開。第二天一早,甲又到醫院門口察看,見女嬰還在,但女嬰卻因晚間氣溫過低被凍死。法官據此判 決甲構成遺棄罪。甲的行為屬于(C)。A、純正的作為犯 B、不純正的作為犯 C、純正的不作為犯 D、不純正的不作為犯
4.B【解析】直接考察刑法第十八條第 1 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5.C 【解析】直接考察刑法第二十一條第 3 款:第一款中關于避免本人危險的規定,不適用于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
----小結,單單從以上 5 道選擇題來看,選擇題或以法條直接出題,或以以往的題為基礎出題,但總的來看,難度有所降低 。
6.B 【解析】犯意表示和犯罪預備的區別。該知識點必考知識點,而且是 2005 年原題。如:2005 年單選題 7、下列哪一種情形,尚不能認為是犯罪(B)。A、甲打電話邀約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實施搶劫 B、乙向其朋友趙某表示要殺掉仇人陳某 C、丙為了盜竊張某家財產,毒死了張某家的看家犬 D、丁為方便對劉某實施搶劫,對劉某的活動規律進行跟蹤調查
7.A 該題難度為 O
8.B 【解析】間接故意。該知識點為必考知識點,幾乎每年涉及。如 2002 年單選題 6 和 2005 年單選題 9 選項 A。請注意以下內容摘自《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加強版》關于間接故意的解釋: 間接故意在實踐中一般通過以下三種情況表現出來:
(1)是行為人為追求某一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危害結果的發生;
(2)是行為人為追求某一非犯罪目的而放任某一危害結果發生,如 2002 年單選題 6;
(3)是突發性犯罪中行為人不計后果放任某種嚴重危害結果的發生,如 2005 年單選題 9 選項 A。
----看明白了嗎?該題 2008 年單選題 8 正好將(1)的例子補充完整。
9.D 【解析】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的區別。該題是 2004 年單選題 5 的翻版。如:2004 年單選題 5.下列選項中,錯誤的說法是(A)A.犯罪既遂與犯罪未遂區別的關鍵在于是否實現了預期的目的 B.犯罪未遂與犯罪預備區別的關鍵在于是否 著手實行犯罪 C.只有在造成法定損害結果時,才處罰過失行為 D.未完成罪僅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過程中
10.D 【解析】犯罪未遂。該知識點為必考知識點,幾乎每年涉及。如 2003 年多選題 27。犯罪未遂的原因包含三種: 自身原因、客觀原因或行為人主觀認識錯誤。該題與 2003 年多選題 27 題 D 選項一樣,都是行為人主觀認識原因。如:2003 年多選題 27、下列行為應當認定為犯罪未遂的是(CD)。 A、張三持刀前往李四家殺人,走到半路因身體不適而返回 B、甲欲 前往乙處行竊,甲不知乙已將保險箱中的錢款存入了銀行。甲在撬竊保險箱過程中因良心發現罷手 C、丙欲殺丁,連擊數槍 而未擊中,因子彈用光,只得悻悻回家――客觀原因 D、王五正在趙六家行竊,忽聞屋外有人經過,便慌忙逃離――行為人 主觀認識錯誤
----小結,刑法選擇題難度已經大大下降,大家可以看到,根據老妖精所引的以往試題,2008 年真題的難度遠遠比不上。
11.B【解析】共同犯罪的形式。該知識點重點,2004 年曾經考過,而且以多選形式考察,難度比該題大。如:2004年多選題 21、甲唆使乙殺丙,乙將丙殺死。甲和乙屬于(BD)。 A、必要共犯 B、任意共犯 C、簡單共犯 D、復雜共犯
12.C【解析】拐賣婦女罪。拐賣婦女罪有出賣之目的。該題不難。2003 年考過,2008 年再次涉及。考察 2 次。
13.A 【解析】直接考察牽連犯的定義。我們看一下 2005 年一道題,如:2005 年單選題 10、甲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用于實施詐騙活動,分別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和詐騙罪,這種情形屬于罪數論中的(A)。 A、牽連犯 B、想象競合犯 C、繼續犯 D、連續犯
可以看出,2008 年該題難度跟 2005 年相比,簡直不值得一提。而且這兩道題出題位置都差不多,這么看來難度還是降低了。
14.C 【解析】時效,年年必考,03-08 每年一道選擇題,直接考察法條。
15.B 【解析】敘明罪狀。一般是法條分析里才讓說明是什么罪狀。第一回直接出選擇題形式考察該知識點。該知識點也是個必須掌握的重點。
16.A 【解析】間諜罪。非重點罪名,頭一回考察該知識點。
17.D 【解析】交通肇事罪。實質上是考察刑法總則理論問題,而不是考察刑法分則的法條。說點別的,其實該題改為 :甲感到很緊張,遂買一回小布人拿針扎或者買本死亡筆記寫上乙的姓名,則更為合理。去到寺廟里祈禱別人早點死去,不是甲腦子進水了,就是出題老師腦子進水了。無產階級者不信鬼神呀~~~
18.A 【解析】故意殺人罪。C 選項可能有人會選,判斷標準是是否危害公共安全。請區別 2005 年單選題 9 的 D 選項 。
2005 年單選題 9、下列行為中,應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的是(B)。 A、甲在與錢某爭吵中,突然抽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向錢 某刺一刀后揚長而去,致其重傷 B、乙在非法拘禁孫某過程中,使用暴力致孫某死亡 C、丙在綁架李某、向李某家屬勒索財 物過程中,殺害李某 D、丁對公共建筑物放火,大火燒毀該建筑物,并且燒死二人
19.A【解析】盜竊罪。該題難度大一些,肯定有不少人選擇 C。該知識點必考知識點,幾乎每年涉及。只要注意了《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加強版》所列的盜竊罪與搶奪罪的區別:盜竊罪⑴秘密竊取,主觀認為是秘密即可,就可以做對該題。
