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務用工作若干規(guī)定:學習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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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若干規(guī)定學習參考》編輯組 主編
- 出版社:
- ISBN:9787511500694
- 出版日期:2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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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價:
¥9.00元
現價:¥7.70元
圖書簡介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
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
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jiān)督檢查辦法(試行)
強化責任追究健全監(jiān)督機制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就頒布實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jiān)督制度答記者問
人民日報評論員: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暫行規(guī)定
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暫行規(guī)定
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guī)定
人民日報評論員:權責一致以問促責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
研究建立促進科學發(fā)展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主持會議
習近平在全國組織部長會議上強調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 推動組織工作更好為科學發(fā)展服務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
關于建立促進科學發(fā)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
建立促進科學發(fā)展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專家學者關于我國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研究綜述
人民日報評論員:健全考核機制促進科學發(fā)展
目錄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保證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誤,嚴肅處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guī)定》等黨內法規(guī)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國家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堅持黨委領導、分級負責,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權責一致、懲教結合,嚴格要求、違規(guī)必究的原則。
第三條 黨委(黨組)及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按照職責權限負責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責任追究。
第四條 在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干部或者有關領導干部的責任:
(一)違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規(guī)定,個人指定提拔、調整人選的;
(二)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的;
(三)不按照規(guī)定召開黨委(黨組)會議討論決定干部任免的;
(四)個人決定干部任免或者個人改變黨委(黨組)會議集體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的;
(五)突擊提拔、調整干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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