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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3-22 相關院校:北京科技大學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及《北京科技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規定》要求,我院將在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原則基礎上,開展2015年度復試錄取工作。為嚴明招生紀律,保障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及錄取工作公平公正,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組織管理
研究生復試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二部分組成。各小組人員如下:
1、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組長:曲選輝、吳春京
成員:喬利杰、李曉剛、孫建林、李芊
職責:統籌管理及監督研究院的復試工作。
2、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
組長:曲選輝、吳春京
副組長:李芊
成員:王捷、雷諾及各研究所復試老師
秘書:夏青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本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教師參與復試工作,加強對復試教師的培訓,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程序。具體職責如下:
1.依據本辦法制定并組織實施本院復試工作辦法;
2.組織本院復試考試、面試、評卷以及試題安全保密工作;
3.成立本院復試小組并指導復試小組制定復試細則、落實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及復試程序;
4.組織協調本院各復試小組復試錄音工作;
5.協調本院復試工作中出現的爭議;
6.負責解釋本院復試錄取工作結果。
復試小組成員
按招生學科(專業)組成復試綜合面試小組,對考生的專業素質、外語口語及聽力、綜合能力、誠信及思想品格等進行考核。小組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相當水平的人員組成,成員中包含2名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的人員。
有直系親屬報考的人員不得參加相關的復試工作,命題、面試小組成員由領導小組審批。
職責:在結合本學科特點、培養目標和培養方案基礎上,確定考生專業面試、外語測試、心理測評等綜合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復試程序,并負責具體實施。
二、復試準備工作
1.復試教師的培訓
復試(專業課)命題前,由院負責人就考試形式、基本要求、保密規則、注意事項等對命題小組成員進行培訓;復試面試前,由領導小組成員對各學科(專業)的面試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內容包括:面試紀律、評分標準、錄取要求、注意事項等。
2.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
由領導小組指定專人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在報到時提交相關材料(見研究生院官網《北京科技大學2015年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注意事項》及《新材料技術研究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與錄取工作方案》。
3.復試工作的監督
實行公開監督電話,暢通監督途徑。
三、復試比例線及調劑
1.復試分數線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術型):計劃招生人數88名(含推免生30人);
單科≥38(滿分100)和≥57(滿分150),總分≥329分
材料工程(專業學位):計劃招生人數54名。
單科≥38(滿分100)和≥57(滿分150),總分≥280分
2.復試比例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術型):1比1.5(推免生除外)
材料工程(專業學位):1比1.3(上國家線均可參加復試);
3.調劑工作程序
本院不接收各類調劑考生。
四、復試工作流程
1.復試信息確認
考生登錄研究生院網站“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進行復試信息確認,其中務必填寫第一、二、三志愿指導教師以及筆試科目。(填報信息截止日期為3月23日晚12:00,逾期未填報者取消復試資格)。
2.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
2015年3月25日上午8:00~11:00腐蝕樓4層
3、復試時間及地點安排
筆試時間:2015年3月25日晚上19:00~22:00
筆試地點:逸夫樓104,逸夫樓107;具體科目對應考場安排見腐蝕樓公示欄
面試時間:2015年3月26日上午8:30(包括綜合面試和外語測試)
面試地點:報到時見腐蝕樓公示欄
4.復試內容及形式
復試總成績滿分為350分,其中復試筆試滿分150分,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為3小時;綜合面試滿分150分,重點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創新精神與能力,內容涵蓋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想品德、舉止和禮儀等;外語測試50分,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
5.復試體檢
根據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試院文件規定,所有復試考生均需參加復試體檢,無故不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統一體檢的考生,須經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確認,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體檢。體檢標準由校醫院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結論由校醫院確定,體檢異議由校醫院負責解釋。
體檢時間:2015年3月27日上午:7:30-9:30;
本校應屆生2015年3月28日上午:7:30-9:30
體檢地點:北京科技大學校醫院
6.思想品德考核和政審
復試結束,我院招生領導小組將擬錄取考生名單提供本單位黨委,開展政審工作。本單位黨委,通過調取復試合格考生檔案,綜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進行政審。
五、錄取工作
1.復試成績總分350分。各學科(專業)按照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成績分數相同,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初試總成績且復試成績相同,按照復試專業筆試成績排序。
2.專業課筆試低于90分、綜合面試成績低于90分、外語測試缺考、復試總成績低于210分、同等學力加試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參加復試的考生提前在網上填報指導教師志愿,遵循考生和所報導師雙向選擇的原則確定指導教師,如第一志愿導師不能接收,則按照第二、三志愿依次調劑,其他情況由研究院根據招生指標和學科方向統一調劑。未被所報志愿導師接收且不服從調劑者不予錄取。
4.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在學校研究生院官網和本學院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六、復試監督與復議
(一)信息公開與監督管理
本院復試工作辦法、招生人數以及參加復試所有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重要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網站及本院網站上向社會公布;綜合面試過程采取全程錄音;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研究生院對我院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監督舉報
復試錄取期間,本院設考生接待與舉報電話,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在學校紀委的指導下,由本院具體監督復試工作,接受投訴和舉報,及時發現并處理問題,對于有異議的結果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電話通知考生本人。
本院招生辦公室監督投訴電話:62333247;
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接待投訴電話:62332484,電子郵箱yzb@ustb.edu.cn;
紀檢監察部門受理投訴電話:62332307。
(三)考生復議
復試錄取期間,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受理實名的書面復議申請,反應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七、聯系咨詢
地點:腐蝕樓403室
電話:010-62334990;傳真:010-62334190
聯系人:夏青老師
本辦法經研究生院審核批準后在研究生院和新材料技術研究院網頁公布。若與上級文件、規定沖突,以上級的文件、規定為準。
本方案由新材料技術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新材料技術研究院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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