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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獲悉,該校建筑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方案已發布,具體如下
一、復試分數線及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
學院分數線 (單科執行學 校線) |
統考招生 計劃數 |
|
(081301)建筑歷史與理論 |
310 |
1 |
|
(081302)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
320 |
10 |
|
(081304)建筑技術科學 |
370 |
3 |
|
(083300)城鄉規劃學 |
330 |
9 |
|
(083400)風景園林學 |
320 |
4 |
|
(085100 )建筑學 (專業學 位) |
01|普通班(按導師研究方向) |
348 |
37 |
02|城市設計(與意大利都靈 理工大學合作辦學項目) |
317 |
22 |
|
(085300)城市規劃(專業學位) |
355 |
12 |
|
(095300)風景園林(專業學位) |
353 |
6 |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及“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按學校公
布名單執行。
2.對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學院可對招生計劃予以微調。
3.面試用 PPT 務必在 3 月 20 日 10 點前發送至工作人員郵箱,文件命名: 報考專業(如: (081301)建筑歷史與理論) +考生編號+考生姓名,原則上不可 更改替換。逾期不交的考生,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其中,建筑學學碩發 送至 3251204557@qq.com,城市規劃學碩及專碩發送至 2562501093@qq.com, 風景園林學碩及專碩發送至 2673873168@qq.com,建筑學專碩普通班發送至 1824818196@qq.com,建筑學專碩城市設計發送至 1805986361@qq.com)。
二、復試前準備
復試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考生務必在來校報到前完成復試準備工作。
1.復試名單、復試要求、注意事項等請查看學院主頁研究生教育公告通知
(http://www2.scut.edu.cn/architecture/2914/list.htm)。
2.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及時登錄學校研究生招生系統下載打印復試通知書 和現實表現復審表,根據系統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畢業證等資格審 查材料掃描件,并根據復試通知要求做好復試前相關準備工作。
3.考生須密切留意學校及學院發布的相關信息,保持各類聯絡方式暢通。
三、現場報到及資格審查
1.時 間: 2023 年 3 月 21 日(周二)上午 9:00-12:00
2.地 點:廣州市天河區華南理工大學五山校區 27 號樓一樓大廳
3.資格審查:審查符合條件者,方能參加復試。
(1)考生須憑復試通知書進行資格審查。
(2)應屆生須持學生證、二代身份證、大學成績單原件及現實表現復審 表。
(3)往屆生須持有畢業證、學位證、二代身份證、大學成績單原件(或 加蓋檔案單位紅章的成績單復印件)及現實表現復審表。
4.領取復試流程表
未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
5.筆試考場座位表在 27 號樓一樓公告欄查看。
6.14:50 考生前往筆試考場,由監考老師宣布考試紀律和有關事項。
四、復試 復試流程
(1)專業課筆試: 3 月 21 日下午 15:00-17:00,27 號樓 2 樓報告廳、 201 教室,請考生務必提前 15 分鐘到達考試地點,根據考試安排憑本人身份證及 復試通知書參加筆試。
(2)面試: 3 月 22 日上午 8:00,全部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及復試通知書在
27 號樓 2 樓報告廳集中候考,集中候考期間考生不得中途離開,通訊工具全程集中保管。小組內考生面試順序將現場抽取,請考生及時到場。面試期間,考 生根據現場工作人員指引,依次到達面試考場,等待面試正式開始。考試面試 結束后,攜帶本人全部物品,離開考試區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3)紀律要求:
面試期間等待的考生須在 27 號樓 2 樓報告廳集中,不得隨意外出;
復試考生請帶齊個人物品前往面試考場,復試結束后未經允許不得返回 27 號樓 2 樓報告廳;
已完成面試的考生應迅速離開復試現場,并前往 1 樓報告廳領取手機。
2.復試內容
(1)專業課考核(100 分)
根據 2023 年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進行。
(2)外語聽說能力測試(100 分)
時間 5 分鐘。口語測試題由考生抽簽作答,評委和考生進行口語交流,根 據考生表現綜合獨立評分。本項測試同綜合素質與專業知識考核同時進行。
(3)綜合素質與專業知識考核(100 分)
時間 15 分鐘。考生準備 5 分鐘以內 PPT,PPT 含封面不超過 20 頁,匯報 內容包含個人簡介、學習工作經歷、各類獲獎情況、畢業論文選題及摘要、科 研實踐經歷和成果等(轉換成大小不超過 30M 的 PDF 文件)。匯報完畢后考 生現場抽取綜合面試試題進行作答,此后評委和考生進行現場問答交流,評委 根據考生表現綜合獨立評分。
五、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專業課考核成績×30%+綜合素質與專業知識考核成績×60%+外 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 ×10% (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數)
總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5 (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數)
六、成績公布、師生雙向選擇
1.3 月 24 日起,考生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查詢本人復試成績、總成績 及排名。考生對本人成績如有異議,須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
2.3 月 24 日上午 10:00,導師招生計劃及導師聯系方式將在建筑紅樓(6 號樓) 1 樓公告欄公布,成績排名在招生計劃范圍內的考生自行聯系導師,進
行師生雙向選擇。確定導師的考生請將經接收導師簽字確認的師生雙選表交到 教務員何老師處,擬錄取全日制考生同時領取體檢表(帶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張)。
3.3 月 24 日下午 15:00-16:30,考生憑體檢表到校醫院參加體檢。體檢完 成后考生將加蓋醫院公章的復試流程表交建筑紅樓(6 號樓) 109 房間何老師。 不參加體檢或者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若有弄 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4.擬錄取考生名單確定后將在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 3 個工作日。 七、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進行。
2.按專業(085100 建筑學專業按研究方向)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 序(總成績相同時,按復試成績、復試成績中的綜合素質與專業知識面試成績、 專業考核成績依次排序確定),依據招生計劃數順次擬錄取。
3.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 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 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凡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按要求簽訂“協議書”。未簽訂協議書 的,不發放錄取通知書。
5.擬錄取考生若放棄報考專業的錄取,申請調劑其他專業,須按照調劑復 試要求進行,不得直接錄取到調劑專業。
八、咨詢及申訴
1.咨詢電話: 020-87112365
2.考生如對復試工作有異議,可通過以下途徑反饋:
學院紀委: 020-22236886 ,chenying@scut.edu.cn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020-87113401
學校紀委: 020-871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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