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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建筑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在3月28日—30日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7]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制定本復試方案。
一、組織領導與監督
根據《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細則》(山建大校辦字〔2014〕22號),復試前,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組織與領導。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校紀委書記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研究生處、紀委監察室負責人,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組成。研究生處負責制定總體復試實施方案,指導各學院(所)開展復試工作,審核復試錄取結果。
各學院(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長一般應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擔任,副組長由學院黨委書記、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長擔任,成員由各學科及學科方向導師代表和學院紀檢委員組成,具體組織、實施本學院(所)的復試錄取工作。
各招生學院(所)按復試專業及復試人數組成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原則上不少于5人,由本專業的優秀教師組成(研究生導師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具體實施專業課筆試、面試、加試等考核工作。復試前應宣布各項復試工作要求、流程及復試細則;復試過程中要規范操作,做好試題保密,并做好復試記錄及密封閱卷等工作;面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各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有直系親屬報考的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學校紀委、監察室負責全程監督。針對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部門和人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監督舉報聯系方式:
學校紀檢監察0531-86367172,郵箱:jjb@sdjzu.edu.cn;
研究生處招辦0531-86367033,郵箱:yzb@sdjzu.edu
二、復試資格線與復試比例
(一)復試資格線
各學科(方向)復試基本資格線執行2018年國家A類地區線。一志愿上線生源充足的學科(方向)在國家復試基本資格線基礎上,可根據復試比例自行上調分數線;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學科(方向),應執行國家A類地區總分線,確因培養需要,可對業務課分數提出要求。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復試基本資格線為:管理類聯考(含MBA和工程管理)總分不低于125分,其他學科總分不低于225分。
(二)復試比例
各學科(方向)依據學校下達的擬招生計劃,原則上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復試人數。
根據上述要求,我校各學院制定并公布各學科(方向)《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擬錄取辦法》,包括:學科(方向)復試線、擬招生計劃、一志愿考生上線人數、擬調劑人數、復試要求、擬錄取辦法等信息。
三、調劑
我校接收的調劑考生原則上需為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復試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在校內學科(方向)之間調劑的,可視為一志愿考生;非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視為調劑考生;校內調劑與校外調劑考生均需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報名調劑。
(一)調劑要求
1. 須符合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總分、單科分數均達到調出與調入學科2018年一類地區國家線。各學科專業可在“調劑服務系統”中設置接收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2. 申請調劑的學科應當與一志愿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學科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專業學位調劑至學術型專業的,初試統考科目需完全相同。
3. 考生初試外國語科目必須為統考英語。統考數學和英語的調劑規則是只能從高向低調劑,不能逆向調劑,例如可以從英語一調至英語二但不可從英語二調至英語一。
4. 初試未考數學的,不能向初試設數學科目的學科調劑。初試科目為自命題英語的,不能向初試科目為統考英語的學科調劑。
上述要求若有未盡事宜或與教育部和山東省的文件規定相沖突,以教育部和山東省的文件規定為準。
(二)調劑流程
1、調劑缺額學科、名額,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調劑系統公布為準,其間可能適時調整。
2、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信息平臺系統開通后,通過系統申請調劑我校,招生學院將陸續對符合要求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務必于2小時之內在調劑系統中回復復試通知,否則視為放棄。
調劑期間,擬調劑學科、人數可能按照生源情況和計劃變更隨時調整,以調劑系統公布為準。
四、破格復試
(一)線下考生申請破格復試的條件
1.破格復試僅限于第一志愿考生及報考學科,不得跨學科申請。
2.破格復試的學科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調劑確有困難。
3.破格復試僅限于一門初試統考科目考分在本專業復試資格線下10分內(含10分)的考生。
4.破格復試考生限在本學科考生中專業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
5.我校線下考生破格總人數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5%。
(二)申請破格復試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一式兩份,并附相關證明材料交報考學科(方向)招生學院。
2.考生破格復試申請,經招生學院研究同意后,于3月26日前報校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審批。
