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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3-24 相關院校:北京化工大學
2015年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學校《北京化工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的要求,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2015年碩士招生復試工作辦法如下:
1.信息學院復試分數線
學科
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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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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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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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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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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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
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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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
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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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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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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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
38
|
38
|
57
|
57
|
08120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80
|
38
|
38
|
57
|
57
|
083500
|
軟件工程
|
280
|
38
|
38
|
57
|
57
|
085210
|
控制工程
|
280
|
38
|
38
|
57
|
57
|
085211
|
計算機技術
|
280
|
38
|
38
|
57
|
57
|
注:以上學科均接收調劑生。
2. 復試時間、地點
(1)報到
時間:3月27日9:00 - 15:00,地點:信息學院樓四層會議室;
(2)筆試
時間:3月27日 18:00 - 20:00,地點:報到時通知;
(3)面試
時間:3月28日 8:30開始,地點:報到時通知。
3. 復試程序、方式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碩士研究生考生系統”進行“復試信息確認”,并選擇復試筆試科目。
(2)考生報到:考生在復試時須攜帶如下材料,材料齊全且經查驗合格方可進入復試:
① 北京化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表(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② 初試準考證;
③ 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一份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面上);
④ 非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攜帶以下各類材料:A、學歷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B、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并需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⑤ 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持本人學生證及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畢業證書需于新生開學報到時向學院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⑥ 所有提交材料或復印件紙型為A4紙,背面注明學生姓名及報考專業,如需要則統一左側裝訂。凡提交的報考信息需與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⑦ 參加復試的考生交納復試費100元。
(3)復試專業課筆試:考試科目根據報考專業選擇。考生憑初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考生須遵守《考場規則》。
(4)復試面試:內容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核。前者包含: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考生對報考學科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后者包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此外還考察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5) 復試結果:3月30日上午信息學院一層大廳公示,擬錄取結果以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為準。
(6)體檢:另行通知。無故不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7)考生離校后注意事項:①外校考生到研究生院“碩士研究生考生系統”下載《報考攻讀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由考生就讀院校填寫后,必須在5月15日前寄北京化工大學。②外校考生憑《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到工作單位或學校提取人事檔案,按時寄送北京化工大學,《人事檔案調檔通知書》隨錄取通知書寄出。③本校應屆考生不用寄檔案或鑒定意見。④按研招辦規定時間前寄出《報考攻讀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和《人事檔案》,不能按時寄交的考生按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4.復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和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共500分,其中專業筆試200分,專業面試3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復試成績低于300分)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根據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排隊后確定擬錄取名單。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和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其他
(1)本辦法報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2)本意見適用于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3)其他未說明的問題由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解釋。
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
201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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