20.C【解析】貪污罪。該題為必考知識點,幾乎每年涉及。還曾經在 2004 年出過案例題考察。以下引自《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加強版》中關于貪污罪的說明:國家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或者對外交往中接受禮物,依照國家規定應當交公而不交公,數額較大,定貪污罪。
----單選題總結,大家可以從以上的分析看出,2008 年單選題難度降低了不少,但大家別高興的太早2009 年刑法題難度肯定會比2008 年提升不少。
二、多項選擇題
21.AB 【解析】以下引自《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加強版》:刑法的解釋要注意按效力可分三種: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和學理解釋,其中立法解釋的權力屬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司法解釋的權力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學理 解釋無法律效力,只具參考價值。該知識點 2008 年第一次考察,為非重點。
22.ABCD【解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以往必考的知識點。該題 A 選項可能有很多人猶豫,但其實免費的《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精編版》中直接用黑體字標明:31、共同犯罪的概念(必考,注意看法條 25-29 條和共同犯罪構成特征中舉的幾個例子,另外共同犯罪的認定是 06 指南中新增加的內容,理解只要共同犯罪中有一人過失犯罪,就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23.AB【解析】緩刑。C 錯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D 錯在不包含管制。題目不難。
24.AB【解析】單位主體犯罪,該題 必考知識點,幾乎每年涉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 2 條“個人為進行犯罪違法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 業、事業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C、D 選項不是正確答案。
你說你不知道該司法解釋?請看 2006 年多選題 22 中的 D 選項。該題已經考過了,而且《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加強 版》重點提醒過要注意了!如:2006 年多選題 22、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ABD): A、甲盜走鐵路上鋼軌 10 米,因鐵路 巡道員發現鋼軌被盜,采取緊急措施,才避免了火車顛覆事故的發生。對甲按照破壞交通設施罪的既遂適用法律 B、乙為一15 周歲的未成年人,綁架他人作為人質后,因勒索財物未成而殺害被綁架人,應當追究乙的刑事責任 C、丙是某國有倉庫保 管員,利用職務之便,盜竊其保管的物資價值 2 萬元。后聽說單位要來盤點物資,擔心事發,遂將所盜物資送回倉庫,丙的 行為成立犯罪中止 D、丁設立一家公司,專門用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謀取非法利益。對此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 ,應當按照自然人犯罪處理----此外想說點老妖精的心里話:沒錯,老妖精確實只是人大法碩畢業,沒有再往上再讀個法學博士什么的。這一方面跟老妖精自身計劃的發展道路有關,畢竟不想出來當老師什么的,另一方面也跟現在批量盛產法學博士有關,東西多了就不值錢 。 或許法學理論功底真沒有那么深厚,但不妨礙老妖精對法碩聯考重點、難點進行很好的把握,并形成自己獨到的見解。這些 大家從以上的分析就可以看出。
從 2000 年開始到 2008 年,不知道有多少人參考老妖精的資料而考上自己理想的學校,老妖精真的很欣慰,但也很無奈和納悶,為什么還有些人對老妖精不屑一顧。8 年輔導實務經驗了啊,還被科教園、萬國請去講過課,還要怎么樣?說實 話,我真的也想對這些人不屑一顧,但沒辦法,資料一貼出來網絡上就傳的到處都是。真心希望對我個人不屑一顧的人,對 我寫的東西也不屑一顧吧!如果一邊罵著老妖精,一邊還用著他的資料,看到這里是不是該臉紅一下了?
也沒錯,指南和分析是基礎,但要看怎么看和誰看了!為什么那么多人都看這同一本分析,卻每年只是很小一部分人考上?別說老妖矯情,只是怕有些人不明白。老妖畢竟不是圣人,沒那么大肚量。~~~繼續分析 08 年真題。
25.ABD【解析】挪用公款罪。關于 C 選項,見《全國人大會常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了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 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的含義問題,解釋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一)將公款供本人、 親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 (三)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 使用,謀取個人利益的。注意(三)必須有謀取個人利益的條件才行。
----多選題總結,大家可以從以上的分析看出,2008 年多選題難度也不高,除 25 題以外,其他四道題都以前都有真題涉及到。
三、簡答題
26.
