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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烈歡迎同學們加入桂林理工大學大家庭!
一、報到
1.報到時間:待定
報到校區 |
學院 |
備注 |
雁山校區 |
地球科學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機械與控制工程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外國語學院、旅游與風景園林學院、理學院、藝術學院、測繪地理信息學院 |
報到時間內火車站有人接待、桂林客運南站有人引導 |
屏風校區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土木與建筑工程學院、商學院、公共管理與傳媒學院 |
|
2.新生持身份證、入學錄取通知書按時到所在學院報到。報到時交驗以下材料
①新生入學錄取通知書正聯(小的部分為副聯,可自己留作紀念);
②應屆畢業生交驗畢業證及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③四、六級英語及計算機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復試時已交驗的同學除外);
④交黨團員組織關系:
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廣西區外考生:需要提供紙質版黨組織關系轉接介紹信,轉接抬頭為:中共桂林理工大學委員會。轉往單位:桂林理工大學XX學院黨委(請填寫上錄取學院);同時請考生聯系現組織關系所在單位在全國黨員信息管理系統同步進行組織關系轉出;廣西區內考生:不接收紙質版介紹信。請聯系現組織關系所在單位通過全國黨員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組織關系接轉。
團員組織關系轉接:請考生通過“智慧團建”系統進行組織關系轉接。在系統內填寫具體的轉往單位:共青團桂林理工大學**學院委員會。
3.憑入學通知書在當地遷移戶口(戶口可自行決定是否遷移,辦理戶口遷移的同學開學時將戶口遷移證交學校保衛處戶籍科)。辦理遷移戶口時必須嚴格按照“戶口辦理注意事項”(附件1)的要求。
4.入學費用自理(可持入學通知書在火車站購買學生票)。
5.學校統一安排住宿,可自備行李等生活用品。
6.家庭實在有困難的同學可憑錄取通知書辦理生源地貸款。
7.交通:屏風校區:在火車南站乘10路公交車至“桂林理工大學”站下車,出租車可乘至桂林理工大學正大門;雁山校區:乘坐5路可直達雁山校區。
二、繳納費用(具體看桂林理工大學學生網上繳費須知,財務不接受刷卡或現金繳費)
1.住宿費(由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安排0773-5896479,由學校財務處按所住公寓標準實收,從幾百到一千多元不等)
2.第一年應交學費:碩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MBA、MTA、MPA、MPAcc等請參考招生專題/報考說明或咨詢相關學院)
3.保險:城鎮醫保280元/年(逐年繳納。如有變化,按文件規定執行);商業保險:100元/年·人
三、體檢:按照學校醫院的安排體檢
四、釘釘健康打卡
根據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請同學們在來校報到前14天務必認真完成釘釘通行(返校)碼申領和堅持每日健康打卡,并自覺進行14天居家觀察。釘釘健康打卡流程見附件2。
五、其他事項
1.新生入學后將使用我校研究生教育綜合管理系統開展學生培養管理工作,為便于工作順利開展,請新生在8月20日至9月10日期間,進入我校研究生教育綜合管理系統,完善本人基本信息,提前進入系統了解相關功能,具體操作見附件3《關于研究生使用教育綜合管理系統的說明》。
系統的用戶名是本人學號(見錄取通知書),初始密碼是本人身份證號碼后六位,用戶角色選擇學生。
系統網址:桂林理工大學研究生院主頁http://yjsy.glut.edu.cn/index.htm,左邊導航菜單——研究生教育綜合管理系統http://gsems.glut.edu.cn/。
2.根據“關于印發修訂后的《桂林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桂理工研【2021】2號)”第三條規定,學校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持桂林理工大學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按學校要求和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辦理入學手續者,應以書面形式向所在二級學院請假,同時附相關證明材料。學院簽署意見后,報研究生院審批。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2周,未請假、請假未獲批逾期2周或請假期滿不報到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同學們在來校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不用帶太多現金,學校財務可網上交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財物品,更不要輕信上當!祝大家一路順風!
嚴禁到江河湖泊等有關不明水域游泳嬉戲,科學防范溺水,珍愛生命!!!
