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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我校201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順利完成,遵照國家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秉承“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著力提升我校研究生生源質量,推動我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和諧發展,現制定《南京中醫藥大學201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如下。
一、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并指導全校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切實解決招生過程中的實際問題。
2.研究生院負責筆試的考務和評卷等組織工作,協調各學院專業面試、技能操作、英語聽力口語測試和體檢等相關工作,保證復試各環節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進行,并做好所有復試考生各類考核材料的歸檔和核查工作。
3.各學院負責組織協調本院的專業面試和技能操作等工作,外國語學院負責全校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校醫院負責復試考生的體檢工作。
4.各學院須以正式發文形式確定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和各專業專家組組成名單,并于3月28日前抄送研究生院備案。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各學院院長擔任、另設副組長一名、成員若干名、秘書一名。各專業面試專家組設組長一名、成員六名、秘書一名。面試專家組報學院備案,組員信息應包括專家性別、年齡、職務、職稱、是否碩博導等。
5.在復試工作開展前,研究生院和各學院需對參與復試的專家組成員和有關工作人員進行相關培訓,以確保復試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我校2014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報名及上線情況
2014年,全國共有2417名考生報考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其中,推免生57人,參加全國統考考生2342人,單考考生18人。經初試,達到國家一區復試線的統考考生為1128人。
三、關于招生計劃的執行及復試線設定
1.我校根據2014年碩士研究生報考及上線情況,結合各學科導師人數和發展需要,將統考考生各專業招生計劃(含推免生)進行適當調整:上線人數較多的專業采用差額復試的辦法,差額復試比例為現有下達招生規模數的120%左右;上線人數持平和上線人數不足的專業采用等額復試的辦法。復試線總分另行劃定,單科成績要求同國家一區復試線。
2.單考考生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單獨執行,不占用統考考生招生計劃,復試分數線另行劃定。
3.各學院應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嚴格執行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不準突破。
4.我校2014年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所報考專業復試線考生的復試;
第二階段為第一階段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接收調劑考生的復試。
5.通過調劑仍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名額由研究生院統一匯總,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后再予以分配。
四、關于復試及錄取的工作要求
(一)關于第一階段復試時間安排如下:
我校201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主要安排在仙林校區進行。
1.3月28日9:00-15:00:復試考生報到,審驗考生證件,領取復試安排表,繳納復試費。報到地點在我校仙林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一樓大廳。
復試資格審核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進行。復試資格審核需查驗考生身份證原件和學歷證書原件(往屆生需持畢業證書原件,應屆生需持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及其他相關材料等,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參加復試。成人教育系列除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外,復試時必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如無法提供則取消復試資格。凡2014年8月30日前不能達到醫學本科全日制教育(五年制)或其他普通本科全日制教育(四年制)的國家規定學制年限的在校本科生,我校不給予參加復試資格。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符合條件的考生請在報到時攜帶相關證明以備查。
3月29-31日:復試和體檢。詳見報到時候的復試安排表。
4月1-2日:專業課筆試科目閱卷
4月3日:計算各專業總成績及排名
4月4日:第一批擬錄取名單公示
(二)關于復試內容
復試采用專業筆試、臨床技能考核(部分專業)、專業面試、英文學術文獻翻譯、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相結合的方法。各專業復試成績計分辦法。
(三)關于復試形式及成績計算辦法
1.專業筆試:考試形式為閉卷,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
3月29日晚上的專業筆試環節中包含英文學術文獻翻譯考核,考試時間為三個半小時。英文學術文獻翻譯由考生自行在醫學、藥學、管理學等三篇英文學術文獻考題中任選一篇翻譯成中文。
參加第一臨床醫學院和第二臨床醫學院復試的考生,住院病歷書寫考核安排在3月30日晚上,時間為二小時。
