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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3-20 相關院校:西華師范大學
為進一步規范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確保復試工作的有效性,實現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按時保質保量地做好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4]13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我省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等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對復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復試工作原則
復試是進一步考查考生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和能力以及思想品德是否符合碩士研究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選拔合格人才的重要環節,也是提高碩士研究生新生質量的有效保證。學校和各碩士研究生培養學院(以下簡稱“各學院”)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從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具體如下: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復試辦法的制定、招生計劃和錄取名單的審定等。
2、各學院成立相應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制訂本單位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本單位的復試小組進行相應的考核工作。
3、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按專業成立若干至少由5人(其中研究生指導教師不少于3人)組成的復試小組,并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以及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規范工作行為。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復試小組須嚴格按照工作基本規范進行操作。
4、有直系親屬參加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我校相應學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組織管理工作。
三、復試實施管理
(一)復試考生的資格及須提交的材料
1、我校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分數要求(以下簡稱“復試線”)按《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分數要求》(A類考生)分數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未達到我校復試線的考生應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向地處二區的招生單位尋求調劑。對于少量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我校復試線(5分以內),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的第一志愿考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復試工作小組認定其科研創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現或在本專業確有培養潛質,推薦至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審,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查合格,可以破格參加我校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復試。學院推薦破格復試申請考生至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截止時間為3月25日11:00(以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收到學院統一送交的《四川省201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破格復試審核表》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2、所有擬錄取考生(含我校第一志愿初試分數上線考生、經報請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查合格的破格復試生、調劑考生,不含推薦免試生)均須參加復試。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資格均可在我校研究生學院主頁查詢,調劑考生的復試資格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通知。考生復試通知書(不再發放書面通知)將在我校研究生學院主頁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
3、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交的材料
①證件相關材料。
應屆畢業生:身份證和學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須交復印件)。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在新生報到入學前對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進行網上核驗。
非應屆考生:身份證和畢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須交復印件)。
②政治審查材料(樣表請見附件9)。
③其他相關材料。考生應準備近期一寸證件照片一張備體檢使用。大學課程學習成績單及其它可以證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證書、材料,由考生自行選擇在參加專業綜合面試時是否提交給復試小組。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且符合我校復試要求的考生,還須在復試時向研招辦提交本人戶籍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定向培養材料一式三份(應屆本科畢業生出具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人事部門同意接收其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就業的證明;在職考生出具工作單位與我校簽訂的定向培養合同,格式在我校研究生學院主頁“下載中心”下載,定向單位須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否則不予復試。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的民族、戶籍、工作單位等關鍵信息必須與報考信息一致。
4、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且不能提供權威機構認證證明的考生,我校不予復試。
5、對于教育部誠信記錄庫中有不良記錄的考生,相關學院可以不予復試。
(二)復試工作時間安排
4月1日全天報到,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先到相應學院報到、接受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憑資格審查表到學校研究生學院辦理復試登記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到相應學院參加復試。2日上午參加轉氨酶項目體檢,1日參加其它項目體檢。
4月2、3日復試。
(三)資格審查
1、各學院在考生復試報到時,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負責人必須按“資格審查表”所列項目嚴格審查擬復試考生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辦理復試手續。
3、經審查合格的考生身份證和畢業證(應屆畢業生為學生證)復印件由考生本人簽名后,作為資格審查表附件統一裝訂。
4、研究生學院在考生復試報到時,指定專人運用第二代身份證識別儀和指紋識別系統驗證考生身份。
(四)復試項目及實施
復試項目主要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綜合面試(綜合素質和能力、創新精神和能力)、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體檢、思想品德考核,以及相關學院認為還需要考核的內容(如大學期間的學習成績、科研活動等)。考生體檢表和各學院報送的《西華師范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學院保管,其余材料均由各學院保管。復試項目的所有材料必須妥善保管三年。
1、專業課筆試
所有復試考生須參加專業課筆試科目考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若個別專業在專業課筆試中確須設置實踐能力考核題型,該類題型分值所占比例不得高于50%。
