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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3號)、《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以及湖北省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中南民族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以下簡稱“復試辦法”)。
各學院要認真總結2013年碩士生復試工作的經驗教訓,充分認識復試在研究生選拔中的重要性,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力和責任,不斷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進一步完善2014年碩士生復試方案,規范復試工作程序,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院要制訂區別于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復試方案,采取有針對性的復試形式,重點考查考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一、基本要求
1.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學校、學院二級管理體制。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領導擔任組長、副組長,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各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組長由學院黨委書記和院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研究生教學的院領導擔任;各專業成立研究生復試小組,由專業指導組長牽頭。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確定復試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各學院根據“復試辦法”,制訂本單位的復試、錄取方案,使復試工作有章可循,規范有序。不得單純為完成招生計劃或保護一志愿生源而降低復試要求。
2.大力推進信息公開是今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中之重。學校的招生簡章、招生政策和規定、招生專業目錄、復試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咨詢及申訴渠道等都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對外公布,其中復試辦法、擬錄取名單和咨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通過“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公布。各學院的復試方案通過本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并在復試前將紙質文本張貼在學院公告信息欄內。
3.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者,方可錄取。我校接收的推薦免試學生不再參加本次復試,其畢業體檢結論適用于復試環節中對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
4.實行差額復試。以各學院招生指標總額計算復試考生人數,復試比例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5.復試成績權重(初試和復試權重之和為1)一般為20%。
6.要切實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
7.復試費用:按照湖北省物價局審批的標準,每位復試考生需繳納復試費100元,體檢費35元。
8.按照湖北省要求,今年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監督。
二、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報考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申請調劑的專業原則上同屬一個一級學科,即專業代碼前四位相同。特殊情況由研究生院會同學院商定。
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的調劑專業不做此限定,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除外語學院外其他各學院一律不接受第一志愿報考外國文學各專業的考生。外語學院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接受學術型外語專業考生調劑時,考生的二外科目須為日語或德語或法語。我校其他各專業只接受統考外語為英語的調劑考生,不接受小語種考生調劑。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學術型專業可以調劑到專業學位領域,專業學位領域不能調劑到學術型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二)調劑工作要求
1.調劑程序請參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調劑公告。
2.調劑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3.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進行,否則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三、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根據國家下達給我校的招生指標,向各學院分配2014年各專業招生指標。
2.各學院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合格后,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公示。各學院要逐一電話通知復試考生。研招辦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調劑復試考生發送電子版復試通知。
3.各學院按照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復試。復試包括筆試、面試及英語水平測試,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2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4.各學院的復試結果和擬錄取名單,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正副組長共同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送交研招辦。各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對復試結果負責。
5.研招辦依據教育部、湖北省招辦和學校的規定,對各學院的復試結果和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研招辦匯總各學院擬錄取名單,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6.研招辦對擬錄取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向“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上報擬錄取名單。
7.湖北省招辦對上報擬錄取名單進行政策審核,審核無誤后向教育部備案,研招辦向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8.學校與定向研究生簽訂相關協議書,對非定向研究生組織調檔并政審。各學院應對所有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己瞬缓细裾撸挥桎浫。
四、復試的資格審核、時間、形式、內容及要求
1.資格審核
各學院復試時要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仔細核對準考證、身份證和學歷證書(2014年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入學時交驗本科畢業證書)等相關材料。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報考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提供下列證件:
(1)準考證;
(2)身份證;
(3)學歷證書或學生證;
