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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相關文件要求,現對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復試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完善分類選拔機制,切實發揮復試在拔尖創新人才選拔中的作用,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規范實施復試管理,確保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學院執行院長、學院黨委書記
副組長:主管副院長
成員:學院副院長、學科方向負責人
職責:根據學校政策,研究制定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并組織實施。審定考生復試資格、擬錄取名單,復核考生申訴。組織各綜合復試小組進行培訓,確保復試錄取公平公正,程序規范合理。
招生紀檢督查小組
組長:學院紀委書記
成員:學院紀委委員
職責:全程監督招生復試實施流程,受理考生申訴、答復考生質疑,確保復試考核程序規范公正。
綜合復試小組
由不少于5名本學科(專業)的專家和1名秘書組成,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
招生咨詢電話:029-88202276
招生咨詢郵箱:seeyz@xidian.edu.cn
監督舉報電話:029-88202254
監督舉報郵箱:seedj@xidian.edu.cn
三、招生計劃
我院2024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指標658個,非全日制招生計劃指標12個,各專業統考生招生指標如下:
四、復試資格
初試成績滿足下列條件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五、復試安排
1.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除推免生外,全部統考考生(含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等)必須參加復試。
2.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筆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綜合面試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及品德考核、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考核、綜合素質考核。綜合面試環節由學院各專業復試小組負責。
3.復試進度安排
專業知識筆試考核范圍:
六、調劑工作
我院全日制一志愿整體生源充足,不接收校內、校外調劑,僅在學院各學科專業方向復試線上的考生中進行調整。
1.全日制學科/專業內調整
同一學科/專業內錄取方向調整無需再次參加復試,原復試成績有效。缺額方向信息在一志愿復試后公布。
2.非全日制調劑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注:上述調劑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全部調劑流程的,學院不予錄取,已在調劑系統中同意“待錄取”的考生,我院不再進行解鎖。
七、錄取
1.考生總成績折算
總成績(滿分500)=初試總成績÷學院統考最高分×500×50%+復試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滿分400)×1.25×35%+復試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5×15%。
(1)復試專業知識筆試成績總分150分及以上視為復試筆試合格(滿分400),專業知識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再有資格參加綜合面試。
(2)復試綜合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視為合格(滿分100)。復試綜合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采取“一票否決”制,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筆試合格的基礎上,加試科目成績每門須達到60分及以上(滿分200),視為復試加試筆試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錄取規則
(1)根據統考報名專業方向志愿,按照第一志愿、調劑志愿先后次序進行分批次排名,在每一批次中按照考生總成績順次錄取,根據招生指標數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結束后,錄取信息將統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監督。
(2)最終錄取導師由師生進行雙向選擇確定,未達成一致,考生須服從學院安排。報考意向導師前考生應與導師進行充分交流。
(3)復試結束后,相關成績由學院統一公布。有以下情況者,不予錄取:
①未參加復試者;
②復試或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者;
③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3.相關說明
(1)考生待錄取工作通過中國研招網進行,一志愿考生待錄取后由學校在中國研招網進行“待錄取”操作,我校不再進行解鎖。調劑考生在中國研招網自愿接受“待錄取”后,我校不再進行解鎖。一志愿考生在中國研招網申請調劑被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鎖定的,我校不再列入擬錄取名單,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2)因身體疾病等原因需要保留入學資格的,請在待錄取后向學院提交申請,獲批后報研招辦,保留入學資格1年。
八、公示
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后將在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九、體檢
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以及《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2 號)等有關規定執行。所有錄取考生均須符合教育部體檢要求,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不按時完成體檢或弄虛作假者視為體檢要求不合格,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注意事項
1.非全日制專業錄取類別為定向,須簽訂定向協議。
2.考生須在復試前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誠信參加復試考核,不將復試內容、考題信息向他人泄露或在網絡傳播,一經發現,按照考試違規處理,取消復試成績。
3.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我院將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我院將在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5.我院以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電子工程學院
2024年3月24日
責任編輯:王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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