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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調劑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當前尚處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疫情防控工作,同時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9】6號)和陜西省招生委員會文件精神,規范復試錄取辦法和程序,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嚴肅性,確保復試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堅持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人才,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堅持選拔具有創新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人才的原則;堅持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的原則。
二、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
學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招生委員會相關文件規定,負責制訂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程序,組織開展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以及監督、檢查復試程序的執行情況等。
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和執行本學院復試工作細則。組長要對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全面負責;同時還應加強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教師的培訓與管理,要對參與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樹立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每個招生學院應成立各學科專業的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由5-7人組成,復試小組數量應根據專業方向和人數由招生學院自主確定。復試小組組長由招生學院確定,組長要對復試成績負責。各復試小組應強調研究生導師在復試中的責任和權利,并接受學校監督。
各招生學院應在本辦法的基礎上結合招生專業實際制定招生復試工作細則。重點是復試與調劑的成績與業務要求、復試各環節要求、面試的主要內容及考試形式、復試錄取程序等相關內容。工作細則要符合上級文件精神要求和我校招生復試辦法,并予以公布。
學校紀委(監察處)監督整體研究生招生工作。
三、復試要求與程序
(一)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的確定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總體執行2020年全國統一的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
專業復試分數線由招生學院在不低于國家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照生源和指標情況設置(一志愿和調劑分數線可設置不同的標準),并公示在學院的復試調劑細則中。
1、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的確定
復試名單依據一志愿招生指標情況按照達到一志愿專業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2、調劑考生復試名單的確定
各招生學院依據調劑招生指標情況,審核達到調劑專業復試分數線考生的調劑申請,綜合考慮考生初試成績等情況,分批次擇優選擇調劑考生參加復試。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由學校劃定分數線。各專業分數線為該專業2020年全國統一的復試分數線(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總分下沿100分,單科不得缺考或0分,滿足分數線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另外,我校對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調劑分數線也參照上述分數線,如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滿足上述分數線,也可申請調劑至我校。
4、其他情況
(1)復試名單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官網及官方媒體平臺上公布。
(2)我校2020年不接受破格復試申請。
(3)各學院根據上線學術型考生情況,根據專業方向要求及一志愿考生申請情況,征詢考生同意后可根據情況開展校內調劑調整專業方向,并報學研處,調整專業方向的一志愿考生必須經過調劑系統調劑后方可發放擬錄取通知。
(二)復試資格審核
考生復試時須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資格審查:
①應屆畢業生: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所在學校(單位)或居住地黨組織蓋章提供的復試政治審查表;
②往屆考生:準考證、身份證、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畢業證書、不能鑒別真偽的畢業證書考生須提供教育部認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所在學校(單位)或居住地黨組織蓋章提供的復試政治審查表,具體形制見http://yjszs.bjwlxy.cn/xiazai/20180612/1.html;
③同等學力考生:準考證、身份證、高職高專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修讀過程不少于12門的課程成績單、所在學校(單位)或居住地黨組織蓋章提供的復試政治審查表。
④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計劃項目服務期滿的考生,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核實后進行加分或按計劃線錄取。
⑤學籍、學歷校驗未通過的人員必須提供學信網開具的學籍或學歷證明。
復試資格審查由招生學院負責,審查人要在《寶雞文理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核登記表》上簽名、蓋章并對審查結果負責。對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采取遠程復試的,要會同技術平臺提供方,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三)復試內容和形式
1、復試內容
(1)加試
跨專業、同等學力考生(包括各類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在參加正式復試前,需加試涵蓋本專業本科階段兩門主干課程的考試(一般采用筆試,每門滿分100分,由相關學院自主安排并評卷,遠程復試時必須采用雙機位一前一后監控考生作答,相關影像全程錄屏);兩門成績單科低于60分者視為不合格,不得參加正式復試,如參加復試,則復試成績視為無效。
(2)復試
復試具體內容由招生學院決定并在復試細則內公布。復試主要考核學生的專業能力、創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等。復試總分共500分,包含100分的專業外語能力分數,100分的思想品德素質分數(主要參考考生單位提供的復試政治審查表及復試綜合表現),300分的專業能力分數。
