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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華僑大學 2010-09-29 相關院校:華僑大學
歡迎具有推薦免試攻讀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生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一、申請者須具備的條件
1、申請人應是具有推薦免試資格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獲得所在高校的推薦免試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良好,身體健康,學習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質和條件。
3.除專業學位中的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項目管理外,列入我校2011年招生專業目錄的各學位點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申請者須提交的書面材料
1.《華僑大學2011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表》(點擊下載)
2、申請人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證明信(須加蓋所在學校主管部門公章);
3、本科前三年所修課程成績單(蓋章可以后補);
4、獎勵證明、英語等級證書等復印件;;
5、有學術科研成果(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等)和獲獎證書者,提供復印件各1份。
6、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績單以及申請人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證明信,如確有困難可延至復試時提交(參加復試者請帶上述申請材料原件)。
三、申請程序
1.接受申請時間:9月21日~10月18日。申請人可先電話聯系,再將報名材料以快件形式寄至我校研招辦。研招辦咨詢電話:0595--22692539
2.初審:收到報名材料后由我校研招辦進行初審,并于一個工作日之內將初審合格者的電子材料轉至相關院系。
3.復審:我校相關院系對初審合格后的考生信息進行復審,并于2個工作日之內回復考生相關信息。
4.推免生考試:考試時間為9月28日~10月20日左右。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內容、辦法、程序等由各學院通知。考生根據我校相關院系的安排前來我校參加考試。
四、工作安排
1.各院系在復試結束后將擬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薦免試生名單報研招辦。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確定并公示無異議的擬接收推免生,我校將于10月底或11月初以快件形式寄發《華僑大學擬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函》。
2、擬接收的外校推免生,仍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并按規定的時間內憑推薦學校提供的免試校驗碼,選擇當地高招辦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被錄取。
3、擬接收的推免生應于11月20日前將填寫完整并蓋好省級招辦公章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沒有《推免生登記表》的申請者取消其推免生資格。
4、擬接收的學術型推免生原則上錄取類別為計劃內非定向。
5、所有推免生(本校推免生、外校推免生)均須參加明年4月份的入學復試,復試、體檢合格者,方可錄取。
6、如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申請人錄取資格。
7、取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必須按所在學校規定完成畢業階段的學業,認真做好畢業設計(論文)。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1)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體檢、政審不合格。
(3)考試作弊或違紀(法)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或有其它情節嚴重的
違法亂紀行為受到處罰的。
五、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單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城華北路269號
郵政編碼:362021
單位代碼:10385
電話:0595-22692540(兼傳真)
聯系人:陳老師
電子郵件:yzb@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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