附:研究生院各科室主要職責及聯系方式
科室 |
主要工作職責 |
聯系電話(區號0773) |
辦公地點 |
||
屏風校區 |
雁山校區 |
屏風校區 |
雁山校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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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科 |
負責評獎評優;研究生社團建設;研究生創新實踐競賽組織;研究生三助;創新創業;研究生實踐基地;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黨建;研究生心理和生活指導工作;研究生日常事務;網站建設和維護 |
5891722 |
2679653 |
南校區辦公樓216室 |
行知樓B601(西)室 |
綜合管理科 |
負責辦公室管理;公文、印章管理;部門財務管理;辦公用品采購;固定資產管理;高基表數據統計與上報 |
5891722 |
8983127 |
南校區辦公樓216室 |
行知樓B606室 |
培養學位科 |
具體負責研究生培養;質量監控;在職人員課程培訓;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報名考試;課程建設;畢業數據上報;國際交流;研究生質量報告;培養模式改革 負責學位申請、學位授予、學位數據上報;導師遴選和培訓 |
5893215 |
2533495 |
南校區辦公樓218室 |
行知樓B604室 |
招生就業科 |
負責研究生招生;碩士入學考試考點工作;負責就業派遣;研究生檔案管理 |
5893185招生 5893215就業 |
8983117招生 2679653就業 |
南校區辦公樓312室南校區辦公樓218室 |
行知樓B602(東)室 行知樓B601(西)室 |
附件1
戶口辦理注意事項
一、自主選擇“戶口”是否遷入學校
根據公安部相關規定,新生入學時可根據本人意愿,自主選擇戶口遷入或不遷入錄取院校。本校錄取學生遷入的戶口,桂林市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是將其作為“臨時集體戶”來管理的,在校就讀期間戶口不能作任何變動和主項目(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身份證號碼)的變更,畢業或中途出現退學、被開除、肄(結)業等情況時,戶籍關系必須遷往就業單位或遷回原籍(入學前戶口所在地)。
二、“戶口”遷入學校的按以下要求辦理落戶
(一)提交落戶資料
入學新生戶口遷入學校,請提交以下資料辦理落戶:
1.戶口遷移證上遷移地址為:
(1)屏風校區報到的同學請遷往:桂林市七星區建干路12號,桂林理工大學;
(2)雁山校區報到的同學請遷往:桂林市雁山區雁山街319號,桂林理工大學;
2.錄取通知書復印件1份(副本的復印件即可);
3.戶口遷移證原件(背面注明:學生本人身高、血型、聯系電話、學院及專業);
4.戶口遷移證復印件1份;
5.一張一寸白底免冠彩照(學生近期證件照),照片后用鉛筆或圓珠筆注明:學院及專業、姓名、聯系電話(確保字跡清晰);
6.身份證復印件1份;
7.電子檔相片:白底、著身穿深色衣服,大小不超過32K。
(二)注意檢查《戶口遷移證》內容是否完整
1.“遷移證”必須加蓋遷出地派出所公章;
2.“遷移證”上的姓名、曾用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貫、身份證號碼、原住址等主要內容,字跡必須清晰可辨,不得缺項漏填;
3.“遷移證”上的姓名必須與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4.“遷移證”上出生日期必須用公歷填寫,并與身份證上出生日期字段完全一致;
5.籍貫與出生地填寫應具體到省、市、(縣);
6.“遷移證”上的空白處,不能以劃線表示,必須采用加蓋“以下空白”印戳標注空白處;
7.年滿16歲的公民,原則上應當在當地辦理二代身份證,如果是已辦未發或未辦的,“遷移證”上應當注明“已辦證未發”或“已編號未辦證”等字樣或由遷出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否則一律視為“已辦身份證”;
8.不接收手寫“戶口遷移證”辦理落戶;
9.“遷移證”上任何內容不能出現涂改,否則無效。
(三)聯系方式
屏風校區政保戶籍科106,屏風5896173;
雁山校區行知樓政保戶籍科B206,雁山369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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