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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政法大學 2010-11-24 相關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MPA教育自2010年起,開設全日制MPA項目,學生達到相應要求后,頒發畢業證和學位證。
MPA是公共管理碩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的英文縮寫,培養目標是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該專業學位要求學生具有較寬的知識面,能夠綜合掌握政治、經濟、法律、現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論以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備從事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需要。
中國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為特色,兼有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理學等學科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學,直屬于教育部,是國家重點建設的“211工程”大學,也是全國政法人才的培養基地。中國政法大學MPA教育以我校優質的法學教育資源為依托,充分體現政治學、公共管理學科專業優勢,打造具有“法大”特色的MPA教育體系。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有國家承認大學本科學歷,畢業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歷(2008年9月1日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2)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并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經歷(2009年9月1日以前獲得學位證書);
(3)有國家承認大專學歷,畢業后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經歷(2006年9月1日以前獲得畢業證書)。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初試、復試考試科目
(一)初試科目、考試大綱及考試地點
1、初試科目:(1)204英語二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2)3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2、考試大綱:
《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英語(二)考試大綱(非英語專業2011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管理類專業學位聯考綜合能力考試大綱(2011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外大街4號,電話010-58581100。
3、考試地點:中國政法大學
(二)復試
1、復試科目:(1)筆試:政治理論
(2)口試:管理學原理
2、復試命題范圍:
(1)筆試: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50分、時事政治50分
(2)口試:管理學綜合知識
三、招生計劃及招生類別:
(一)招生計劃:50人。
(二)招生類別:
1、自籌經費:考生需將戶口、人事檔案轉入我校,畢業后按我校有關規定擇業。
2、委托培養:不轉戶口、人事檔案,畢業后一律回原單位工作,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委托培養研究生應由本人和用人單位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聯系,錄取前簽訂相應的委托培養碩士生合同書。
四、學制、學習方式及學費:
學制:3年,實行學分制。
學習方式:脫產學習和在職學習兩種。
學費:共計3萬元人民幣,分3次繳納,每次1萬元人民幣。
五、研究方向與領域:
政府管理、公共政策與立法、公共危機管理、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社會發展與管理、司法行政。
六、報考辦法:
(一)報名。考生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公網:http://yz.chsi.com.cn;教育網:http://yz.chsi.cn),報名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報名分為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攝像確認兩個步驟。
1.網上報名: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報名時須網上支付報名費。考生應牢記自己的用戶名、密碼,以及報名系統給定的“報名號” 。
2.現場確認:
(1)攝像和信息確認時間為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
(2)現場確認需攜帶以下材料
①本人自行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信息校對表”
②本人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等部隊有效身份證件)
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未按規定時間(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報名無效。
3.準考證的發放:2011年1月1日-14日,開通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系統,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時間。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階段。
初試:2011年1月15日至16日。
復試:復試辦法和程序在發放復試通知書時予以公布。復試時間、地點在復試通知書中予以說明。
七、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2011年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學位授予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之內,學完所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者,修滿學分,完成碩士畢業論文并通過中國政法大學組織的答辯,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國家頒發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十、其他
1. 中國政法大學MPA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報考點,選擇其它報考點無效。
2.考生與我校聯系辦法
報考我校MPA考生的成績通知單、復試通知書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或下載。
網址:www.cupl.edu.cn下“招生就業”中,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10-58908070;
傳真:010-58908074;
電子郵件地址:zfyz@cupl.edu.cn;
辦公地址:中國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舊1號樓辦公樓304室。
MPA教育中心網址:http://www.zfmpa.com.cn;
聯系電話:010-58908205;010-58908380
傳真:010-58908206;
辦公地址:中國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新1號樓C3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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