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安徽省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15號)等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與錄取等相關工作,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管理
(一)學校招生委員會根據教育部、安徽省有關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政策文件,整體部署學校2024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審定分專業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及錄取結果。為順利開展相關工作,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組、督查工作組、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體檢工作組和突發事件處理組。
招生工作組負責組織復試與考生信息審核、調劑、錄取、體檢、數據管理與上報等工作。
督查工作組負責復試錄取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工作,受理相關申訴并進行協調處理。
后勤保障組負責復試錄取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等工作。
安全保衛組負責復試錄取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
體檢工作組負責考生體檢及結果審定工作。
突發事件處理組負責復試錄取期間輿情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各學院(單位)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按學校要求組織開展本學院的復試工作。組長由學院(單位)主要領導擔任,設秘書1人、成員若干(根據學位點和招生人數統籌安排),成員中應包含學院(單位)的紀檢委員。
各碩士學位點(以下簡稱“學位點”)成立研究生復試小組,負責相應學位點的具體復試工作。成員由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高級職稱人員組成,人數為5人,組長由本專業成員擔任,主持該小組的復試工作。另設秘書1人,負責現場記錄、材料整理等工作,不參與評分。小組成員及秘書由辦事公正且無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報考該專業的人員組成。
各學院(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各學位點復試小組成員名單,須按時報研究生學院備案。
二、復試考生的基本條件
(一)符合2024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線)。
(二)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總分為國家線下浮20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35分(含35分)。
(三)資格審查。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將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研究生學院和學位點所在學院(單位)負責實施。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三、調劑
(一)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和招生要求。
2.符合以上復試考生基本條件中的(一)、(二)兩條。
3.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5.因我校生物學類相關專業具有醫學特色,優先調劑原報考專業為醫學類(原報考專業代碼前兩位為10)的考生。
6.按照教育部規定,以下考生無法調劑入我校: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
(二)調劑程序
1.學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含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及接收校內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學校將于復試前公布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2.調劑系統每次開放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保留所填志愿,等待學校的反饋,也可重新填報其他志愿。因調劑篩選工作量巨大,我校在規定的鎖定時間內不提供解鎖服務。
四、復試
(一)復試形式
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采取線下現場復試方式。
(二)復試時間
各專業一志愿考生的復試時間為2024年4月1日至3日,具體工作流程安排另行通知。根據錄取結果,再確定并通知調劑時間及工作流程安排。請考生務必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招生專欄發布的內容。
(三)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形式,考生(含一志愿和調劑)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總計劃規模的120%。一志愿考生達線人數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150%的專業,按計劃數150%的差額比例確定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一志愿達線人數未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150%的專業,按實際達線人數確定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末位分數相同的考生同時進入復試。
(四)復試板塊構成
專業綜合面試、綜合素質評價。
(五)復試內容及要求
在研究生學院統籌協調下,各學院(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位點復試小組具體實施以上各復試板塊工作。
1.專業綜合面試
面試內容:現場隨機抽取試題,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和應用技能掌握的程度。設置英語口語交流環節,考核考生的英語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考生須先進行隨機編號。
面試形式:采取問答、技能考核等形式。
評分方式:面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等材料交研究生學院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專業綜合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滿分100分。單個評分組,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作為考生的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同一專業因考生過多可能出現2個及以上平行評分組,為消除組間評分差異,在每組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采用以下公式計算出的校正后分數作為考生的專業綜合面試成績。
專業綜合面試成績=面試原始成績×修正系數
(修正系數=同專業全部考生面試平均成績÷同專業本小組考生面試平均成績)。
2.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分為兩部分:
(1)思想政治表現考核:由研究生學院負責組織實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內容。學校委托考生目前所就讀的學校、工作單位或者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考生應在規定時間提交相關的政審材料。思想政治表現考核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不記入復試成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綜合素質考核:根據考生在專業綜合面試過程中的語言表達、舉止禮儀、回答問題思路與反應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由復試小組在專業綜合面試時同步開展,現場獨立評分。計分辦法同專業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
(六)復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專業綜合面試×70%+綜合素質評價×30%。
各學院(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結束當天須及時整理復試成績報送研究生學院。
五、擬錄取
(一)復試合格標準
考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即為復試合格:
1.思想政治表現審查符合要求;
2.復試總成績不低于60分;
3.體檢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二)錄取總成績計算
對于復試合格的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錄取總成績進行排序,考生錄取總成績計算辦法:
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
(三)錄取原則
1.按照考生錄取總成績分專業排序(分研究方向招生的專業按照研究方向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在確保完成學校研究生招生總計劃的前提下,嚴格按照《皖南醫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分專業招生計劃表》執行,對不能完成錄取計劃的專業,將剩余計劃調至其它生源好、學科發展好的專業,學術學位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但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學位。
3.在規定時間內未將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轉到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四)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由學校統一安排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信息公開
加強信息公開和監督,健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在學校研究生學院網站上開設招生專欄,對學校錄取辦法、招生計劃安排及調整、復試考生信息、擬錄取信息等應公開的信息,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嚴格按照規范標準充分、及時予以公開。擬錄取名單的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學校公布紀委辦公室及研究生學院的聯系方式,接受社會監督,保證考生舉報和申訴渠道暢通。復試錄取的各項信息,將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及時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教育部審核備案,并及時對外公開。
六、其它
(一)在研究生招生錄取期間,各相關部門、學院(單位)應積極配合,共同完成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復試工作主要在各學院(單位)層面組織實施,復試小組作為復試方案的執行者,直接決定選拔效果。各學院(單位)要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導師參加復試工作;要加強復試小組成員的培訓,組織集中學習相關復試工作文件,提高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三)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應全面簽訂責任書,嚴格自律,認真負責,自覺遵守國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廳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須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四)根據教育部規定,對弄虛作假等違規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復試資格,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對其證件、檔案、資格等進行全面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復查合格的可辦理入學手續并注冊學籍。若在入學后發現違規作假的,將開除學籍,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考生經統一復試被我校錄取后,學校將另行安排導師和學生雙向選擇確定學生的帶教導師。
(六)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