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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3月14日(星期五)前,各院系制定出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確定復試比例、復試考生名單、復試日期和調劑信息,并報招生辦審核同意后盡快在各院系網上公布;
3月20日—3月31日(星期一)前,各院系開展并完成復試(含校內調劑復試)工作,期間考生進行體檢。各院系原則上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內,召開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名單報送至招生辦;
最終錄取名單以校招生領導小組確定并報教育部審核通過的結果為準。錄取通知書將于6月中旬左右寄發。
二、復試的要求與程序
所有被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考核。推免生和往年保留錄取資格生若已經復試過且所在院系同意不再復試的考生可予免試;如果尚未參加復試或參加過復試但所在院系認為有必要再次復試的考生由院系通知參加此次復試。
(一)復試的基本分數線劃定和實施細則要求
廈門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已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
各學院(研究院)須召開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在不低于(單科和總分皆不能低)學校相應學科復試基本分數線的原則下,進一步確定本單位各專業(或方向)的復試分數線。我校全面實施差額復試。原則上各院系的復試比例控制在1:1.2—1:1.5之間,部分院系可根據學科特點、專業需要及上線考生情況適度調整復試比例,但最高不得超過1:2的復試比例。
各學院(研究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各專業(或方向)復試分數線及復試比例經校招生辦審核后在各自的網頁公布。
(二)復試資格審查
各院系應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復試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到各院系接受檢查:
1.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廈門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政治表現情況審查表》(該表可在廈門大學招生辦網頁:http://zs.xmu.edu.cn下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學生證)及復印件;
3.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準考證(遺失者可免交);
6.一張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體檢;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8.體檢表(須在廈門大學醫院體檢,可在復試后補交)。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英語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6門及以上本科專業課程成績證明。注意: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注:政審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三)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創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的發展潛力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行為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測試。含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測試和專業外語測試等方面。
對專業學位碩士(雙證)研究生的復試,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復試方式主要分為:
(1)筆試。主要為專業課測試。
(2)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面試。具體要求: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參加復試的教師須獨立評分;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進行記錄和錄音。
各招生單位還可根據各自學科專業的特點增加其它的復試方式。
4.復試成績的比例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各單位可根據本專業的特點確定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外語能力等部分的成績比例。復試成績的權重為:占總成績的30%—50%。
(四)復試要求
1.復試(含筆試和面試)要有試題,并做好記錄和錄音(錄音機、磁帶或其他錄音設備由各院系自備)。復試考核小組須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復試完畢后復試試卷、考試提綱、錄音資料以及復試記錄在各院(系、所)保存三年(未錄取者保留一年)。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請各單位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各招生單位應建立復試試題題庫。
2.對同等學力考生,除統一規定的復試內容之外,還需加試兩門專業課(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可予免試)。加試科目為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的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每門3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60分者,視為整個復試不及格。
3.復試工作結束后,各院(系、所)應將復試成績及結果在三個工作日內報招生辦審核。
4.復試信息必須公開:各學院(研究院)的復試考生名單、考生的初試成績(含單科和總分)、分專業招生計劃和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經校招生辦審核后必須在各院系的網頁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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