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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江西財經大學 2010-10-16 相關院校:江西財經大學
一、法律碩士(非法學)和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簡介
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是為了適應我國法治建設的現實需要,面向非法學專業學生招生的一種研究生教育,培養目標是:為法律實務部門培養高層次的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學生畢業時將獲法律碩士(非法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是為了適應我國法治建設的現實需要,面向法學專業學生招生的一種研究生教育,培養目標是:為法律實務部門培養高層次的專門型、應用型法律人才。學生畢業時將獲法律碩士(法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二、江西財經大學法律碩士教育的辦學優勢和特色
江西財經大學2003年經國務院學位辦批準,獲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辦學權,是當時全國39所具有法律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之一,是全國財經院校中是率先獲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辦學權的單位,是江西省首個具有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辦學權的單位。
法學是江西財經大學的支柱學科之一。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現有專任法學教師51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0人,博士28人,在讀博士12人,是江西省師資和科研實力領先的法學院。
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憑借財經院校的辦學優勢,堅持特色化辦學,致力于培養既懂法律、又懂財經的復合型、特色化人才,畢業生就業前景看好。
三、招生人數
我校2011年擬招生法律碩士(非法學)研究生40名、法律碩士(法學)研究生40名,兩個專業名額互通。錄取時將根據國家正式下達的招生規模計劃做相應調整。
四、招生專業目錄
1、410100法律碩士(非法學)
研究方向:
01 金融法務碩士
02 會計法務碩士
03 公司法務碩士
04 司法法務碩士(含民商法、經濟法、刑事法、行政法、訴訟法、國際法)
考試科目:
① 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 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 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
④ 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參考書目: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編制的考試大綱和指南。
2、410200法律碩士(法學)
研究方向:
01 金融法務碩士
02 會計法務碩士
03 公司法務碩士
04 司法法務碩士(含民商法、經濟法、刑事法、行政法、訴訟法、國際法)
考試科目:
① 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 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③ 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
④ 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參考書目: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編制的考試大綱和指南。
五、學制和學費
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學制為三年,學費為每年10000元,全程30000元;法律碩士(法學)的學制為兩年,學費為每年12000元,全程24000元。
六、獎學金政策
1、為了鼓勵優秀學生報考江西財經大學全日制法律碩士研究生,調動江西財經大學全日制法律碩士研究生的學習積極性,提高辦學質量和辦學聲譽,對于2011級的全日制法律碩士研究生實行以下多項獎學金政策。獎學金不實行按人按月基本平均發放的方式,而是根據學生的入學考試成績以及入學后的表現獎勵優秀者。
2、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設立“研究生入學考試優勝獎”,對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全日制法律碩士研究生并被正常錄取的,給予每名學生獎學金5000元。獎學金和獲獎證書在獲獎者入學注冊后頒發。
3、對于入學后在校期間有優良表現的,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設立以下獎項,頒發獲獎證書并給予獎學金獎勵:(1)“司法考試標兵”(獎勵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并獲得通過者);(2)“學習標兵”(獎勵學習刻苦、成績優秀者);(3)“科研標兵”(獎勵在校期間在學校認定的期刊發表學術論文者);(4)“文體活動標兵”(獎勵積極參加文體活動、成績優秀者);(5)“優秀研究生”;(6) “優秀學生干部”;(7)“優秀畢業生”;(8)其他獎項。
4、以上獎學金政策由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制定實施細則并負責解釋。
七、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和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共同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特別條件: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三)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特別條件: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八、報考方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1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了解具體要求和詳細說明,填寫報名信息。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報考參加法律碩士聯考(含法學和非法學)的江西省考生必須到江西財經大學進行現場確認。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3. 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九、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四)復試
1、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含刑法和民法)、綜合情況面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三個部分。
專業課復試參考書目:《民法》魏振瀛,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刑法學》高銘暄、馬克昌,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法律碩士(法學)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兩門法學本科主干課程: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加試方式為筆試。
同等學力加試參考書目:《經濟法》楊紫煊,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民事訴訟法》江偉,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十、招生信息咨詢
1、我校法學院的更多信息,請關注法學院網站http://law.jxufe.edu.cn ,法學院法律碩士教育辦公室咨詢電話:0791-3842266 。
2、關于我校2011年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動態,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部網站http://grs.jxufe.edu.cn ,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791-3816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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