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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青島理工大學 2010-09-28 相關院校:青島理工大學
為了擴大校際之間的交流,提高我校碩士研究生的生源質量,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我校2011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的有關要求規定如下:
一、申請專業
請查詢《青島理工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除項目管理專業(代碼為085239)外,其他專業均可接收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生,推免生均為公費。
二、申請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勤奮學習,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處分記錄。
(二)所在學校必須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免試資格單位,取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四)具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申請程序
1.擬申請人需下載并填寫《青島理工大學2011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表》(附件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心理鑒定表》(附件2),申請專業可查閱我校碩士生招生說明及專業目錄,并于9月30日以前將填好的全部申請材料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過期不再受理申請。
2.經我校各院對申請人材料審查后,由研招辦通知審查合格的申請人來我校進行復試,擇優錄取。
3.我校對通過復試并同意接收為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外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發給接收函。
4.取得我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的申請人按有關規定回推薦學校辦理有關報名手續。
四、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1.青島理工大學 2011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表。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心理鑒定表。
3.本科在校學習成績單(1-6學期),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4.國家外語四級考試合格證書或符合規定標準的英語成績報告單復印件(復試時須提供原件)。
5.獲得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有效證明信(原件)。
6.其他體現申請人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作品集或具有學術水平工作成果的復印件(復試時須提供原件)。
7.其他獲獎證書(獎狀)復印件(復試時須提供原件)。
8.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均用A4紙復。。
五、其他事宜
1.對專業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開發表的較高水平的專業科研論文、著作,或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并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的,可適當放寬。
2.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否則,我校將取消申請人的免試資格。
3.申請人必須履行研究生報名手續,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被錄取。
4.申請人在7-8學期學習成績(含畢業實習)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紀律處分,畢業設計(論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績,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或本科畢業證書、或政審、體檢不合格的,學校不予錄取。
六、聯絡方式
申請材料郵寄地址:青島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收 郵編:266033
聯系電話: 0532-85071303 傳真:0532-85071303
電子郵件:yjshk@qtech.edu.cn
附件1:青島理工大學2011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表
附件2:思想政治品德心理鑒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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