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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學費獎助學金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6-14 相關院校:北京化工大學
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等上級文件精神和《北京化工大學關于進一步做好研究生獎助工作的實施意見》(北化大校學發〔2013〕11號)文件要求,特將研究生教育收費及獎助體系公布如下:
一、學費
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從2014級新生開始,就讀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應按相關規定繳納學費。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碩士研究生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直博生按博士生標準執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MBA學費標準另行通知)。
二、國家助學金
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實行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制度,范圍覆蓋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獲得資助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博士生資助標準每生每月1000元,碩士生資助標準每生每月500元。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參與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的發放;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的發放。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國家助學金的發放。研究生由于出國、疾病等原因辦理保留學籍或休學等手續的,暫停對其發放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待其恢復學籍后再行發放。
三、學業獎學金
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設立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根據研究生收費標準、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遵循“分等級、全覆蓋”的原則進行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評定。參評范圍面向國家計劃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獲得獎勵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金額為12000元/年/生。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三個等級:特等學業獎學金,金額為12000元/年/生,得獎比例為參評人數的30%;一等學業獎學金,金額為5000元/年/生,得獎比例為參評人數的40%;二等學業獎學金,金額為2000元/年/生,得獎比例為參評人數的30%;具體名額分配以當年學校公布為準。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普通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參評次數不超過3次;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和碩博連讀生參評次數不超過5次。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碩博連讀生在入學之日起的前兩年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后三年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評選工作按照《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北化大校學發〔2014〕9號)執行。
四、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用于獎勵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獲得資助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獎勵人數按國家下達數量執行。評選工作按照《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北化大校學發〔2014〕9號)執行。
五、校長獎學金
校長獎學金為獎勵在基礎理論研究和學術前沿探索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科技創新實踐和工業化應用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在校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名額不超過10名,獎勵標準為每生5萬元。評選工作參照當年公布的評選辦法。
六、社會資助獎學金
學校充分利用社會力量辦學、助學,通過吸收社會各界、企業、團體、個人及海外機構等多種形式接受社會資助,設立專項獎學金。評選工作按照《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手冊》中相關規定執行。
七、助研、助教和助管崗位津貼
學校統籌利用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三助”崗位,并提供“三助”津貼。博士研究生以助教崗位為主,碩士研究生以助管崗位為主,崗位津貼均由學校提供;助研崗位由導師設定,助研津貼主要通過科研項目經費中的勞務費列支。詳細實施辦法每學期初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八、經濟困難研究生認定程序及幫扶政策
學校積極支持幫扶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通過“綠色通道”、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費補償及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政策保障每一位經濟困難研究生完成學業。
1、經濟困難研究生認定程序
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是學生正常享受資助的前提和保證。北京化工大學針對我校經濟困難學生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嚴格、合理的認定程序和標準。
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流程圖
①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研究生家庭情況、收入情況以及家庭所在地經濟發展情況確定學生的困難程度及受資助資格。如果家庭成員有大病、重病或殘疾者,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作為家庭經濟情況認定的輔助材料。如果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在參與經濟困難認定時,可將低保證名中含有家庭成員信息頁面的復印件作為輔助材料一并上交,在認定時將被優先考慮。
②根據研究生提供的《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各學院組織輔導員對經濟困難研究生的家庭情況進行核查,同時進一步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
③每年對經濟困難研究生進行一次家庭情況復查,學校將根據學生家庭情況的變化以及班級民主評議的結果重新確定學生的受資助資格。
④學校為每位受資助同學建立經濟困難學生檔案,記錄其家庭情況、校內外學習生活情況、受資助情況以及參加各種校內活動和公益勞動的情況等,學校將根據經濟困難學生檔案的記錄對學生進行資助,保證我校經濟困難研究生認定的準確性和資助的合理性。
2、經濟困難研究生幫扶政策
①綠色通道
研究生新生入學時,經濟困難研究生可憑《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到新生報到指定地點通過“綠色通道”,辦理緩交學費、住宿費等各項入學手續,待入學后可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方式交納學費、住宿費。同時,學校會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準備少量學習和生活必須品。
②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適用于北京化工大學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國家財政給予貼息,由國家開發銀行及各地方銀行承辦,能夠為每位研究生提供最高6000元學費、住宿費貸款,學生本人最晚可在畢業后10年內償還。如繼續攻讀學位,可向生源地資助管理中心申請展期;畢業后入伍或到中西部基層單位就業的研究生,由國家代為償還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辦理以及貸款償還的手續均在本人家鄉辦理。
③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適用于北京化工大學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國家財政給予貼息,由中國銀行承辦,能夠為每位研究生提供最高6000元學費、住宿費貸款,研究生最晚可在畢業后6年內償還。如繼續攻讀學位,可申請展期;畢業后入伍或到中西部基層單位就業的研究生,由國家代為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由學校組織在研究生入學后統一辦理,如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需同時提供《北京化工大學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調查表》及《國家助學貸款父母確認書》,每位研究生只能申請生源地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其中一項。
④勤工助學
學校面向全校研究生安排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經濟困難的研究生。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崗位申請,校勤工助學中心根據崗位的需求情況擇優錄用。學校鼓勵有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勤工助學在解決生活費用的同時鍛煉學生自立、自強。
⑤臨時困難補助
對于享受資助后經濟仍有困難或是由于特殊情況造成臨時經濟困難的研究生,學校可以提供臨時性的無償資助,幫助他們渡過難關。臨時困難補助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并說明申請理由,經由學院、研究生工作部審批同意后發放。每次補助的額度不超過500元。
⑥學費補償及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由中央財政出資,面向全體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的資助政策。為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支援中西部地區經濟建設,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應征入伍服役,國家對畢業后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或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補償的學費優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利息。
九、其他
如有疑問,請發送郵件至grad_help@mail.buct.edu.cn;
詳見: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學學生資助網站www.zizhu.buct.edu.cn;
咨詢電話:010-64435161(7月20日之前);
010-64447307(7月20日—9月1日)。
附件:1、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
2、國家助學貸款父母確認書
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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