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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科技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9年接收免試推免生簡章
一、學院簡介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設有3個系、5個研究所、1個中心實驗室。擁有環境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3個本科專業;環境科學、環境工程、環境規劃與管理、市政工程、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5個碩士點;環境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點和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市政工程、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環境規劃與管理5個二級學科博士點;以及環境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后流動站。建有1個省級重點學科、1個部級重點實驗室、1個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1個省級教學示范中心。全院教職工80人,其中青年千人2人,教授24人(含博士生導師13人)、副教授24人。
學院專業以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為己任。學科涉及化學、材料、機械、工程和能源等領域;在水環境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研究、環境生物/生態技術、水質工程技術與裝備、固廢資源化和綠色能源等方面具有自己的特色和優勢;學院先后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56項、“十三五”國家重點研究計劃項目或課題和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或課題15項、國家“863”、“973”等項目10項;年科研經費2000余萬元;先后獲省部級科技進步一等獎7項、二等獎2項、三等獎6項;主編國家、行業標準十余項;獲批專利六十余項;發表論文被三大索引收錄1000余篇,出版專著十余本。
二、推免生招收計劃
2019年全院招收推免生包括學術型碩士和專業型碩士,同時招收一定數量的直博生,各學科專業具體招收指標分配如下: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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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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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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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接受推免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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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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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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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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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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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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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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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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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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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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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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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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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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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專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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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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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與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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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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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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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工程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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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40%
|
||
類別
|
專業代碼
|
學科(專業)名稱
|
擬接受直博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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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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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
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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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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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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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
|
25%
|
|
0830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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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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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標僅作為初步計劃,實際執行時可能會根據各專業報名情況進行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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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條件
(1) 申請者應獲得本科所在學校當年的推免生資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統報名成功者。
(2) 2019年9月1日之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四、申請、復試、錄取程序
1.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專業志愿并提交相關材料。
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專業志愿(按照中國研招網規定時間,建議提前2天),網上繳費,網上提交PDF版相關材料,材料應提供可靠的電話號碼、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證明、《攻讀學位研究計劃》、本科正式成績單(需加蓋本科所在學;蛟合到虅詹块T公章)、國家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或成績單等。報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提供的材料為準,學院不再接收其它電子郵件或紙質材料。
2.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復試通知。
考生報名三天內,學院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發出復試通知。
3.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復試。
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兩天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是否同意復試。同意復試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信息為準。
4.復試時間。
獲得復試資格的推免生一般在9月28日-10月8日之間來校參加復試,復試時只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學生證原件,不需其他紙質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提供的材料為準。正式錄取后新生報到時,交驗相關材料原件,如查驗為虛假材料,取消入學資格。
5.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待錄取通知。
學院匯總復試情況,報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規定的復試時間結束三天內,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
6.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
考生收到學院待錄取通知后兩天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逾期未確認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學院可撤銷該生待錄取通知。
7.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按期確認待錄取的考生,視為同意將我校作為其唯一錄取學校,進入擬錄取環節。學院匯總同意待錄取的考生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8.錄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進行其他相關錄檢、政審等工作。最后由學校在規定時間統一發錄取通知書。
五、復試細則
1、基本規則
2019年推免生招生復試工作即將開始,按照學校統一部署, 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特制定以下復試及錄取細則:
(1) 學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整個復試工作和錄取進行統一領導。各系組成推免生復試小組,負責各項具體工作。參與復試的所有工作人員,應本著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規范地做好各項工作,杜絕各種違規、違紀事件發生。有親屬參加復試的老師應回避。
(2) 根據網上報名時間先后順序審核考生材料,按照計劃招收推免生指標數的120% 確定參加復試生名單,各專業額滿即止。復試名單確定后,上網公布并通知學生。
(3) 復試形式為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按系(專業)分若干小組(或分小組)進行,地點由各系自行安排。
(4) 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復試小組(分組)成員參照學校研究生院所定評分細則進行評分,最終評分由各復試小組組長審定、簽字后生效。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待錄取資格。
(5) 根據公平、公開、自愿的原則,由各系組織指導教師和錄取學生實行雙向選擇,充分尊重學生和教師的意愿。
(6) 根據考生復試成績、教師和學生雙方意愿,由各系確定初步錄取名單并及時報學院推免生招收領導小組審查,由學院推免生招收領導小組確定正式錄取名單并予以公示。
(7) “科學學位”和“專業學位”考生分別參加本專業組織的復試,并享有報考學位類型錄取的優先權。
(8) 細則的解釋權在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本細則與學校有關規定相抵觸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2、面試形式
l 內容:專業知識、研究潛質、人文素養、心理素質和思想品德考察等;
l 時間:每人15分鐘左右;
l 形式:采用自由問答的方式進行。
六、培養工作
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碩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間可提前開展若干研究生階段的培養過程,具體包括:
(1) 經本科所在學校和院系同意,推免生可提前進入導師課題組參與科研活動,包括做本科畢業論文等;
(2) 推免生大四期間可提前選修培養方案規定的研究生校級公共課和學科基礎課,成績認定辦法遵照我校推免生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七、學費與獎助學金
學費:按湖北省物價局有關物價文件執行,以物價局核定為準,由學校統一收取。
獎學金:按學校公布的《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助學金:按照關于印發《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助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校研[2018]9號)執行。碩博生資助標準高于一般碩士生。
八、服務信息
1、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 電話:027-87542552,027-87541746
2、學院研究生教務辦:
電話:027-87792403
聯系人:李老師 楊老師
2、學院官方網站:http://ese.hust.edu.cn/
3、環境推免復試QQ群:73701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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