【答案】(1)所謂特殊預防,是指通過適用刑罰,預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即主要是通過刑罰的適用與執行,把絕大多數犯罪分子改造成守法的公民。
(2)所謂一般預防,是指通過適用刑罰,預防尚未犯罪的人實施犯罪,即用刑罰的威力震懾有可能犯罪的人,促使其及早醒悟,消除犯罪意念,不重蹈犯罪分子的覆轍,從而預防犯罪的發生。
(3)刑罰的特殊預防和一般預防是緊密結合、相輔相成的。對任何一個犯罪分子適用刑罰,都包含特殊預防和一般預防的目的。法律在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時,既要考慮特殊預防的需要,又要考慮一般預防的需要,使判決符合這兩方面的要 求,絕不能強調一方面而忽視另一方面。
【解析】該知識點為非重點知識點,以往從來沒有涉及到。第一次考出,主要目的是拉開分數,但該替理論性不是很強,所以一般人都能答出一些。但要答全,需要事先準備過。注意啊,這可是開了個一個不好的先河,說明刑法出題已經有些反 押題的特征了。
27.
【答案】(1)侵犯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婦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自由權利;后者是婦女的人格尊嚴。
(2)客觀方面不同。前者是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猥褻,是指除軒滛以外的,以滿足自己性欲或者挑逗他人引起性欲的有傷風化的淫穢行為;侮辱,是指公然貶低婦女人格、損害婦女形象的行為。
(3)主體方面。前者是年滿 14 周歲的自然人,通常情況下是男子,但婦女可以成為強軒罪的共犯;后者是年滿16周歲的自然人,通常情況下是男子,但也可以由婦女單獨構成。
(4)主觀方面。前者是故意,且是具有奸淫目的的直接故意;后者也是故意,但不具有奸淫目的。
【解析】有原型題,2002 年多選題 25 題曾經涉及到,如 2002 年多選題 25、強奸未遂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區別是(ABCD)。 A、主體不同 B、客體不同 C、犯罪客觀方面不同 D、目的不同。該題簡單,肯定是從這四個方面比較,強奸罪 是必考罪名,一般考生都能掌握。難度不大!
----簡答題總結,大家可以從以上的分析看出,2008 年單選題難度也不高,總則一道,分則一道。分則考的還是重點罪名,但總則考的是非重點知識點,要引起注意。
四、辨析題
28.
【答案】(1)我國現行刑法分則沒有規定見危不救罪,但這并不意味著見危不救行為不構成犯罪。
(2)不作為構成犯罪,除需具備一般犯罪構成要件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①行為人負有某種特定的作為義務;②行為人能夠履行該特定義務 ;③行為人不履行該特定義務,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結果。
(3)見危不救行為屬于不作為,該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關鍵看 是否存在救助的作為義務。這種救助義務,可以來源于以下四方面:①法律上的明文規定;②行為人職務上、業務上的要求 ;③行為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行為所產生的義務;④行為人自己先前行為具有發生一定危害結果的危險,負有防止其發生的義務。
(4)刑法分則規定的某些罪名可以作為追究見危不救行為刑事責任的依據,比如遺棄罪。
【解析】請參考一題,此題為《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模擬題 10 套》第 8 套單選題 4、下列甲乙丙丁的行為,屬于刑法 中的危害行為的是(C)A、甲與王某素有仇隙。一日,甲對王某的朋友江某說:“終有一天,我非殺死王某不可!”B、乙女 下夜班時,路遇歹徒持刀搶劫。搏斗過程中,乙女取出口袋中的水果刀將歹徒刺死。原來,乙女為防止壞人襲擊,口袋中一 直放有一把水果刀 C、丙受雇為親戚照顧小孩。一次帶小孩出去游玩時,丙不負責任,見危不救,致使小孩身受重傷 D、博 物館保安丁在與入室搶劫的兩名歹徒搏斗時,被歹徒按倒在某貴重文物上,將該文物壓碎。該題實質上是考的不作為。以下內容引自《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加強版》:――不作為是個重點,2000 年、2002年多有涉及,但此后只有 2007 年有一道選擇題涉及,卻不能因此說該知識點不重要,還應花適當力氣復習。
五、法條分析題
29.【答案】(1)條文中“其他方法”是指為了當場占有財物,而采用的暴力、脅迫之外的其他使被害人處于不知、不敢或者不能反抗(即喪失反抗能力)的狀態的方法。(2)條文中“入戶搶劫”是指為實施搶劫行為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對于入戶盜竊,因被發現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入戶搶劫。
(3)條文中“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不僅包括使用暴力過失致人重傷、死亡,也包括為劫取他人財物而當場故意重傷他人或者當場故意殺死他人。
(4)“持槍搶劫”是指行為人使用槍支或者向被害人顯示持有、佩帶的槍支進行搶劫的行為。“槍支”的概念和范圍 ,適用《槍支管理法》的規定。因此“持槍搶劫”不應當包括“持假槍搶劫”的情形。
【解析】搶劫罪,必考罪名,但問題出在,該題涉及司法解釋!独涎ùT指南 2008 加強版》一再強調:――需要看《關于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6 條:入室搶劫指為實施搶劫行為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 對隔離的住所,包括封閉的院落、牧民的帳篷、漁民生活的漁船等。此外《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模擬題 10 套》第二套第 29 題法條分析題直接出了該題:29、刑法第 263 條 規 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 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 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試說明 :( 1)第一項規定的“入戶搶劫”的含義是什么?
