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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3-09-23 相關院校:延安大學
一、招生信息發布我校碩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布,考生須隨時登錄研究生處網站查詢有關通知。考生須自行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從我校研究生處網站(http:// 219.244.0.2)查看初試成績通知、復試通知等。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三、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4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
1.網上報名時間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4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6)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見附1)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
(8)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9)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資格審查、發放準考證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復試時學校將對考生身份證、本科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非應屆考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有關規定者,不予錄取。五、考核程序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6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國語
1月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5日下午 業務課二
1月6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筑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西醫綜合、中醫綜合;全國聯考科目為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其中: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試題使用我單位自主命題)。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通知由考生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自行查詢。
(八)對在入學考試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將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將予以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罰;作弊的在職考生由考試機構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復試:包括復試和體檢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比例不低于120%。
1、復試時間:2014年4月中下旬,具體請屆時參見復試通知。
2、復試地點:延安大學,具體請屆時參見復試通知。
3、復試信息發布:考生于2014年4月中下旬登陸研究生處網站(http:// 219.244.0.2)查詢我校復試基本要求,并登陸各學院網站查詢復試名單和復試辦法。
4、復試內容(1)專業綜合課筆試。(2)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3)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4)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要加試。復試時,要對其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5、復試時須提交材料:考生復試時須提交《本科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權威機構出具學歷(學籍)的認證報告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于入學報到時補交)。
6、體檢:復試時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7、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組織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錄取程序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對符合攻讀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錄取碩士生發放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一般為6月中下旬。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
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七、調劑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八、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
十、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研究生后,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十一、學習年限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年限為三年,全日制專業學位:教育碩士、工程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為兩年;臨床醫學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為三年(醫學院臨床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基地為省人民醫院)。 十二、學費及獎助學金學費:按陜西省物價局核定收費標準執行;
獎助學金:①國家獎學金;②學業獎學金;③國家助學金;④導師資助金;⑤崗位助學金;⑥科研創新基金;⑦單項獎學金;⑧專項基金獎學金;⑨國家助學貸款和困難補助; ⑩“三助”經費等。
另外,學校將制定報考我校研究生的優惠政策,于近期發布,請考生留意。
十三、聯系方式?
學校代碼:10719
學校名稱:延安大學
學校地址:延安市楊家嶺
郵政編碼:716000
部門網址:http://219.244.0.2/
研招辦電話:(0911)233222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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