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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理論是馬克思和恩格斯創立的。1843年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提出不是國家決定市民社會而是市民社會決定國家的命題,這是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理論的胚芽。這里的“市民社會”主要指現實的經濟生活。隨著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社會的研究和對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的分析批判,在1844年他和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中,市民社會概念進一步具體化了,已接近于“生產關系”概念。在1845~1846年他們合寫的標志歷史唯物主義創立的《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形成了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概念,明確指出:市民社會“始終標志著直接從生產和交往中發展起來的社會組織,這種社會組織在一切時代都構成國家的基礎以及任何其他的觀念的上層建筑的基礎”。在這之后,馬克思依據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理論,分析了1848年資產階級革命和資本主義社會獲得的重大成果,并使這一理論得到了充實和具體化。為了能夠讓大家理解的更加清晰,小編就來和大家說道說道這個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那些事。
基本定義
經濟基礎是指由社會一定發展階段的生產力所決定的生產關系的總和,是構成一定社會的基礎;上層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經濟基礎之上的社會意識形態以及相應的政治法律制度、組織和設施的總和上層建筑是一個復雜龐大的系統。它包括政治上層建筑和思想上層建筑。表現在:一定的制度、設施、是以一定的意識形態為指導建立起來的;一定的意識形態,又總是要求建立相應的制度、設施,以獲得和憑借一下的手段和工具,使它得到廣泛的傳播,在社會中居于統治地位,成為支配人們的強有力的精神力量;一定的制度和設施,一經建立,又會反過來影響意識形態。
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辯證關系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具體表現在:經濟基礎的需要決定上層建筑的產生。經濟基礎的性質決定上層建筑的性質。由于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決定經濟基礎的性質,因而它必然在上層建筑領域也占統治地位,并決定上層建筑的性質。經濟基礎的變化發展決定上層建筑的變化發展及其方向。上層建筑的各個部分由于具有不同程度的相對獨立性,其改變有早有晚、有快有慢。這種情況決定了上層建筑中思想文化領域里新舊斗爭的長期性。上層建筑反作用于經濟基礎。這種反作用集中表現在為自己的經濟基礎服務。從服務的方向上看,一方面保護和促進自己的經濟基礎的鞏固和發展,另一方面排除反對自己的對立物。從服務的方式看,上層建筑通過法律、經濟、思想等手段的調控來為經濟基礎服務。從服務的效果看,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的反作用有促進、阻礙兩種情況。
政治復習中,個別的知識點固然是難以理解,但是只要大家付出時間和努力,小編相信同學們一定可以獲得相應的回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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