六、案例分析題
30.【答案】(1)①甲、乙的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理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本案中,甲收受某單位給付的貨物后逃匿,屬于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騙取對方 當事人財物的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乙參與合同詐騙,并分得贓款,構成該合同詐騙罪的共犯。②丙明知鋼材是犯罪所得 而收購的,構成收購贓物罪(依最新司法解釋,應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甲的假釋考驗期是 10 年。假如甲因其騙取 50 萬元鋼材的行為被判處 12 年有期徒刑,對甲應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理由:根據《刑法》第 86 條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捎假釋依法實行數罪并罰。甲因詐騙罪 被處無期徒刑后被假釋,執行詐騙的無期徒刑和合同詐騙罪的 12 年有期徒刑,按照吸收原則,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3)乙被抓獲后主動提供了甲的藏匿地點,使公安機關順利將甲抓獲歸案,構成一般立功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乙在合同詐騙罪中起次要作用,屬于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解析】合同詐騙罪,非重點罪名,只在 2004 年案例題 31 中稍微涉及過該罪名。請用老妖精畫線法解題。具體對該題解釋將在《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加強版》里寫出。
總體上講,2008 年法碩聯考刑法學的試題還是體現了刑法重者恒重的特點。只是在簡選題和案例題中偏離了重點。
民法學
七、單項選擇題
31.C【解析】民事法律關系。該知識點為重點,03、05、07 年曾經考過相關知識點。判斷是否是民事法律關系最簡單直接的辦法是,看是否能形成民法上的權利和義務。ABD 都未形成民法上權利和義務關系,因此不是民事法律關系。請 參考一題,此題為《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模擬題 10 套》第六套模擬題民法學 36、下列法律關系中,屬于民事法律關系的 是( )A、公民甲向稅務機關納稅 B、省政府向某災區撥款 C、公民乙向某小學捐款,修建新校舍 D、違章司機丙被交警罰款
32.B【解析】動產物權。純理論試題,A 選項有點迷惑性,特別是研究多的人。B 抵押權的客體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還可以是權利。C 選項地役權的客體是土地,為不動產。D 留置權的客體只能是動產。A 選項所有權其客體也可 以是動產,不動產,甚至權利。但通說一般認為是物的所有權,而不包含權利。
33.B【解析】合伙債務。該知識點重點,2007 考察過相關知識點。如 2007 年單選題 35、甲、乙、丙三人合伙開飯店,甲以門面房折價 10 萬元出資,擔任店長;乙出現金 5 萬元,負責經營管理;丙以技術出資,作價 3 萬元。三人約定盈 余均分,虧損由乙承擔。該飯店經營兩年后,欠丁 6 萬元。對此債務(C)。
A、甲、乙、丙各承擔 2 萬元 B、按約定由乙全部承擔 C、甲、乙、丙承擔連帶責任 D、由店長甲全部承擔對于本題,只要注意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可。
34.C【解析】難度為 0,稍微有點生活常識的人都知道。
35.D【解析】重大誤解。純理論題,動機再所不論。
36.A【解析】可撤銷行為。純理論題,可撤銷民事行為只有經過審判或仲裁程序確定之后,才屬無效,在當事人不申請變更撤消,或雖然申請,但審判或仲裁尚未作出撤銷判決時,則還具有效力。
37.C【解析】事實行為。純理論題,ABD 三個選項中都需要行為人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為。
38.A【解析】訴訟時效中斷,該知識點重點,02 年 06 年都曾經有題涉及到。如 2002 年不定項 28.下列各項中能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是(ABCD)。A、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C、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請求 D、向債 務人提出請求 可以看出,本題是 02 年試題的翻版,難度不大。
39.C【解析】所有權。純理論題,該題知識點其實以上 32 題已經考到,所有權客體一般指物。
40.D【解析】繼受取得。純理論題,所有權的繼受取得包括:買賣、互易、贈與、繼承、遺贈、征收等。該知識點為非重點知識點,只在 2001 年考察過。
41.B【解析】動產質權,以案例形式考察該概念。該題其實已經在 2007 年考過,如:2007 年單選題 39、畫家甲為辦
畫展向朋友乙借款 5 萬元,并將自己的一幅畫交給乙作擔保,要求其妥善保管。雙方約定 1 年內甲還款取畫,否則該畫即歸 乙所有,F乙對該畫(B)。 A、享有權利質權 B、享有動產質權 C、不享有任何權利 D、享有留置權
42.C【解析】無因管理。該題為必考知識點,幾乎每年涉及。老妖精對該題答案存疑。2007 年同樣有選擇題出現,但也是爭議很大。如:2007 年單選題 43、下列行為中,構成無因管理的是(B)。
A、將他人耕牛誤認為是自家所有而喂養 B、主動修繕兩家共用的圍墻 C、未受委托而招待朋友的客人D、商店保 安抓住小偷使某顧客免遭損害。這道題考完之后爭議很大,筆者也認為選 B 的理由不大。B 選項中主動修繕兩家共用的圍墻并不能說明行為人有為他人謀利益的意思。
同樣本題也很難說明甲有為乙代為保管的意思。該題更偏向于不當得利或侵權行為。
43.A【解析】要約。該知識點重點,經?。以下內容引自《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加強版》:――四種常見的要約邀請: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廣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
