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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及甘肅省教育考試院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工作相關要求,為確保考生順利參加考試,保證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蘭州財經大學考點考務工作平穩有序,現將有關事項溫馨提示如下:
一、考前準備
(一)打印準考證,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注意:《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考生應于12月21日(0時至24時)完成核酸檢測,并于12月22日8時至18時登錄“甘肅教育考試易考通”微信小程序進行第八次健康打卡,以便考點根據打卡情況安排相關考試工作。
(三)考生應當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加強健康防護,考前非必要不離開報考點所在設地;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或參加聚集性活動,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人際交往保持安全距離。
二、進入考點
(一)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點,并按考點要求進行安全檢查和健康檢測。入場時,考生須佩戴N95或KN95口罩、保持一米線安全間距有序排隊,不擁擠、不扎堆。建議考生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
(二)首場考試時,考生進入考點須查驗“72小時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并測量體溫;其他場次考試不再查驗核酸檢測報告、測量體溫。
三、考場分布
因疫情原因,我校不安排考生提前進入學校確認考場,請通過校園平面圖查看考場分布。考生應提前熟悉交通路線、考點具體位置及周邊環境。
蘭州財經大學考點考場分布圖如下:
四、考場要求
(一)積極配合入場檢查,考生進入考場教室前,應仔細檢查是否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用品。注意:除考生《準考證》上招生單位說明欄中注明可使用不具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的考試科目外,其他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計算器。如果攜帶有規定以外的物品,應按規定放置在指定位置;盡量不要攜帶(穿戴)有金屬的物品或衣物,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智能設備等)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二)考生應按規定在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并按要求在統考科目答題卡指定位置粘貼條形碼。凡因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及漏貼條形碼而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應在答題紙(卡)規定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自命題科目試卷袋中裝有答題紙的,須使用原裝答題紙,試卷袋中沒有答題紙的,使用考點配發的答題紙。自命題科目試卷帶上貼有答題紙條形碼的,須按規定貼在答題紙相應位置。
(三)考試結束后,考生要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保持人與人之間間隔大于1米。
(四)考試期間學校將安排校車接送和平校區和東崗校區的在校考生,考生中午可在段家灘校區食堂購餐,在圖書館六樓學術報告廳休息。
五、誠信考試
考場安裝有視頻監控系統,考生行為均被全程記錄。
自2015年1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實施。刑法相關條款明確了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或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等四種情形均構成刑事犯罪,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自2019年9月4日起,《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施行。自2021年4月30日起,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決定正式施行。依法懲治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代替考試等犯罪,維護考試公平與秩序。
請考生樹立誠信考試觀念,遵守誠信考試承諾書,珍惜個人名譽,遵守考試紀律。考生作弊情況將記入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已觸犯《刑法》,將受到法律制裁。請考生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
六、考場規則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進入考點后,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外逗留,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和考點具體要求存放手機等非考試用品。
(三)考生只準攜帶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智能設備等)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生在考場內不得私自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粘貼條形碼等。凡漏貼條形碼、漏填(涂)、錯填(涂)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
(六)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場。考生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點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
(七)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使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考員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并密封簽字。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執行,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疫情形勢復雜多變,考研學子何其不易。我們在教育部和甘肅省教育考試院指導下,統籌疫情防控和考務組織,全力以赴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各項工作。預祝同學們取得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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