3.3月27日前,研究生處招辦將審批意見通知招生學院。學院根據審批意見,安排經批準的考生參加破格復試,由研究生處招生辦在網站上公示破格復試名單,公示期10個工作日。
4.復試合格的破格考生,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報山東省招生考試院審核批準后方能錄取。
五、復試具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復試時間及安排
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在3月28日—30日進行,復試工作時間進程及有關事項要求見附表1。
參加加試和筆試超過2小時以上復試科目的考生提前1天到學院報到。
復試人員名單在復試前2天在研究生處網站公布(動態)。
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復試時間和安排另行規定。
(二)報到與資格審核
1、3月28日上午8:00-12:00,復試考生在學校博文樓BW008教室報到,繳納復試費(藝術類、建筑設計類學科考生240元,其他考生180元),進行報考資格審查。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畢業證(往屆生)、學位證(往屆生)、本(專)科成績單(蓋章,面試時提交導師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等材料進行復試資格審核,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攜帶《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不符合要求的不準參加復試。資格審查合格者,領取復試通知單。
考生領取復試通知單后,須前往報考學院報到,提交“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各學院報到地點及聯系電話見附表3。
2、享受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據教育部下達的名單進行審核,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加分分值計入其初試成績。
(三)加試
按照我校招生簡章中相應招生學科要求,一志愿考生中,同等學力與部分跨專業考生須在復試前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筆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不計入擬錄取成績。每門加試課程合格,方能取得復試資格。
需加試的考生由報考學院通知。加試考生需提前一天到報考學院報到并進行加試。加試結束當天,各學院需通知考生是否取得復試資格并向研究生處報送加試成績。
(四)體檢
復試考生報名后,攜帶身份證到校醫院繳納體檢費50元,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五)復試科目
1.英語聽力測試
時間30分鐘,滿分50分。
2.專業筆試
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
其中:設計類超過2小時的復試科目,考生須提前一天到報考學院報到, 報到時間為8:00-9:00,9:30安排復試筆試考試。
3.專業綜合面試
面試時間每生一般不少于15分鐘,滿分為150分,90分為合格。
復試總成績為300分,180分為合格。
六、擬錄取辦法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擬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聽力成績+專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在同一專業和培養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內,按照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分開排序。因一志愿考生或調劑考生的復試合格人數少于其招生計劃時,計劃可調劑使用。錄取成績相同時,復試成績高者優先。其中:
1.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超過我校2018年招生學科專業目錄公布的計劃數的學科,一志愿復試合格的考生應予以優先錄取。一志愿上線人數超過公布計劃數的學科,可根據生源情況吸收少量優秀調劑生參加復試,但用于錄取調劑生的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分配招生計劃數的25%;用于錄取一志愿復試合格的考生的名額不得少于我校2018年招生學科專業目錄公布計劃數。
2.復試合格但未被報考學科(方向)錄取的考生,各學院可按擬錄取總成績由高到低征求考生意見,調劑至有缺額的相近學科(方向),并簽訂確認書。
3.專業筆試成績不合格(少于60分)、或面試成績不合格(少于90分)、或復試總成績不合格(少于18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各學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提出各學院(所)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公示,并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
七、擬錄取結果與信息公開
全部學科復試結束3天內,學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布擬錄取名單。
其中:調劑考生經復試被我校確定擬錄取的,我校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接到系統短信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登錄研招網,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我校將在研究生處網站公布復試有關通知、復試人員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破格及專項計劃錄取名單,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八、復議制度
各招生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3日內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各招生院(部)招生工作小組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九、其他
學校統一組織的復試結束后,個別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的學科,經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核準,可再次組織調劑復試錄取工作,并公示相關信息。
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詢電話:0531-86367033(行政辦公中心BG208室),咨詢聯系信箱yzb@sdjzu.edu.cn。
山東建筑大學
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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