44.B【解析】居間合同。直接考察法條,難度不大!逗贤ā返 427 條: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45.C【解析】人格權。以下內容引自《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加強版》:――公民和法人都可以享有名譽權。
46.D【解析】婚姻成立條件。該知識點重點,直接考察法條。以下內容引自《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加強版》:――《婚姻法》第 10 條,無效婚姻的情況: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患有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未到達法定婚齡的。
47.C【解析】遺囑和遺贈。該知識點為重點,直接考察法條!独^承法》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其實該知識點已經在 2002 年考察過了,如 2002 年單選題 24.繼承人在遺產處理前沒有作出放棄或接受繼承表示的,視為(B)。 A、放 棄 繼 承 B、接受繼承 C、喪失繼承權 D、 轉繼承
48.D【解析】過錯推定責任。直接考察民法理論,難度不大。以下內容引自《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加強版》:――適用過錯推定原則的特殊侵權行為總結:建筑物致人損害、地面施工責任
49.A【解析】精神損害賠償。涉及司法解釋《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但該題難度不大。
50.D【解析】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競合。根據民法理論,不能要求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所以不選 C。難度不大。
-----民法單選題小結。可以看出,2008 年民法單選題一個顯著的特征是,加強了民法理論知識的考察。
八、多項選擇題
51.BC【解析】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純理論題,難度不大。
52.ABD【解析】用益物權的特點。純理論題。關于 A 選項,定限物權又叫他物權。關于 C 選項,用益物權以物的使用價值為內容,因此不具有物上帶位性。以下內容引自《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加 強 版 》:――除了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外 , 完全物權和定限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主物權和從物權都出過選擇題考過,是非常重要的考點。
53.ABD【解析】贈與合同。合同這章一般都是出選擇題考察,為重點知識點。以下內容引自《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加強版》:――商事合同一般來說是有償的,常見的無償合同有 保管、自然人間的借貸、贈與、借用、保證、委托 等。
54.ABC【解析】發明和實用新型。申請專利,需要滿足專利法上要求的三性: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純理論題,難度不大。
55.ABCD【解析】喪失繼承權情形。2002 年考過兩道選擇題后,2008 年再度出現兩道選擇題。為重點知識點。以下內 容引自《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加強版》:――《繼承法》第 7 條,喪失繼承權得 5 種行為:(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2) 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被繼承人;(3)遺棄被繼承人;(4)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5)偽造、篡改或銷毀遺囑,情 節嚴重的。
-----民法多選題小結?梢钥闯,2008 年民法多選題也具有跟單選題同樣的顯著特征,加強了民法理論知識的考察。
九、簡答題
56.【答案】(1)在權利的性質上,物權是支配權,而債權則是一種請求權。物權以物為支配對象,權利人無需借助他人的行為就能行使權利,并通過對標的物的直接管領、支配實現自己的利益。
(2)在權利效力范圍上,物權是絕對權,債權是相對權。物權的義務主體是權利人以外的一切人,故又稱為對世權;而債權人則只能向特定的義務主體(債務人)主張權利。
(3)在權利的客體上,物權的客體為物,債權的客體則不限于物。
(4)在權利的效力上,物權具有優先力和追及力,而債權則沒有這兩項效力。物權與債權同時存在于同一物上時,物權具有優先于債權的效力,物權人得優先行使其權利,是為物權的優先力。物權的標的物無論輾轉流向何處,權利人均得追 及于物的所在行使其權利,是為物權的追及力。
(5)在權利的發生上,物權的設定采取法定主義,而債權(合同之債)的設定則采取任意主義。
(6)在權利的保護方法上,物權的保護以恢復權利人對物的支配為主要目的,偏重于“物上請求權”的方法,賠償損失僅為補償方法;而債權的保護則主要采取賠償損失的方法。
【解析】物權與債權。以下內容引自《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加強版》: 70、債權的概念和特征(債權和物權的區別是重點)可以說是基礎題目,答不全面只能說太遺憾了。
57.【答案】(1)過錯責任,是指以民事主體存在主觀過錯作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判斷標準,即“無過錯,無責任”。過錯責任適用于一般民事侵權。
(2)無過錯責任,是指依照法律的特別規定,無論行為人主觀上有無過錯,只要行為人的行為導致了損害結果的發生 ,就必須承擔民事責任。無過錯責任適用于以下侵權行為:①高危作業致人損害;②產品侵權;③環境污染侵權;④ 飼養的 動物致人損害;⑤被監護人致人損害。
(3)公平責任,是指雙方當事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均無過錯,根據公平的概念在加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合理地分擔損害的歸責原則。公平責任的歸責原則適用于依法不能適用無過錯責任,同時依據過錯責任處理又會有失公平的情形。
