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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青島大學 2010-09-28 相關院校:青島大學
我校2011年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均接收具有推薦免試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生,現將有關條件及申請辦法公布如下:
一、申請專業:
請查閱《青島大學2011年攻讀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近期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推免生均為公費。
二、申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所在學校為2011年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院校,見附件1。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品行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勤奮學習,成績優秀,取得所在學校申請外校推薦免試生資格。
5、在校期間曾參加科學研究、全國競賽等活動,表現突出者優先考慮。
三、申請者須提交的材料
1、《青島大學2011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生申請表》2份,見附件2,其中推薦人應是該專業具有副教授職稱或相當職稱;
2、申請者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具有申請外校推薦免試生資格的證明材料(原件);
3、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加蓋院校教務處公章并密封);
4、如有已經發表的論文、著作或在學期間取得的其他業績,請提供復印件(復試時須提供原件)或加蓋學校公章的證明信(原件)。
5、請提供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復試時須提供原件),如CET四、六級成績等。
四、申請、接收程序
1、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將以上材料(統一A4紙打印)于2010年9月30日前送達或寄達(以郵戳日期)申請專業所在學院。
2、資格審核及復試:經學院、學科對申請信息審核后,我校將通知通過審核的申請人來我校參加復試和體檢。
3、錄取:我校將根據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我校與擬錄取推薦免試生簽署《青島大學推薦免試入學碩士研究生協議書》,并由研招辦統一出具推薦免試生接收函給對方單位。
推薦免試生到所在院校領取省(市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加蓋公章簽發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寄(送)至我校,并于教育部規定時間內辦理正式報名手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方可被我校錄取。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和不能交來對方單位所在省級招生部門簽章的推薦免試生報名材料者不能被錄取。
五、其他:
申請人務必保證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否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推薦免試生資格。已經被確定為我校推薦免試生者,在畢業前如果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或有重修科目或不能正常畢業,將取消其推薦免試生資格。
六、郵寄地址及聯系方式見附件3。
青島大學研招辦聯系電話:0532-85954377,85953655。
附件一:2011年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院校名單
附件二:青島大學2011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表
附件三:推免申請材料郵寄地址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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