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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二、組織管理工作
1.復試基本分數線執行教育部文件規定,部分生源較好專業可結合自身情況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劃定本專業復試基本分數線。
此外,按照教育部對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錄取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的解釋,對于同時招收上述兩種學習方式研究生的金融、社會工作、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英語筆譯、英語口譯、廣播電視和新聞與傳播等8個招生專業,其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考生執行相同的復試基本分數線。
2.復試及錄取規則由研究生院與培養單位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研究確定。
3.學校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統籌管理及組織開展學校復試全面工作,制訂遼寧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4.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單位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復試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本單位各專業復試工作,并負責對復試過程和結果向考生進行解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專業的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研究生導師等若干人組成。
5.培養單位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
6.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三、復試的主要方式和要求
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必須經過復試并且復試合格。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生源不足的除外),培養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單位還需提前公示復試考生名單并負責向考生進行解釋。培養單位在學校復試方案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的復試辦法,復試辦法需提前公示。
(一)復試時間及通知方式
總體復試工作應于4月中旬完成,各專業具體復試時間和地點由培養單位自行確定。復試方案、復試辦法及復試名單需在培養單位網站提前公布,并由培養單位及時告知考生本人。
(二)復試基本內容和形式
1.外語考試
外語考試包括口語和聽力測試。
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由公共基礎學院選拔業務能力強,有責任感的教師分成若干小組進入培養單位,組織復試考生進行測試。每個小組須配備2~3名主考教師,試題須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應試題目,并按時更換試題。口語和聽力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若條件許可應將測試全過程進行錄音。
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30%。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滿分為30分,直接計入復試成績。該科目成績未達18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
2.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包括專業課筆試和專業課及綜合素質面試。
(1)專業課筆試
在招生章程中注明有復試筆試的專業可組織專業課筆試。考試由培養單位自行組織,考試時間為2~3小時,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試題由培養單位自行命制。試卷由各培養單位組織集體評閱,試卷成績在規定時間報研究生院。專業課筆試成績是否計入專業考試成績及其所占權重,由培養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需在復試辦法中予以公布。無論筆試成績是否占復試成績權重,筆試成績均必須達到筆試卷面滿分的60%以上。未達到者為復試不合格。
(2)專業課及綜合素質面試
培養單位復試領導小組組織專業課及綜合素質面試,須有面試情況記錄。并認真填寫《遼寧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專業課及綜合素質面試記錄》,且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每名考生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專業課面試試題須事先命制若干套,并按時更換試題。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專業課面試題目。綜合素質面試目的是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基礎知識掌握程度,綜合分析表達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發表的文章、論文等。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滿分的60%者,視為復試不合格。
各復試小組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準。復試過程中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
3.政治理論筆試
依照教育部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要求,學校對審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專業考生在復試中進行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并將其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研究生院組織該科目的命題和評卷工作,培養單位負責組織考試。政治理論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
4.思想政治素質考察和心理素質測試
為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保證研究生德智體的全面發展,培養單位招生復試領導小組應組織由培養單位黨總支書記負責、具有長期學生工作經驗教師,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狀況進行考察,并對參加復試的考生做出評語。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心理測試擬采取兩種方式,各培養單位可根據情況自行選擇。
(1)網上測試。要求培養單位自備機房,保證一人一機,且能登錄互聯網。培養單位需提前將測試時間、地點、學生基本信息(EXCEL表格電子版)、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通知心理咨詢中心。學生測試時請務必攜帶準考證。
(2)題卡測試。培養單位需提前將測試時間、地點、人數、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通知心理咨詢中心,要求學生務必攜帶2B鉛筆、橡皮、準考證。以上兩種方式均需各培養單位統一組織,心理咨詢中心負責指導施測。
思想政治素質考察和心理素質測試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加試
除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外,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名稱不得與初試科目及培養單位復試中的專業綜合課筆試科目相同。試題由培養單位負責命制。考試形式一律采取筆試。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均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由培養單位自行組織。加試成績不記入復試成績,但應報研究生院備案。
6.復試成績的構成及計算方式
