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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要求,切實保障考生的自主報考和招生單位科學選拔、擇優錄取,維護公平競爭的招生環境,結合我校實際,現將201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復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復試原則
1.加大復試力度,提高復試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2.加大信息公開和監督管理,公開復試程序和復試細則、公開復試科目、方式和擬錄取名單。
3.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擇優選拔,重點突出能力考查。
二、組織工作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研究生院負責全校推免生復試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2.各學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工作。
3.各學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應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特點組織成立相應的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一般由5位以上具有指導研究生經歷、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科研能力較強、外語水平較高并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組長由招生工作小組選定。
三、具體要求
1.所有推免生的復試錄取工作須在10月25日前完成,復試時間由各單位自定。推免生均須參加復試(包括本校推免生),復試合格后方能錄取。
2.各單位應制定復試細則,并于復試前在本單位網站上公開。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含60)以上為合格,具體復試內容由各單位確定。各單位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將復試細則電子版發送至sunyj663@nenu.edu.cn,紙質版送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3.請各單位及時在“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中點擊考生的復試和待錄取,若考生在24小時內未回復我校的復試通知和待錄取,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4.參加復試考生的復試費用(100元/人)由各單位收取,并于2014年10月31日將復試名單、復試費和復試學生的“復試登記表”的紙質文本交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學校將對各學院擬接收的推免生進行審批,審批通過者進行公示。所有推免生的專業一經確定不能更改。
注:所有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均不可報考2015年統考碩士研究生。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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