【解析】民事責任歸責原則。純理論題,難度不大。屬于基礎題目,只要認真復習,都能答上三點。但要注意防止漏點一些知識點。
-----民法簡答題小結。兩道簡答題都是民法中最基本的理論問題。看到這里越來越看出,民法的出題偏向理論的特點了。
十、辨析題
58.【答案】(1)“君子一言,駟馬難追”符合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時,應當 誠實守信,正當行使民事權利并履行民事義務。
(2)“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在民法上不是絕對的,該“君子一言”必須符合法定條件,才是合法有效的,從而具有一定的“駟馬難追”屬性。依照現行法,民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①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實 ;③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④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若民事行為存在瑕疵,依法屬于無效、可撤銷或者效力待 定的,則不具有“駟馬難追”的屬性。
(3)合法有效的民事行為在符合法定條件時也可以依法撤銷或者解除。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解析】誠實信用原則是民法的帝王條款,一般民法的辨析題都可以從這里入手來展開。而且一般辨析題的觀點都是不完全正確的,主要得分點在不完全正確的原因論述上。此外該題題目直接讓大家從民事法律行為上著手論述,實際上降低了難度。這也是民法基礎理論的問題。
十一、法條分析題
59.【答案】(1)該條文規定的是不當得利,所謂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造成他人損失的事實。
(2)不當得利之債的構成要件包括:①一方獲得利益;②他方受有損失;③一方獲益和他方受損之間存在因果關系;④沒有合法根據。
(3)法律效力;不當得利一經成立,當事人之間形成債的關系,受有損失的一方享有請求返還其利益的權利,獲得利益的一方負有返還利益的義務。應予返還的利益,包括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利用原物所得的其他利益。
【解析】不當得利的概念和構成要件。該題是必考的重點從 2005 年起,至少有一道選擇題涉及,但從未有主觀題涉及。
以下內容摘自《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押題版》----13.不當得利的概念和構成要件。可以說,很多人都猜到了,因為近年沒 考過它的大題。從民法的辨析題和法條分析題我們可以看出,民法的基本制度和基礎理論年年考,區別只在于題目形式。主 要的問題在于考生是否能答全。
十二、案例分析題
60.【答案】(1)A 銀行對甲公司的 2 號廠房享有抵押權。理由:2 號廠房是甲公司自有,債務人甲公司有處分權,可以充當抵押物;建筑物抵押的,依法應當辦理抵押登記,且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本案中,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
(2)B 銀行對甲公司的專利權不享有質權。理由:以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而本案中,未辦理質押登記,故質權未設立。
(3)A 銀行對保險公司支付給甲公司的 260 萬元保險金享有優先受償權。理由: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
【解析】物權中的抵押權和權。案例題出這道題一點都不奇怪,因為《物權法》發布不久,出該題應時應景。以下內容摘自《老妖精法碩指南 2008 押題版》:民法要特別注意物權與債權的結合考查,比如像 06 年的一房二賣,雖然再次考一 房二賣的可能性不大,各種物權(主要是所有權和擔保物權)的生效是極有可能考查的。
綜合課
一、單項選擇題
1.B【解析】非馬法學關于法的本質的學說。該題不難,因為 2007 年出過原題,即 2007 年單選題 10、關于法的本質,下列學者中主張“理性論”的是(B)。 A、奧古斯丁B、格勞秀斯C、薩維尼D、龐德
2.C【解析】規范性法律文件的定義。直接考察定義,難度不大,一般都能判斷正確。
3.B【解析】任意性規范。注意民法規范大多是任意性規范。
4.D【解析】關于 C 選項,權利和義務是兩個相對的概念,不可以互相替換。
5.C【解析】法的預測作用。直接考察定義。
6.C【解析】可用排除法。ABD 都正確,C 錯在該法是實體法。
7.B【解析】可能有人選 A,但要注意題干有終止法律效力的問題,特別法不可能終止一般法的法律效力。
8.A【解析】狹義的法律適用。以案例形式考察法律概念。
9.B【解析】羅馬法。現代民法可以一直追溯到羅馬法。其實該題 2007 年已經考過,請看:2007 年多選題 47、下列 關于法與商品經濟關系的表述,能夠成立的有(ACD)。 A、商品經濟越發展,就越離不開法律的規范和調整 B、法的部門 越多,對商品經濟的決定作用就越大 C、簡單商品經濟的繁榮是羅馬法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D、法的發展程度受商品經濟對 法的需求程度的制約
10.A【解析】語義解釋。語義解釋其實就是直接解釋法律概念的含義。
11.A【解析】可用排除法,BCD 明顯錯誤。
12.D【解析】A 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權利和義務。B 應該是行為能力的定義。C 應該是權利能力的定義。
13.D【解析】狹義的執法指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及授權組織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貫徹和實施法律的活動。D 是工 商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活動。
14.D【解析】在大陸法系國家,制定法占有重要地位,而判例一般不是正式意義上的法律淵源。
15.C【解析】法學基礎理論題。
16.A【解析】法學基礎理論題。
17.B【解析】憲法基礎理論題。