審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專業的復試成績由復試政治理論筆試成績、復試外語考試成績和復試專業考試成績構成。其中,政治理論筆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10%,外語考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30%,專業考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60%。
除上述5個專業外,其他各專業復試成績僅由復試外語考試成績、復試專業考試成績構成。其中,外語考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30%,專業考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70%。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初試滿分為500分的專業總成績計算方式為:
初試總分÷5×0.7+復試成績(滿分100分)×0.3=總成績。
初試滿分為300分的專業總成績計算方式為:
初試總分÷3×0.7+復試成績(滿分100分)×0.3=總成績。
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應分別排序依次錄取,復試各單項考核有不合格者不錄取。復試成績由培養單位負責對復試考生進行解釋。
7.其他要求
根據學科培養的側重點及方式的不同,理工科各專業可根據需要在復試中進行專業課的實驗考核。
單獨考試考生復試標準按統考生標準執行。
推薦免試考生復試已在選拔過程中完成,不必參加本次復試。
四、資格審查
復試的資格審查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資格審查時間為3月20日~4月13日上午8:00~10:00進行,考生根據各培養單位的安排在指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地點在研究生院一樓大廳。
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非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從學信網打印輸出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
在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的原件及1份復印件。
2.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1份;從學信網打印輸出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
3.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網絡教育考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和教務處出具的成績單各1份;從學信網打印輸出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
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考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考生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籍信息須可通過教育部學信網進行查實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允許參加復試或不予錄取。
4.為在復試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考生可提供獲獎證明及發表的學術成果材料等,該項材料交各復試組審查。
5.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考生應提交能證明上述信息的全部材料,并最遲在復試報到前向培養單位提交,復試進行中或復試結束后提交,不予承認。
6.在資格審查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其復試資格;對審查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復試、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
五、體檢
鑒于體檢報告的嚴肅性和真實性,避免舞弊現象的發生,經研究決定,委托遼寧大學校醫院負責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的體檢工作。
參加體檢的考生須做空腹準備。上午體檢者請勿吃早餐,下午體檢者請勿吃午餐,在體檢日前,應注意清淡飲食,不做劇烈運動。體檢時需攜帶身份證,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
校醫院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對患有重病、傳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予錄取。未進行體檢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調劑工作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碩士研究生初試上線情況,擬定培養單位調劑名額。
2.調劑準則嚴格執行教育部文件規定,調劑的基本原則為: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在國家政策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對調劑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3.擬在一級學科范圍內調劑復試的,由培養單位自行決定。
4.跨一級學科專業范圍調劑復試的,須以書面報告形式寫明理由,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5.原則上不得跨學科門類調劑復試。
6.各學術學位專業均不接受專業學位考生調劑;專業學位可接受學術學位考生調劑,但專業必須相同或相近。
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專業,可以接受相同或相近專業全日制學習方式考生的調劑,但錄取類別必須為定向(非全日制專業只招收定向就業的考生)。
7.調劑考生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報調劑信息,未在網上填報的調劑考生不予錄取。
8.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進行調劑復試。
七、破格復試及錄取
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可允許其參加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破格應在國家政策規定范圍內嚴格審核、嚴格把握。
八、復試通知
培養單位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系方式,向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如果聯系方式發生變化,請考生直接與培養單位聯系。
九、擬錄取結果的公示
擬錄取考生由培養單位和研究生院雙方分別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根據規定,凡通過復試,被我校擬錄取的2017級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應與我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請相關考生于2017年4月14日前,將單位和本人簽署完畢的定向協議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視為放棄錄取。非定向錄取考生入學前需將本人人事檔案轉至我校。
定向培養協議請到本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
十、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進行指導與審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還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遼寧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電話:
024-62202349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遼寧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遼寧大學研究生院
二○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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