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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人力資源強國選拔優秀創新人才,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號)和北京市《關于做好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等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北京工商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辦法。
一、復試組織機構
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行政一把手任組長,全面負責本院所屬各學科的招生復試工作。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由9-11人組成(其中7-9名專家及2名黨政工作人員),負責全面貫徹落實有關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政策和方案,確保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復試工作的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寧缺勿濫,對考生的德智體進行全面考核,保證生源質量。
2.堅持科學選拔。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的特點,制訂具體復試方案,并加大綜合素質和思想道德方面的考察。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確保生源質量。
3.加強對復試工作的管理,增大復試工作透明度。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確保復試工作嚴肅、有序、有效。
三、基本要求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均應通過資格審查、復試及體格檢查后方能被錄取。
(二)復試分數要求:在教育部劃定的“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我校根據各招生專業上線生源情況,制定各專業復試總分、各單科分數線。
(三)調劑原則及要求
1.上線考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專業,不接收調劑考生參加復試;上線考生人數少于招生計劃的部分專業,接收調劑考生參加復試;各專業參加復試的總人數人文社科類一般為招生計劃的120%左右,理工類一般為招生計劃的120%-150%。
2.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報考專業所屬學科門類“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合格資格線”,考生申請調劑專業原則上要與其原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3.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7個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法律碩士(法學)只接收本科專業為法學(專業代碼0301)的法學專業(專業代碼0301)的考生調劑。
4.我校只招收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的考生調劑,不接收非英語考生和單考考生的調劑申請。
從校外調劑到我校的文科類專業調劑考生原則上本科畢業院校必須是“211”院校或北京工商大學,且一志愿報考院校為“211”院校。
從校外調劑到我校的理工科類專業調劑考生原則上本科畢業院校是“211”院校或北京工商大學,或一志愿報考院校為“211”院校。
接收調劑考生的具體工作辦法見附件三(關于北京工商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調劑事宜的通知)。
(四)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生除會計碩士外參加復試分數線為初試總分不低于245分,外國語、政治不低于30分,專業課成績不低于30分。會計碩士的復試分數線初試總分不低于147分。
四、復試內容和計分辦法
(一)復試內容
資格審查、專業課筆試、專業課面試、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格檢查。此外,同等學力考生(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且與初試科目不同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二)計分辦法及具體要求
1.資格審查考核和體格檢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計。
2.復試項目的各項成績均按百分計,復試成績共計100分,復試總成績等于各項成績乘以權重。其中專業課筆試卷面成績100分,占復試成績60%;專業面試100分,占復試總成績40%,其中專業素質面試占面試成績的70%,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計算方法如下
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面試成績=專業素質面試*70%+聽力、口語*30%
3.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內容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②報考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況;④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本項考試由招生學院復試工作組和資格審查工作組負責組織,成績采用“合格”、“不合格”表述。
4.專業科目筆試由研究生部統一組織,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專業課筆試時間為2小時。專業課筆試科目依據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公布的2013年碩士研究生專業課復試科目內容進行考試。
5.面試。由各學院組織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面試成績100分。面試內容包括專業英語口語、聽力測試、專業素質、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的考察。
7.同等學歷考生加試成績不列入復試總成績,但作為錄取參考成績,加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五、錄取工作
(一)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對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按錄取成績排隊決定錄取。
(二)錄取成績的計算辦法
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成績*30%
(三)資格審查、體檢不合格、綜合素質考核不合格,或復試項目中單項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加強誠信評判,要切實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對上一年作弊考生,要嚴格按照規定不予復試和錄取。
(四)考生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在4月中下旬在北京工商大學校園網通知公告欄或研究生部網站的招生信息通知公告欄公布,具體網址:www.btbu.edu.cn;yjsc.btbu.edu.cn
(五)錄取類別的確定
1.按照錄取成績將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從高到低排隊,確定考生的錄取類別,其中確定為國家計劃的考生,錄取類別為“非定向”或“定向”(定向僅限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其他考生錄取類別為“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
2.錄取類別為“委托培養”方式的考生需要簽訂《委托培養協議書》。
3.錄取為“自籌經費”類別的考生,需簽訂《自籌經費培養協議書》。
六、公示和監督渠道
我校所有復試政策及錄取辦法、成績查詢、復試名單查詢、擬錄取查詢等信息均在我校校園網及研究生部網站中公布,網址為:www.btbu.edu.cn,yjsc.btbu.edu.cn。研招辦咨詢電話為:010-68987086。此外,我校研究生招生監督電話為:010-68984687、68987086,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13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為:010-82837219。
此復試及錄取辦法對我校各專業考生均適用。
本辦法由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工商大學
201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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