專業外語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語聽說能力和專業外語掌握情況,一般以面試形式開展。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由招生學院黨總支書記負責,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招生學院要將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和心理素質作為復試工作的專項環節,強化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要求。應當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交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同時采取“函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電子版掃描由各考生提交至相應招生學院審核并留存3年備查。
300分的專業能力考核分為3個部分,第1部分為面試考核,共100分,面試最終得分為面試小組成員打分的平均分;第2部分為專業技能考核,共100分,可以采用案例分析、試講等形式開展;第3部分為基礎知識考核,共100分,可以采用開卷筆試、實驗報告、專題論文、現場作答等形式開展。
復試成績應在考生參加復試后當天內當面給出。
2.復試程序
考生復試資格確認后,由招生學院通知考生復試有關事項,并在復試前告知考生本次復試錄取指標后按復試細則中規定的程序進行復試。因當前尚處疫情防控關鍵時期,我校今年所有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線上復試形式開展,具體要求由學研處向各招生學院下達,各招生學院負責培訓復試考官、工作人員及考生,確保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3.復試時間
①第一批次(一志愿)復試時間:國家線公布后,具體時間由學研處在官方網站通知;
②第二批次(調劑)復試時間:第一批次復試后,具體時間由學研處在官方網站通知;
(具體時間由招生學院根據調劑情況確定并通知考生)
③如果個別學院二次復試未完成招生計劃,可安排第三次復試,具體時間待學校確定后另行通知。
考生應在接到復試通知后的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并參加復試,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4.復試命題
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自命題工作的管理,參照《寶雞文理學院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執行,由相關學院承擔命題工作。具體試題提交安排另行通知。對試卷、參考答案及評分參考在安全保密期間發生失泄密等違規事件,將嚴格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的責任。
5.復試過程要求全程錄音錄像,復試材料要求全部存檔保留。
四、復試成績計算標準
1.復試總成績滿分為500分。考生最后成績=初試總分×60%+復試總分×40%。
2.復試不合格。
①跨專業或同等學力加試主干課程兩門單科成績有低于60分;
②復試5個部分成績中有任一部分低于60分;
③在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包括初試及復試)中發現有作弊及嚴重違規情況的;
出現以上情況之一的,均視為復試不合格。
3.考生復試的各項成績由學院匯總,參加不同復試批次人員分別計算和排名,復試不合格人員不予以排名。
五、調劑工作
1.各招生學院在錄取第一志愿仍不滿額情況下可予調劑。調劑復試必須符合教育部和我校關于調劑工作的通知規定,所有調劑生必須通過教育部研究生網上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否則調劑無效。
2.調劑原則(具體以教育部及省考試院相關政策為準)
(1)符合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應相同。
(4)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同類別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3.調劑程序
(1)考生調劑必須通過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統一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具體程序按照研招網要求執行。
(2)調劑完成后,學研處向各招生學院提供復試考生名單并由招生學院在網站等公開平臺公布。
4.規定時間內完不成招生指標的專業,空余的招生指標由學校收回,進行再次分配,有必要的可以組織二次調劑,每批次調劑復試及擬錄取分別排序。
六、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考生擬錄取后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體檢工作根據疫情防控情況,若不具備統一組織的條件,由各考生按照體檢項目,按要求在當地自行體檢,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電子掃描版至各招生學院審核并留存3年備查。
七、錄取
1.錄取原則。錄取工作嚴格執行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2.初錄。初步錄取時分為擬錄取和遞補錄取兩種狀態。前者表明考生復試通過,決定擬錄取;后者表明考生處于遞補狀態,只有排在前面的擬錄取考生放棄后才有機會進行依次遞補,由遞補錄取轉為擬錄取后再辦理相關手續。遞補考生也可進行校內或校外的調劑工作。處于遞補狀態的考生選擇是否調劑或繼續等待轉為擬錄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己決定。
3.擬錄取與公示。復試成績應在考生參加復試后當天內當面給出,學院計算總分后由高到低排名,由學研處審查無誤后于次日在學院內公示,公示無誤后確定分專業擬錄取考生,及時發送擬錄取通知,接到擬錄取通知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擬錄取,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并依次遞補。
整個擬錄取過程結束后,學研處打印全校擬錄取名單,再次審核無誤后報主管校長簽字、蓋章后,交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予以網上公示,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
4.錄取。經公示后無異議時,擬錄取人員通過上報陜西省和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后正式確定為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并由學校按照錄取名單發放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5.調檔。被錄取的研究生我校在發放錄取通知書的同時向考生發放調檔函,考生本人人事檔案應在規定時間前寄往或送達本校。
八、信息公開、巡視及監督制度
1.在復試、錄取階段,學研處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學校網站等向社會公布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各學院或學科、專業復試考生名單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等。
2.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完善對復試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3.對復試有異議的考生,應于復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學研處提交書面材料進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進行復議并答復考生。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5.招生錄取巡視小組:組長:校長,成員:紀檢委監察室負責人、學科建設與研究生教育管理處負責人、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人員。
6.監督電話及郵箱:
紀檢委監督電話:0917-3566223,
郵箱:jjs3566223@163.com
學科建設與研究生教育管理處咨詢電話:0917-3565211
郵箱:bwlyjs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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