對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還須加試兩門與復試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公共管理碩士同等學力考生除外)。加試科目的難易程度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方式為筆試,筆試時間為180分鐘,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計算,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跨學科(專業)復試的考生,加試與否由各學院根據相關學科(專業)培養要求自定。
專業課筆試科目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一律以我校研究生學院主頁發布信息為準,不得更改。
專業課筆試科目(含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專業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的命題工作由各學院按照《西華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暫行)》執行,試題格式以本《辦法》隨發的樣式為準。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級材料,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組長須加強對命題教師的保密教育。
2、專業綜合面試
專業綜合面試的內容由各專業根據專業特點自行安排,面試試卷由考生在試前隨機抽取,每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每個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書面記錄,如實填寫評語、復試得分等;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面試成績由各復試小組成員獨立評分后,求算術平均值作為面試最后得分。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由各學院根據《西華師范大學201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辦法》組織開展。
4、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號)要求執行。
(五)成績計算辦法及復試成績的使用
1、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按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比為54:46進行加權計算。錄取時按復試專業、復試批次、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外國語成績)×0.12+初試業務課成績×0.1+復試成績+科研成果附加分+第一志愿附加分(10分)
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0.25+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
公共管理碩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組織進行。
2、復試工作中,專業課筆試科目(含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均為100分制,專業綜合面試為16分制,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為5分制。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中,復試成績低于27.60分,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可按以下科研成果附加分加分原則在3分范圍內酌情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向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提交相應書面材料妥存備查。
科研成果附加分加分原則:科研成果滿分3分,學術論文公開發表在非省級以上刊物0.5分,省級1分,C類2分,B類及以上3分。刊物級別以我校科研處發布目錄為準。獲全國數學建模競賽、電子設計競賽、挑戰杯賽省級以上獎1分。省級及其以上科技進步獎、哲社優秀成果獎3分。科研成果得分不足3分但有單項多篇(次)者可在總分不突破滿分3分原則下酌情加分。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察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
5、參加我校復試的第一志愿考生,享受第一志愿附加分10分。
6、成績報送要求
復試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名數據一覽表,須同時有填表人、復試小組負責人、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組長(或副組長)簽名方生效。
學院在向研究生學院報送簽字蓋章的擬錄取考生名單時,須按要求如實登載相關成績數據,并同時報送該名單電子版。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錄取:
1、復試成績不合格者。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任何一門成績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察不合格者。
4、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者。
5、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
6、調劑考生未按要求在教育部調劑系統確認待錄取者。
7、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且不能提供權威機構認證證明者。
8、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虛假材料(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無論何時一經查實者。
9、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規定,無論何時一經查實者。
四、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學校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對本學院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委、監察處對復試工作過程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督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復試線、復試工作辦法及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將及時在學校研究生學院網站公開發布。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分專業招生計劃、復試考生名單、復試結果等信息將及時在學院網站公開發布。
4、實行復議制度。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投訴和申訴,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受理投訴或申訴的部門為四川省教育考試院(028-85156581,成都市高新區芳草街26號),學校紀委、監察處(0817-2568600,jwjcc@cwnu.edu.cn,學校辦公大樓318室),學校研究生學院(0817-2568034,2323606694@qq.com,學校辦公大樓131室)。各招生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咨詢及申訴渠道,并保證相關渠道暢通。
若考生對學院復試結果有異議,可在學院復試結果公布24小時內向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提起書面申訴。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就考生申訴問題進行調查,并將調查相關材料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若考生對學院答復的調查結果仍有異議,可在收到學院答復24小時內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書面申請復議。調查、復議結果由受理部門在正式受理后48小時內答復。
五、其他
1、本《辦法》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2、本《辦法》自2015年3月起實施。
3、本《辦法》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4:
西華師范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辦法
一、考查目的
1、了解學生是否具備的聽說能力,能否適應入學后全英文授課。
2、了解面試者能否應用英語進行交流。
二、考查內容
1、自我介紹(1—2分鐘)
2、回答問題(5分鐘)
三、考試成績及評分標準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為5分。評分標準如下:
1、能夠聽懂主考官用英語發出的問題;(1分)
2、能夠流利地進行自我介紹和回答問題,無長時間停頓、無結巴;(2分)
3、發音準確(語音語調正確)、無明顯地方口音;(1分)
4、能夠回答主考官即興提出的問題,能夠自由表達觀點;(1分)
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者,均按零分計:
1、完全無法開口者;
2、聽不懂提問,答非所問者。
3、說出的句子基本(90%以上)不完整,只是單詞拼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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