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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2年考研復試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1號)和《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的要求,全面貫徹國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切實做好我校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增強復試的公平,公正,維護考生的合法權利。今年我校進一步嚴格復試程序,堅持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
一、復試組織管理
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丁立宏
副組長:張軍
成員:周明生、牛志偉、吳燁、方文心、孟毅芳
二、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確保生源質量,在重視初試成績選拔作用的同時,強化復試工作對考生的選拔。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和綜合素質考核成績應量化。對疑似作弊考生要嚴格篩查。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三、錄取原則
各院(系、中心)應根據學校下達的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在復試的考生中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的基本原則是:
1、考生的綜合排名由初試成績(滿分300分或500分)與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加權確定(初試權重70%,復試權重30%),并以此作為擬錄取依據。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政審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
(3)體檢不合格者。
四、復試基本要求
1、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需符合學校研招網(http://yz.cueb.edu.cn/yz)發布的《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線》的要求。
2、復試一般應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
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在職人員應注意考核其工作實績。
B)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C)外語聽說讀寫能力;
D)創新能力。側重獲獎、科研成果或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與本專業相關的科研論文。側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
(2)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
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及實際表現的考核,嚴格把好思想政治質量關;
B)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C)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D)人文素養;
E)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資格審查
復試前需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攜帶“復試通知單”、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入學時交驗畢業證書)和有效身份證原件。資審時如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學校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說明。否則不予錄取。
4、體檢要求
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進行。
五、調劑
1、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達到所報考專業復試分數線,參加復試且復試成績合格的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申請參加校內調劑。
2、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未達到所報考專業復試分數線或其他情況,且符合教育部調劑要求的考生,如調劑至外校須完成教育部研招網(yz.chsi.com.cn或yz.chsi.cn)的調劑程序,進入對方學校擬錄取狀態后到我校辦理調劑手續。
3、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須優先接收學校組織的校內調劑的安排。接收校外調劑的專業接收的校外生源,必須嚴格選拔,挑選綜合素質高的生源進行補充。
六、復試工作辦法
1、各院(系、中心)成立以本院(系、中心)院長(主任)或主管領導為組長的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本院系的復試工作。各院(系、中心)根據復試人數不同組成2-5個復試工作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由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思想作風過硬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復試前要對復試成員進行培訓。面試前復試小組組成人員和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要相互保密,復試前不能向外界公布分組名單。
2、各院(系)根據學校統一規定,制定各專業具體復試方案。復試內容包括:外語筆試、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與口語、專業課面試。外語筆試、專業課筆試的考務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外語筆試命題由學校負責,專業課筆試命題由各院(系)負責;外語聽力與口語、專業課面試由各院(系)自行組織。
3、復試成績為四部分之和,總分100分。外語筆試權重25%,專業課筆試權重30%,外語聽力、口語權重15%,專業課面試權重30%。初試中沒有政治科目的專業需加試政治筆試,建議與專業課筆試一并進行,并計入到專業課筆試成績中。各院(系)可以根據專業培養特點自行劃定單科的及格線,單科及格且復試總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為合格。復試合格的考生將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為總成績,按總成績由高至低錄取。
初試+復試成績=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x初試成績權重(70%)+復試成績x復試成績權重(30%)
4、專業碩士教育中心參照上述規定自行確定復試方案和組織復試。
5、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應優先錄取報考本專業的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考生只有在復試不合格的情況下才可淘汰(要有書面報告不予錄取的理由)。同時也只有在一志愿合格考生不足的情況下才可以錄取調劑考生。
6、每個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善保存備查;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七、復試工作安排
1、4月6日召開全校“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布置會”。
2、4月6日研招辦將一志愿上線考生名單發給各院(系、中心)。
3、4月6日開調劑網。4月6日下班前需要接收校外調劑生的院(系、中心)將調劑生的名單上報給研招辦。
4、4月9日下班前研招辦將包含有一志愿上線考生和擬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的名單發給各院(系、中心)。
5、4月9日下班前請各院(系、中心)將“復試方案”上報至研招辦。
“復試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復試辦法;復試程序;面試的時間地點;負責人及聯系方式;(如果各院系、中心對復試單科有要求的,請將單科要求寫入復試方案一同上報。)
6、4月13日8:30-15:30在博納樓3層進行復試資審。
7、4月14日上午8:00-9:30體檢。
8、4月14日下午2:00-5:00進行外語筆試和專業課筆試。
9、4月15日--4月17日各院(系、中心)自行組織面試。
10、4月18日下午4:00之前各院(系、中心)將復試結果上報研招辦。
11、4月20日之前將“復試教師統計表”上報研招辦。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復試期間,應增強復試錄取工作透明度,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做到工作程序公開、錄取標準公開。研究生部、校招生監察辦公室將監督、抽檢和配合各院(系、中心)的工作,以確保今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院(系、中心)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招生監察辦公室和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由監察部門、研究生部組成旁聽小組對面試全過程進行監督,保證復試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信息公布的網址為:http://yz.cueb.edu.cn/yz/。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等信息通過該網址進行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學院(系、中心)受理的投訴和申訴應及時上報校招生監察辦公室和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并在一周內予以回復。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5、投訴電話。學校為考生設立投訴電話83952128,由校招生監察辦公室專人負責處理考生投訴;在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期間,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設置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82837219),以方便考生反映復試錄取的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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