3月30日晚上其他專業筆試時間仍為三小時。
同等學力加試安排在3月31日下午和晚上,每門考試時間為二小時。
2.專業面試:各學科組織面試專家組,每個專家組人數最少為7人,專家組成員一般應具備碩導資格。面試成績為專家組所有成員打分結果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之后的算術平均值。為保證打分的一致性,報考同一專業同一方向的考生必須在同一個面試專家組參加面試。
基礎醫學院(002)中醫醫史文獻專業和中醫藥文獻研究所(011)中醫醫史文獻專業的專業面試合并進行,由中醫藥文獻研究所負責組織實施。
3.臨床技能考核:住院病歷書寫和臨床技能操作考核相結合。護理學院各專業只考核護理綜合技能。
報考第一臨床醫學院各專業及報考第二臨床醫學院康復醫學與理療學專業、中醫康復學專業的考生臨床技能操作考核由第一臨床醫學院負責,報考第二臨床醫學院針灸推拿學專業的考生臨床技能操作考核由第二臨床醫學院負責。報考護理學院的考生護理綜合技能考核由護理學院負責。每個專家組人數一般為3人,專家組成員一般應具備副高以上(含副高)職稱。臨床技能考核成績為專家組所有成員打分結果的算術平均值。
4.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聽力測試和口語交流相結合,兩項合并打分,不分項計分,外語成績為所有成員打分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由外國語學院統一組織,分若干小組,每個面試小組一般由3人組成,同一個學科復試考生必須在同一面試小組面試。
(四)關于體檢相關工作
在復試階段,我校對考生進行體格檢查,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同時結合我校招生專業實際情況執行。
(五)關于錄取工作的總體要求
1.根據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如考生有以下幾種情況之一者將不予以錄取。
①復試項目為四項的專業,考生如在復試中有二項以上(含二項)成績未達到該項目滿分60%水平的;
②復試項目為五項的專業,考生如在復試中有三項以上(含三項)成績未達到該項目滿分60%水平的;
③報考臨床專業學位(105開頭)研究生的考生如臨床技能操作成績未能達到該項目滿分60%水平(即60分)的;
④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及格或缺席加試的;
⑤體檢不合格者。
2.各專業在第1條規定的基礎上按照復試后總分排名確定錄取名單。同一專業內有不同復試科目的,以復試科目為單位分別進行排名。
3.單考考生由研究生院統一協調錄取工作,不占用各學院的統考招生計劃。
4.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西部地區定向考生。
五、關于調劑和破格的工作要求
我校各專業原則上不再接收一志愿報考其他院校的考生和破格考生。
(一)關于調劑的時間安排如下:
1.4月4日,研招辦在我校第一階段擬錄取名單公示后發布接收調劑專業、缺額信息和調劑辦法;
2.第二階段復試時間另行公布,復試內容和具體要求同參加第一階段復試的其他考生。
3.關于調劑考生的要求:
①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超過所申請專業的我校復試分數線;
③考生初試科目須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須具備全日制本科教育背景;
⑤不接收第一階段淘汰考生。
4.根據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如考生有以下幾種情況之一者,在同等情況下優先考慮調劑。
①本科期間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發表過學術論文者;
②初試英語單科成績達到65分以上或雅思成績達到6.5或托福成績達到80分(單科成績沒有限制)者;
③初試醫學綜合或藥學綜合成績達到240分以上者;
④獲國家一級運動員以上稱號者。
六、關于保密工作
1.各專業復試命題教師由各學院院長指定,由院長負責與命題教師簽訂《保密協議書》。各學科專業筆試試題須經命題教師親自密封后于2014年3月28日12點前由各學院匯總送交研究生招生辦保密室封存。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在專業筆試結束前,命題教師名單及試題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文件,各學院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2.各學科專業面試專家組名單由各學院院長與學科負責人商討決定,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面試專家組名單在面試開始前屬國家秘密級文件,各學院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七.關于工作監督
1.我校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都會及時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
2.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監督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監督舉報電話為025-85811026;電子郵箱為jiwei@njutcm.edu.cn。
八.補充說明
1.我校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進入復試范圍的考生編號,同時,將以手機短信方式(號碼為考生報名時所留手機號碼)通知復試考生。我校不再另行發放書面復試通知。
2.凡我校擬錄取的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如與考生調劑行為相沖突,我校保留優先錄取的權利。
3.所有考生應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發布的動態信息,在此期間不得改變個人通訊方式,如因考生提供聯系信息錯誤造成無法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4.考生復試期間所有食宿費用自理。
5.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核定標準,所有參加我校復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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