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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做好我校2021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1.申請學生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申請學生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
二、接收專業、人數及學制
請參閱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推免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tm)和《華南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專業目錄》,擬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后確認錄取人數為準。
三、申請和選拔考核程序
1.申請學生填報專業志愿,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可在“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專業志愿,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放之前(預計10月12日左右)請使用我校推免生預報名系統(http://yzsys.scnu.edu.cn/#)進行意向填報,但最終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為準。
2.學校發出復試通知。學校的二級招生單位通過 “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學生發出復試通知。
3.申請學生回復。申請學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是否同意參加復試。
4.學生復試。各二級招生單位通知學生復試的具體安排(復試具體時間以各二級招生單位安排和通知為準)。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素養考核、綜合素質考核三個部分,總成績為100分。復試具體內容和形式由各二級招生單位擬定。復試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錄取。
申請學生需向各二級招生單位交以下書面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同時查驗身份證和學生證原件;學籍信息有問題者不予復試。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其他有關材料復印件(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其他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需驗原件。
(4)近三個月的體檢表。可在招生考試處網站(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載體檢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未提交體檢表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初定擬接收學生名單。各二級招生單位初定擬接收學生名單,在“推免服務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申請學生須按要求及時在系統接受待錄取通知。同時,各二級招生單位將擬接收的學生名單報學校招生考試處,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在招生考試處或二級招生單位網頁公示10天,公示期間如有異議且核查屬實的學生,將取消已發送的待錄取通知。
6.各二級招生單位將接受待錄取且公示無異議的推免生名單報學校招生考試處,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上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7.最終錄取推免生名單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在研招網推免系統備案公布的為準。
四、獎勵資助政策
學校現有的獎勵資助種類如下,符合條件者可申請:
1.國家獎學金:20000元。國家獎學金的獎勵名額及標準均以當年國家下達文件為準。
2.學業獎學金:以學校最新管理辦法為準。
3.國家助學金:每年6000元,獲獎比例100%(非全日制或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4.社會資助獎助學金
5.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
6.國家助學貸款
7.研究生特殊困難補助
8.其它獎助政策可登錄各二級招生單位網站查閱。
備注:以上各條款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規定為準。
五、其他事項
1.申請學生須確保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對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2.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1年9月1日前未獲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4.咨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招生咨詢辦公室
咨詢電話: (020)85213863
傳 真:(020)85213484
電子郵箱:zsb03@scnu.edu.cn
招生網址:http://zkc.scnu.edu.cn
招生監督辦公室
電子郵箱:hs801@scnu.edu.cn
華南師范大學招生考試處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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