18.C【解析】憲法基礎理論題。
19.A【解析】直接考察《憲法》法條!稇椃ā返诹粭l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全國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
20.A【解析】憲法是根本大法,只能制定。
21.C【解析】直接考察《憲法》法條!吨腥A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第八條 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設立、 撤銷或者合并,經總理提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
22.D【解析】國家機構的特殊性就在于其具有強制力。
23.B【解析】
24.C【解析】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最高權力機關,C 正確。
25.D【解析】選民資格限制條件。難度為 O。
26.C【解析】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必須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27.D【解析】憲法基礎理論題。
28.A【解析】直接考察法條!吨腥A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四十九條?h級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辭職。
29.B【解析】憲法基礎理論題。
30.A【解析】
31.B【解析】直接考察法條!稇椃ā返谒氖畻l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 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 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2.C 33.B 34.B 35.A 36.C 37.C 38.D 39.B 40.B 41.D 42.C 43.B 44.A 該題偏。45.C
二、多項選擇題
46.AB 【解析】基礎理論題,難度很小。
47.ACD【解析】應用法學?疾旆▽W基本理論概念,該概念 2006 年曾有題涉及。如 2006 年多選題 46、下列關于法 學的表述中,正確的有(AD)A、從認識論角度,法學可以分為理論法學和應用法學 B、法學是隨著法產生而產生的,有了 法就有了法學 C、法學的研究對象存在不同層次,最深的層次是創造和適用法的方法 D、法存在和發展的社會文化狀況也是法學的研究對象之一
48.BCD 【解析】基礎理論題,難度很小。
49.BCD【解析】法與政策的關系。其實該知識點已經在 2004 年考過,如 2004 年單選題 10、關于共產黨的政策與社會主義法律的關系,正確的表述是(A)A、 政策對法律具有指導作用,法律對政策的實施具有保障作用,兩者相輔相成 B、 政策決定法律,法律對政策具有積極或消極的作用 C、 政策與法律在指導思想和制定機關方面相同,兩者不可分離 D、 政策是法律的評價標準,法律是政策實施的有效手段
50.ABC【解析】基礎理論題,難度很小。
51.AB【解析】C 和 D 很好判斷,都不是有立法權的機關。
52.ABC【解析】我國沒有專門的行政法院。行政案件一般由法院的行政庭來處理。
53.BC【解析】選民資格。A 不能正確表達自己意見。D 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4.ABCD【解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范圍。分析上有相應論述,一般復習過都能選對。
55.ACD【解析】庇護權。該知識點 2006 考過,如 2006 年單選題 29、下列關于我國憲法中庇護權的表述,錯誤的是(C)A、受庇護權只能給予提出申請要求的外國人 B、外國人向我國政府提出避難要求,必須是由于政治原因 C、我國政府 對于外國人提出的避難要求應當同意 D、取得庇護權的外國人,不被引渡或驅逐
56.AB【解析】AB 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
57.BD【解析】政體與國體。該知識點 2006 考過,如 2006 年多選題 57、下列關于政權組織形式與國體關系的表述, 正確的有(ABD)A、政權組織形式與國體之間是形式與內容的關系 B、任何國體均有與之相適應的政權組織形式 C、國體從 屬于政權組織形式 D、只有借助于政權組織形式,國體才能外化出來
58.ACD【解析】入中國國籍應具備的條件,分析上有相應論述,一般復習過都能選對。
59.BCD【解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60.ABCD 61.ABC 62.BC 63.CD
三、簡答題
64.答案要點: 資本主義法律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征:1)維護以剝削雇傭勞動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私有制。雖然在資本主義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資本主義法律在調整經濟生活領域中的作用以及法律在保護財產權方面的規定有所不同,但是維護資本主 義私有制始終是資本主義法律的核心。(2)維護資產階級專政和代議制政府。資產階級作為一個整體,是通過自己的代理人 來掌握政權的,資產階級進行政治統治的基本方式和主要形式是建立代議制政府。資產階級主要是通過政黨來執掌政權的, 政黨制是資本主義政治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制度。(3)維護資產階級自由、平等和人權。資本主義不同于以往私有制社會的一 個特征是,在形式上人人都處于“平等”地位,都“平等”地享有各種“自由”,這種平等和自由統稱為“人權”。
【解析】該題屬于偏題,不過歷年綜合課出題都比較偏,出題老師喜歡犄角旮旯里的知識點,主要目的是拉開學生分數。但說實話,這道題考的內容都很基礎,復習過一般都能答出幾條。
65.答案要點:
(1)二者的性質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人民的概念在不同歷史時期范圍不同。(2)二者的范圍不同。 公民的范圍大于人民的范圍。(3)權利實現程度不同。人民不但享有而且還能夠完全實現憲法權利,而公民則不然,因為其 中的敵人可能由于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而不能完全實現其憲法權利。(4)二者的適用對象不同。公民是個體概念,人民是群 體概念。
