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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10-08 相關院校:寧夏醫科大學
寧夏醫科大學位于美麗的塞上湖城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銀川市。學校于1958年建校,1978年在寧夏高校中首先開展研究生教育。目前,學校已擁有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3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點,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中醫學、護理學、公共管理和生物學8個一級學碩士學位授權點科,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藥學、中醫學5個碩士專業學位點,是第一批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試點高校。現有博/碩士研究生導師487名,在校研究生1500余人,研究生畢業生就業率95%以上,位于自治區高校前列,被教育部評選為“全國50所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
學校有新、老兩個校區(83.4萬㎡),館藏文獻79.61萬余冊,建成了萬兆主干連樓宇、百兆交換到桌面的校園網絡。學校現有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基礎醫學實驗教學示范中心)、7個自治區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8門自治區級精品課程、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臨床前基礎醫學綜合實驗課程教學團隊)、1個國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個國家及省部重點實驗室,3個自治區級重點實驗室,2個自治區級工程技術中心。組建了寧夏回醫藥協同創新中心,寧夏神經醫學轉化中心。學校在顱腦疾患、生育力保持、生殖遺傳、脊柱結核、地方包蟲病等研究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
2016年,擬招收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600名左右(實際招生數以國家后續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熱忱歡迎廣大考生踴躍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學校除提供優越便利的學習與生活條件外,還將以多元獎助體系(除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外,還將提供“三助”崗位、學業獎學金等)來保障和支持學生們順利完成學業。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須從事本專業工作兩年以上、參加過本專業5門以上本科課程學習(附成績證明)或近兩年在公開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一篇以上論文者方可報名,初試合格后,復試時須提供大專畢業證書及本科課程成績證明或論文原件,資格審查將在復試時進行,凡不符合資格者取消復試資格;且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可參考招生目錄),合格后方可參加復試。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報考研究生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
推免生的接收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
三、報考專業原則
1、考生須按照與本科畢業專業相關或相近專業進行報考;
2、報考基礎醫學、理學及我區發展建設急需的部分學科考生,在讀期間我校將提供優惠的獎助學金和學業獎學金。
3、有關報考專業的具體要求如下:
①我校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原則上只接受普通高等學校臨床醫學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報考;對于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②本科為麻醉學、醫學影像學、醫學檢驗、精神醫學、康復治療學等專業并獲理學學士學位的畢業生,需按我校招生目錄報考相同專業,入學后按學術學位研究生培養。
③口腔醫學、護理學本科專業畢業生可報考本學科專業及非臨床學科專業(如基礎醫學類專業)。
④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或其他中醫學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可報考我校中醫學類專業,限制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等專業;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⑤口腔修復工藝、醫學影像技術,眼視光等專業考生僅能報考非臨床學科專業(如基礎醫學類專業)。
4、同等學力考生不能跨專業報考。
5、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本科考生、業余本科、自學本科考生以及通過網絡本科教學、半脫產教學的考生,須按照學術型培養。
6、如考生未按我校相關規定報考,一經發現,我校將不予準考、復試及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二)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三)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四)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五)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六)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八)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九)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十)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退出現役證》。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入學考試
1、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分。
2、初試時間及要求按照國家教育部統一部署進行。
3、復試時間一般在4月。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時間、地點、內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屆時另行通知)。復試內容包括綜合素質、外語、專業知識和實驗或臨床技能的考核,形式為筆試、口試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學生的綜合素質、綜合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復試時在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
在復試前應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及錄取。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六、調劑
(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五)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六)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七)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八)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九)符合調劑條件的國防生考生,可在允許招收國防生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單位間相互調劑。
(十)自劃線改革試點高校校內調劑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確定。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招生單位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招生單位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三)招生單位在復試的同時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招生單位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招生單位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八、錄取
(一)2016年我校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規模數約為600名,此規模數僅供參考,最終以當年教育部批復指標為準。
(二)學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健康狀況等綜合情況,按照“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三)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擬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報名前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且在復試報到時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否則取消復試資格。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各招生單位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五)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學制、學費及獎助體系
(一)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3年,學費按照國家及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統一規定標準收取,學術型和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均為8000元/學年。
(二)除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外,我校還將通過“三助”崗位(助研、助教、助管)、學業獎學金等多元獎助體系,保障全日制研究生的學習和生活。
十、違紀處罰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一切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及注冊學籍等,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招生目錄中,所列研究方向僅作為考生了解專業研究動態及網報參考,入學后經師生雙選環節再確定導師。
(四)歡迎訪問我校網站(http://www.nxmu.edu.cn/)深入了解導師情況、學科建設及科研情況或其他事宜。
(五)如遇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出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公布。
十二、招生信息與咨詢
寧夏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相關信息均在網上發布,考生需及時瀏覽寧夏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網頁(http://yjsy.nxmu.edu.cn/),查看招生相關信息、學院專業介紹、招生咨詢問題等。
十三、聯系方式
寧夏銀川市興慶區勝利街1160號,寧夏醫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951-6980183,郵編:750004。
寧夏醫科大學研究生院
20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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