A.2014年(普通、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B.往屆畢業生、自考生、網絡教育考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國家不承認的畢業證書,復試時不予認可。
畢業證書遺失的,原發證單位頒發的“畢業證明書”與畢業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4)學籍、學歷驗證報告。
不論是2014年(普通、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還是往屆畢業生、自考生、網絡教育考生還須交驗經國家權威機構驗證的學籍、學歷驗證報告(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中的“學籍、學歷在線驗證”欄目,按步驟生成12位在線驗證碼,利用計算機自行打印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具體查詢方法見該網站公告。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5)政治思想鑒定表一份。(樣表附后)。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的在職考生,須提供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其脫產學習的書面證明(樣表附后)。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2.復試時間:2014年3月29日、30日(星期六、星期日)
3.復試的形式和內容:
(1)筆試:考試科目以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為準。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復試試題的命制、印制、封裝,承擔試題的安全保密責任,確保公平公正。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面試:以專業(領域)為單位組織面試,面試小組由3至5名教師(研究生導師不少于2/3)組成。要根據學科特點,認真研究面試的內容、方法、評分規則,面試過程要有記錄。面試結束后,面試小組成員須在面試記錄上簽字。
面試題目由各學院自行命制,專人保管,面試開始前當眾啟封。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成績=各位面試教師成績之和÷面試教師人數
面試之外還需要對考生實驗能力進行考核的,由各學院自行組織。考核成績記入面試成績,實驗能力考核與面試各為50分。
(3)英語水平測試:
報考非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英語水平測試,滿分為100分,以測試英語聽力水平為主。英語水平測試由外語學院組織實施,測試成績由研招辦向各學院提供。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對同等學力考生,除復試外,還必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每科90分鐘,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加試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
4.體檢
體檢工作由校醫院負責。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學校統一安排體檢。體檢異常的考生,入學前進行復查;復查仍然不合格的,不予辦理入學手續。
5.破格復試的原則和程序
為規范破格工作,嚴格把關破格復試,學校按照湖北省要求,對破格錄取堅持一個原則和破格5分不變。
一是堅持一個原則。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原則上不搞破格錄;生源不足的招生專業以調劑外單位線上生源為主,破格錄取為輔。
二是破格錄取不超過5分。①只能單破,不能雙破。②只能破格公共課(外語或政治),不破專業課。③對于專業成績特別優秀,150分制的專業課成績達到130分以上的,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外語或政治成績可破格10分以內。④嚴格破格申報審批程序。擬破格考生向學院提交破格復試考生申請表一份,申請表要說明考生基本情況、破格理由,并有兩名副高(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本專業專家簽署推薦意見并簽名。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根據申請破格考生的基本情況決定是否同意破格復試,在公示的復試名單中要對破格考生的相關情況進行說明。
五、錄取工作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入學考試的綜合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之和低于180分者,不予錄取。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80%+[(復試成績總分)÷3×5]×20%
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總分”只計算各統考科目的成績總分,不計算原報考單位的自命題科目成績。
2.考生的少數民族成份以網報時填寫的為準,虛假及復試時更改的民族成份無效。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及戶口轉入我校,在職考生人事檔案及戶口由定向單位保管?忌_到國家確定的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和我校復試錄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外,其他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接受為期一年的基礎強化培訓,黨團組織關系第一年基礎培訓時需轉至培養單位(西南大學),考核合格后組織關系轉至我校。
4.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5.被擬錄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屬學院同意,研究生院批準,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六、學費與獎學金
根據國家政策統一規定,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全部繳納學費。學費金額按湖北省物價局審批的標準執行。
從2014年開始,我校實行新的研究生獎學金制度,新設置了生源獎學金及民族類專業志愿獎學金,另外還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等。(詳情請查閱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招生信息欄《中南民族大學2014年入學新生獎助政策摘錄》)。定向培養的研究生按合同或協議執行。
七、監督與責任追究
要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要保證復試錄取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1.實行全程監督制度。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參與復試過程的各個環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地監督。
舉報電話:監察處027-67843806研究生院027-67843396
2.實行巡視制度。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及研究生院將派工作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加強監督。
3.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要建立健全復試規章制度,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的爭議,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必須保證考生咨詢、申訴、檢舉渠道的暢通。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對本單位復試結果負責。對于考生提出的疑問,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應及時答復;對于因爭議較大而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的考生,由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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