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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8-11 相關院校:南京師范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江蘇省省屬重點大學,是教育部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改革試點高校。具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師資力量雄厚,培養條件優越。2015年我校面向全國招收100名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歡迎廣大考生報考。
一、招生對象
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二、報考條件
1.熱愛本職工作,思想素質好,業務較強,身心健康;
2.2012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
三、報名
考生須認真閱讀招生簡章,確定自己符合報考條件后,完成下面報名手續:
1.網上報名
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訪問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hinadegrees.cn),登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考生登錄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臺說明和要求注冊、上傳電子照片、完成網上報名,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
2.現場信息確認
考生于7月12日至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本人在報名系統打印生成的《登記表》到我校仙林校區現場確認點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考生應在規定的報名期限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只完成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四、考試
1.準考證下載:2015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登錄信息平臺下載打印。
2.全國聯考考試時間:2015年10月25日。
3.考試科目:政治理論、英語、專業綜合(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共計3門。其中,英語、專業綜合為全國聯考;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自行組織,考試在復試中進行,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參考書目:《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15年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聯考專業綜合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版)。
五、資格審查
全國聯考成績發布后,達到我校復試要求的考生登錄信息平臺,下載本人《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將該表與滿足報考條件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均為原件)帶至我校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資格審查時,如我校對考生學歷學位存有疑問,必要時可要求考生提供權威認證部門的認證報告,否則不予錄取。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
六、錄取
考生達到錄取分數線,在專業招生限額之內,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含復試),擇優錄取,具體事宜見我校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復試錄取工作通知。經工作單位、考生本人和我校三方簽訂協議后,寄發錄取通知書。
七、學制與學費
春季入學,學制三年,課程學習以集中授課為主。論文寫作依照南京師范大學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執行。
學費標準為每生12000元/學年。
八、注意事項
1.我校招收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校學習時間不少于半年或500學時。
2.非政法系統考生錄取比例不超過本校當年錄取人數的20%。
3.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而未被我校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4.有關招生錄取等相關信息將及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yz.njnu.edu.cn/)上公布,請考生們及時關注網上通知。
聯系部門及地址:
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研究生辦公室(210023)025-83598846,83598330
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10023)025-8589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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