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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南京理工大學 2010-11-25 相關院校:南京理工大學
為培養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組織高層次、復合型和應用型專門人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與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有所不同,全日制專業學位(雙證)碩士畢業后將獲得碩士專業學位證書和碩士畢業證書兩證。
一、招生計劃
2011年我校計劃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專業學位(MPA雙證班)研究生人數將依據報考人數與達到國家分數線的情況,由學校確定招收人數。
二、學習年限
實行以2.5年制為基礎的彈性學制,最長學習年限一般不超過4年。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報名方式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采取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下報名流程(二者缺一不可),否則報考無效。
1、網上報名
時間:2010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具體事宜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或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招生網頁(http://gs.njust.edu.cn )查詢。屆時,請考生按照網上報名的具體要求如實提交有關報考信息。
2、現場確認
時間:2010年11月10日—14日
地點: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詳細地點請于10月底登錄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招生網頁查詢),考生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網上報名號、學歷證書原件,到南京理工大學報名點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繳費和照像。未經報考點確認的網報信息為無效信息。
五、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階段。
1、初試
(1)初試時間:2011年1月15日—16日。
(2)初試科目(專業學位類型碼125200):
①204- 英語二或者203- 日語任選一門(滿分100分);
②399-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200分)。
說明:從2010年起外國語科目增加一套統考英語試題(即英語二)供部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時選用,原統考英語試題名稱相應改為英語一。英語二重點考查考生英語應用能力,尤其是閱讀和翻譯能力。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為全國聯考科目,請參考教育部考試中心或者教育部指定的相關機構編制的最新考試大綱。
(3)考試地點:由報名點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安排考試地點,具體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2、復試
(1)復試時間: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體時間屆時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gs.njust.edu.cn)和MPA教育中心網站(mpa.njust.edu.cn)公布。復試時要求進行資格審核,提交資格審查表(一式2份,有工作單位的需加蓋公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工齡證明(由所在單位開具;材料各一式1份)等。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2)復試安排:具體安排將在MPA教育中心網站(mpa.njust.edu.cn)公布。
(3)復試內容:復試為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筆試科目為《公共管理學》。(參考書:張成福:《公共管理學》(第二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4)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課程學習及學位授予
MPA培養采用學分制,總學分不低于40學分,學制 2.5-4年。
課程學習采取半脫產(集中授課)與不脫產(利用周末和晚上)相結合的方式。學生須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按照教學計劃和相關規定選課和考試,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分,完成專業實習和畢業(學位)論文。
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修滿學分,完成實習任務,并完成碩士學位論文,通過答辯者,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國家頒發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七、收費標準、繳費方式及授課地點
收費標準:3萬元。
繳費方式:分兩次交清,每次交納學費15000元,MPA研究生須于每學年注冊時交納學費。屆時未交納或未足額交納學費者,將不予辦理入學及注冊手續。
授課地點:南京理工大學校內。
八、所在院系聯系方式
1、聯系人: 蔣 民 電話:025-84315237 李曉燕、范煒烽 電話:025-84314567
2、電子郵箱:njustmpa@163.com(專門受理招生咨詢)
3、網 址:http:// mpa.njust.edu.cn或http:// gs.njust.edu.cn
4、地 址:南京理工大學MPA教育中心(郵編:210094)
5、咨詢地點:南京理工大學MPA教育中心(人文經管樓507室)
九、其他事宜
1、全日制攻讀碩士專業學位一般需要接轉人事關系和組織關系,可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畢業時發派遣證,參與派遣。但錄取為定向或委托培養的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不轉戶口、人事關系和組織關系,學習結束時不參與派遣,回原定向或委托單位工作。
2、我中心將在網上及時發布招生信息,請MPA考生在初試、復試、錄取等階段隨時上網查詢(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網址:http:// gs.njust.edu.cn;南京理工大學MPA教育中心網站:http://mpa.njust.edu.cn)。
3、考生可從網上下載《南京理工大學201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有關考試范圍、參考書目等事宜請登錄MPA教育中心網站查詢或電話咨詢。
4、未盡事宜,請考生直接與MPA教育中心聯系,歡迎來電垂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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