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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政法大學 2010-11-24 相關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本著擴大規模、優化外國留學生層次結構,嚴格審核的原則,2011年中國政法大學招收外國來華留學生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將由統一入學考試制轉為審查綜合素質能力為基礎的申請考核方式。現將具體申請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學科、專業
我校現有博士學位授予點19個,碩士學位授予點47個。2011年有18個專業招收外國來華留學博士研究生,42個專業招收外國來華留學碩士研究生。具體招生專業和導師請見《中國政法大學2011年招收外國留學生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學習方式和學習年限
1.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和兼讀制。
2.碩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博士生一般為4年。學習年限可適當延長,但碩士生最長不超過5年,博士生最長不超過8年。
三、申請程序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是非中國國籍公民,持有效外國護照,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2.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學士學位,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碩士學位,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申請人的學業成績、學術水平以及語言能力等條件須達到所申請專業的入學要求。
4.申請人一般須具備一定的漢語交流能力。
(二)申請時間
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
申請材料提交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郵寄至中國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5號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88)。材料提交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準;
2.2011年3月1日(法定假日除外)之前將申請材料送交至中國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5號研究生院辦公樓325室。
聯系電話:8610-58908513。
(三)提交申請材料應包含以下內容
1.中國政法大學外國留學生申請表。表格要按照要求填寫,并貼照片。申請表下載網址:gate.cupl.edu.cn/yzb;(申請中歐法學院的外國留學生還須提交“CESL_2011年法學碩士項目申請表”和“財務聲明”)
2.學位證明文件(應屆畢業生提供預計畢業證明),須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證件;
3.畢業院校的正式成績單,須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證件;
4.個人陳述(含研究計劃),碩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或英文撰寫;
5.兩名教授或副教授(或相當職位人員)的推薦信;
6.漢語水平證明材料復印件;
7.護照復印件,護照必須是有效的普通護照;
8.個人研究成果,已發表的學術文章目錄及摘要,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
9.其他有助于本人申請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推薦信須提交原件,其他材料提交復印件即可,按照申請時間郵寄或送達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四)申請費用
800元人民幣。提交材料時支付。只接受人民幣現金支付。申請費用不予退還。
支付方式:
1.將申請費用匯款至中國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5號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88),并在匯款單上注明:“外國留學生申請費,考生姓名”;
2.將申請費用交至中國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5號研究生院辦公樓325室。
(五)審查結果
2011年5月中旬在中國政法大學研招辦網站公布資格審查結果及面試相關事項。
(六)面試
面試內容包括專業水平和語言能力的綜合考核。
(七)錄取
1.錄取名單于2011年6月上旬公布。
2.錄取通知書及簽證申請表等文件,由我校國際教育學院負責于2011年6月下旬寄發。
(八)入學時間
2011年9月初,具體時間以錄取通知書為準。錄取的學生須嚴格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教育學院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九)學習費用與獎學金
1.學費
我校2011年外國留學生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具體收費標準待定。具體收費標準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發。
中歐法學院收費標準按相關規定執行,詳細收費標準見中歐法學招生說明。
我校2010年外國留學生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收費標準如下: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每人每學年33000元人民幣;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每人每學年29000元人民幣;
說明:交納學費時交納人民幣。
2.獎學金
獎學金申請辦法詳見我校國際教育學院有關規定。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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