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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3號)及遼寧省2014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就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復試工作原則
復試工作是保證錄取質量的重要環節。各學院要進一步發揮復試的選拔作用,根據培養目標和學科特色,完善復試考核體系,切實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范圍,規范公開程序和內容,提高信息公開時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
二、復試組織管理
1.研究生復試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研究生部牽頭組織實施。
2.學校成立監察小組,委派監察員監督檢查復試工作。
3.各學院成立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和專家等組成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制定學院復試細則。各專業(領域)可成立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且應為單數。各復試小組具
體實施對考生的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凡有親屬參加復試的教師,在復試全過程中應予以回避。各學院(中心)應對復試小組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有關復試原則、政策和紀律的培訓,建立有效的監督保證機制,以增強復試工作的公正、公平,確保復試質量。
三、資格審查
各學院負責查驗考生的相關證件:
1.往屆生:畢業證書原件(留存一份復印件)、身份證(留存一份復印件)。
2.應屆生:學生證原件(留存一份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公章,留存一份復印件),身份證(留存一份復印件),畢業證書入學時補驗。
核對考生身份與報考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條件;審查并填寫《沈陽大學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審查及復試情況記錄表》,審查人和學院復試工作小組負責人共同簽字。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學校將組織專人對擬錄取考生的學籍學歷信息做進一步核驗,如發現造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復試工作的安排與要求
復試工作包括兩個方面,即專業筆試和綜合面試。
1.專業筆試
筆試科目、參考用書必須與招生簡章公布的相一致。
專業筆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科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為每科3小時,滿分150分,不記入復試成績。
專業筆試考試地點由研究生部統一安排。專業筆試試題的命制由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安排專人負責,命題和評卷工作遵循初試專業試題的命制要求和規范。試題和答案在啟用前均為國家機密級材料,各學院要提高保密意識,加強對試題的命制、接收、保管、試卷及答案的保管等環節的安全保密工作,專人負責,分工明確,責任明確,確保萬無一失。試題的印制工作由研究生部負責。專業筆試試卷評閱過程中應遵循初試專業試卷的評閱規則及要求,加強試卷的復核工作,強化閱卷質量。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包括專業能力測試和外語能力測試,其中外語能力測試含聽力和口語兩個方面測試。綜合面試總分150分,其中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外語能力測試滿分成績為50分。
各專業綜合面試須成立復試小組,并在復試前報研究生部備案。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人數為單數),其中須安排1名外語能力強的教師作為外語能力測試主考教師,如缺乏相關外語教師,可由研究生部進行協調解決;每生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同一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要統一。
復試小組成員須當場評分,面試時專家復試小組秘書須認真填寫《沈陽大學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審查及復試情況記錄表》(研究生部統一發放),并做好要點內容的記錄。
必須對每位面試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善保存至考生畢業(不錄取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3.復試要求
初試成績合格考生由研究生部通知其參加復試。
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應將考生的面試情況、成績及上交的相關材料(大學成績單及科研成果、等級證書、榮譽證書復印件和其它材料)轉給學院,學院匯總考生的全部資格材料粘貼到《沈陽大學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審查及復試情況記錄表》中存檔備查。考生在參加各種測試時學院均須查驗身份證。
收取復試考試費:美術學、項目管理及MBA專業收費標準為500元/生,其它專業復試收費標準為200元/生。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將復試費交至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統一交到學校計財處。復試費用于支付各學院面試費用,實
行多不退少不補原則。
五、復試成績使用
1.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實行累計量化的辦法,即每位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初試成績(滿分500分)+復試
成績(滿分250分)。
2.復試成績組成: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成績)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即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專業筆試成績低于60分,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低于60分,外語能力測試成績低于30分,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低于90分者,也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教學、科研或與報考專業相關聯的社會實踐領域中表現卓越或做出突出貢獻者,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專業復試小組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4.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校外調劑錄取
1.第一志愿報考外校的擬調劑到我校相關專業(領域)的考生,其成績不低于全國一區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同時須符合我校具體的調劑專業接收條件。
2.所有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登錄填寫調劑志愿。
七、其他有關事項
各學院應在本安排的基礎上,結合學科(專業)特點制定適合本學院實際情況的實施方案,于復試前報送研究生部備案。復試方案的內容應包括:
1.本學院(部)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2.進入復試考生(含調劑)的百分比;
3.復試考生報到及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4.面試的實施細則及地點;
5.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背景要求;
6.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職能部門全程監督的制度。我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參與到復試過程的各個環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2.實行復試信息公布制度。要對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辦法等信息及時公布,充分發揮公眾監督作用。
3.實行巡視制度。學校復試巡視小組將到各學院復試現場巡視,加強監管。
4.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復試工作規章制度,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5.實行復議制度。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的爭議,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要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督渠道暢通。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如有考生提出疑問,應由本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及時答復,對于因爭議大而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的考生,招生領導小組可決定再次復試。
九、沈陽大學研究生部對本方案具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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