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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溫州大學2022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請各招生培養學院遵照執行。
一、接收推免生的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
2.堅持公平公正;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
4.堅持客觀評價;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機構
溫州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全校接收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負責審定《溫州大學2022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溫州大學2022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接收推免生工作全過程監督及確定2022年接收推免生擬錄取名單。
各招生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學院接收推免生復試工作,核準入圍復試考生名單,并于復試前在學院網站公布。
各招生學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考官不少于5人,其中組長1人。考官須現場獨立評分,考生評分記錄表和作答情況匯總表需在考后及時上交研究生院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三、接收推免生復試報名
具有推免資格的考生在2021年10月20日17:00前登錄“中國研招網推免系統”完成注冊報名。
四、接收推免生入圍復試名單的確定
各招生學院依據《溫州大學2022年接收推免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入圍復試考生名單,符合復試資格考生人數充足時,復試比例不低于1:1.2。復試前需在學院網站公布考生名單,內容包括考生姓名和報考專業等信息。
五、接收推免生的復試時間和方式
1、接收推免生復試工作在2021年10月21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招生學院所自行確定,需提前3天以上向研究生院報備具體的復試時間。
2、根據浙江省疫情防控要求,統籌考慮我校實際情況,我校2022年接收推免生復試工作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
六、接收推免生網絡遠程復試的設備及環境要求
考生在參加我校接收推免生網絡遠程復試之前要準備好所需的硬件設備,復試前1-2天按招生學院通知要求進行測試,以保證復試正常進行。
1、用于面試的設備【主機位】:1臺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需帶有攝像頭、麥克風功能);
2、用于監控面試環境的設備【輔機位】:帶有攝像頭功能的1部手機或筆記本電腦、臺式機、ipad等電子設備;
3、網絡良好能滿足復試要求,需保障有線寬帶網、WIFI、4G網絡等至少兩種網絡條件;
4、獨立、無干擾的復試房間,光線適宜,安靜,不逆光。可視范圍內不能有任何復試相關資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場。
七、接收推免生網絡復試流程及考場紀律
1、復試前1-2天,聽從招生學院安排,進行網絡測試、登錄復試系統備考。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參加復試或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請提前聯系招生學院。無故失聯的考生,視為放棄本次復試考核。
2、復試當天考試前,考生在規定時間按照招生學院要求,配合完成周圍環境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進入視頻復試系統后,手持身份證向面試專家展示正面,再次確認本人身份。
3、復試過程中考生確保全程音頻視頻開啟,考生本人正對設備攝像頭,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雙手在畫面中清晰可見。不得戴帽子、墨鏡、口罩等,以保證身份確認及復試全程實時監控。
4、復試過程中不得戴耳機,不得用頭發或其他飾品遮擋耳部,不得使用美顏及濾鏡,本人全程出鏡,不得中途離開座位,無關人員不得在考試區域內出現,否則視為違紀。
5、復試過程中如發生設備或網絡故障,應立刻與招生學院保持聯系溝通,服從安排。
6、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復試過程中嚴禁考生錄音、錄像和錄屏,嚴禁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復試全程只允許考生一人在面試房間,嚴禁他人進出。若有違反,視同作弊。
7、復試考生要嚴格遵守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溫州大學發布的相關招考規定。考生需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溫州大學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復試內容與成績計算
1、復試內容有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外語聽說能力三部分構成。復試著重對考生思想品德、科學態度、誠信意識、專業技能、創新精神和實驗動手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對專業學位考生突出實踐技能的考核。
2、各招生學院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每一位考生一組試題,題量適中,考生當場隨機抽取復試試題,整個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按100分計,60分以上為及格(計算總分時按40%折合);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按優(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45分)五級評分計分(計算總分時按40%折合);外語聽力口語成績按20分計,12分以上為及格。復試考官對每個復試考生當場獨立打出成績,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其他成績平均后作為該考生的復試成績(百分制)。對不具備研究生培養素質和潛力的考生應寫出詳盡評語,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成績記為不及格。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4、復試總成績=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40%+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40%+外語聽力口語20%。復試總成績滿分按100分計,60分以上即為復試合格。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體檢
復試結束后,我校向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發送體檢通知。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學院遞交在當地二甲以上公立醫院所做的體檢證明材料。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后學校統一安排進行入校體檢。經學校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十、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要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的同時,多方、多種形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招生學院應向考生本科院校函調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所在院校學工部門加蓋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一、錄取
1、復試結束后,根據同一批次推免復試合格考生的成績以推免生招生計劃數為基準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如同一專業復試合格人數超過該專業推免計劃人數,則需提交至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研究,是否在全校推免指標中進行統籌分配。
2、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的擬錄取名單在校研究生院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學校將在公示期內受理考生申訴。
十二、推免生復試的監督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監督、負責。
2.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對復試現場進行巡視。監督舉報郵箱:jjjc@wzu.edu.cn,研招辦郵箱:yjs@wzu.edu.cn。
十三、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溫州大學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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