【解析】該題民法中也涉及到該區別,難度偏易,第一次考察該知識點。
66.答案要點:
(1)繼受西方國家通行的刑事法律原則,并注重采納與中國宗法倫理原則相適應的法律制度。(2)吸收西方最新刑法理 論和立法經驗,尤其是采取社會防衛主義,并增設保安處分。(3)在時間效力上采取“從新從輕主義”,但保安處分采取“從 新主義”和裁判后的“附條件從新主義”;在空間效力上以屬地主義為主,屬人主義為輔,兼采特定犯罪的保護主義和世界 主義。
四、分析題
67.答案要點: 本案例主要體現了法律與道德的關系以及法律作用的局限性。(1)道德是法律運作的社會基礎和評價標準,道德對法律的實施有促進作用,社會主義道德觀念的培養和道德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我國法律的實施和實現。村民委員會提倡孝敬老人和支持張老漢起訴的舉措有利于法律上相關規定的落實。(2)法律是傳播道德、保障道德實施的有效手段,我國法律對社會主 義道德的某些原則和要求加以確認,使之具有法律的屬性,法律成為進行社會主義道德教育的重要方式。就本案例而言,張 老漢作為老年人應享有的權利和張三作為子女應盡的贍養義務得到了我國憲法和法律的確認。法院的判決體現了法律傳播社 會主義道德和保障社會主義道德實現的功效。(3)法律在社會生活調整中居于主導地位,但是并非所有的問題都可以適用法 律,在有些社會關系的調整中,法律無法發揮其作用,而更多的需要道德等手段來調整。就本案例而言,關于張老漢贍養費 的問題,法律和道德可以共同調整,可以通過法律的適用來解決。但是。對于張老漢的孫子和孫女不喊他“爺爺”的苦惱,法律卻無能為力,這正好體現了法律作用的局限性。
【解析】該知識點為 08 分析中新增加內容,結果當年就考出來,以下內容摘自《08 老妖精加強版》對該知識點的論 述:68、法與道德的沖突(重點,08 分析增加內容)――法律與道德沖突主要表現為合法不合理與合理不合法兩種情況。結果是:一是法律適應道德而被修改,二是道德退出,形成新道德以適應法律。
68.答案要點:
(1)該區檢察院針對在校大學生的特殊規定不符合我國現行憲法的規定。依據在于:違反了憲法上的平等權原則和法治 原則。我國現行憲法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在校大學生與其他公民相比 ,只能更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而不能因身份特殊成為減輕處罰的理由。(2)如果認為該區人民檢察院的規定有問題,首先, 公民個人可以依法行使憲法上的批評建議權,向該區人民檢察院或其上級人民檢察院舉報,也可以向該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反映問題。其次,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的領導體制實行雙重從屬制,因此該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有權依法處理。
【解析】該知識點是必考知識點,2005 年曾考過。以下內容摘自《08 老妖精加強版》對該知識點的論述:21、中國違 憲審查制度的內容(必考,細小點比較多,需加強記憶) ――這里再強調一點,一定要看法條,《憲法》《立法法》《04 修正案》都必須盡量熟悉,要考就考選擇題或者分析題,比如改變或撤銷法律文件的權限等考點,如 2005 年單選題第 23題。
69.答案要點:
(1)依照唐《戶令》的規定,不動產及動產遺產,由兒子均分;兒子中有死亡的,由死者之子代位繼承;如果兒子都死 亡的,則由孫子均分:婚兒子除均分得家財外,另可得到一份聘財;未婚女兒和姐妹也可得到一分妝奩,其數額相當于兒子 聘財的一半;兒子的守寡妻妾若無子?衫^承其夫應分的份額。(2)“戶絕”是指家庭中無男性后代承繼后嗣。戶絕之家, 由死者的近親屬(五服內)將其所有財產變賣,在支付了喪葬及應作功德等項費用后,所余財產由女兒全部繼承。(3)由上述 所引材料,唐朝繼承法律制度的特點可大致總結為:其一,繼承法律規定比較詳備,反映了唐朝財產關系的發展和私有權觀 念的深化;其二,法律著重保護子孫后代的財產繼承權,基本排除了旁系親屬的繼承權,以保證財產在本家族內的集中;其 三,法律一方面突出保護男性后嗣繼承人的權利,同時也賦予女兒等女性家庭成員以有限的繼承權利。
【解析】雖然法制史的分析題有一定靈活性,但其考察的內容脫離不了分析上的內容。
五、論述題
70.答案要點: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法律有著密切的聯系,法律對市場經濟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1)法律在宏觀方面的作用法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宏觀調控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主要表現在對市場經濟運行的引導、促進、保障和必 要的制約方面。具體表現為:對經濟發展方向的引導作用;對經濟體制的確立作用;對宏觀經濟秩序的保障作用;對市場經 濟中消極因素的制約作用;對不同主體利益關系的協調作用;確立和保障市場經濟的開放性和國際性。每個要點應聯系實際,展開論述。
(2)法律在微觀方面的作用確立市場主體的獨立性,市場主體的行為需要法律來規范,市場主體的獨立地位需要法律來 確認和保障;確認和保障契約關系的平等性,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的各種活動,幾乎都是通過契約來實現的,契約關系是一 種法律關系,具有法律約束力,也需要法律來確認和保障;確認市場經濟交易過程中的自由與平等競爭的具體規則,法律對 市場經濟作為自由競爭的經濟和平等競爭的規則確認與保護;保護市場經濟運行中市場準入與交易的正常法律秩序,市場經 濟需要有正常的市場準入、市場交易秩序,這些都離不開法律的作用。
以上四個要點應聯系實際,展開論述。
【解析】該題偏,因為新大綱把它刪了。說明綜合課越來越不按規矩出牌了,但偏題主要還是考察基礎知識,一般都 能答上幾點,但要答全面,確實比較困難。我們所要做的,是盡可能提高自己的基礎理論水平,以便應付這類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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