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疾控中心 2010-09-20 相關院校: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熱烈歡迎您報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1年碩士研究生!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在原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的基礎上組建成立的,現有八個博、碩士學位授予點。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1年計劃招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55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20名。
現將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有關事宜作以下說明:
一、招生類別
研究生類型 | 學科代碼及名稱 | 專業代碼及名稱 |
學術型碩士 | 0777基礎醫學 | 077702免疫學 |
077703病原生物學 | ||
077706放射醫學 | ||
1004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 100401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 | |
100402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 | ||
100403營養與食品衛生學 | ||
100404兒少衛生與婦幼保健學 | ||
100405衛生毒理學 | ||
專業學位碩士 | 1053公共衛生碩士 | 105300公共衛生碩士 |
(一)報名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含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研究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愿為我國公共衛生及疾病預防控制事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心理健康狀況良好;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應屆生最遲在入學前應取得教育部認可的學士學位證書和本科畢業證書,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同等學力人員報考還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②2009年后在國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過兩篇以上與所報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③具有大學英語六級證書或大學英語六級成績達到450分以上;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接收推免生具體要求詳見《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1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沒有招到推免生的招生計劃,繼續用于該專業招收統考生。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我中心2010年碩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按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在網上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我中心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參加考試或復試、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每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由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北京地區現場確認地點為首都醫科大學,京外地區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等部隊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9位報名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定交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交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4)是否打印確認清單,由各省級招辦決定。
四、初試
(一)考試
1、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我中心不再向準考考生寄發《準考證》。
2、北京地區考生的初試地點為首都醫科大學,京外地區考生的初試地點由所在省市招辦指定。
3、考試日期及地點:考試時間以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為準,考試地點以準考證標注的地點為準。
4、考試科目
類別 | 第一單元科目 | 第二單元科目 | 第三單元科目 | 第四單元科目 |
基礎醫學學科 | 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 | 外國語(滿分100分) | 綜合科目(滿分150分) | 專業課(滿分150分)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學科 | 專業基礎綜合(滿分300分) | |||
公共衛生碩士碩士 |
(1)基礎醫學專業考試科目:
(601)生物綜合:包括分子生物學、免疫學、病原生物學(每部分50分,共150分);
(602)放射醫學綜合:包括衛生統計學、放射損傷與防護(每部分75分,共150分);
(603)化學綜合:包括無機化學、物理化學(每部分75分,共150分);
(801)生物化學(150分);
(802)放射生物學(150分);
(803)分析化學(150分);
(804)醫學微生物學(150分)。
(2)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專業、專業學位碩士考試科目設置:
(353)衛生綜合:包括流行病學、衛生統計學、勞動衛生與職業病學、環境衛生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每部分60分,共300分)。
6.有關參考書目及其他說明
我中心不出售往年試題及相關復習材料。請根據考試科目設置,按照大學本科最新統編教材復習備考。
(二)初試成績查詢
初試成績將于2011年3月份在我中心網站公布,不再單獨發給成績通知單。
五、復試
(一)考生資格審查
我中心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學歷、學位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在教育部正式向社會公布《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后,我中心將在中心網站發布有關復試事宜,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以下資格審查資料遞交(或郵遞)到我中心教育培訓處,逾期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我中心將不予安排復試。遞交的材料包括:
1、《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登記表》(屆時可在我中心網站《招生招聘》欄目下載),要求打印后手寫并簽字);
2、《個人陳述》(屆時可在我中心網站《招生招聘》欄目下載,要求打印后手寫并簽字);
3、成績單:非應屆生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應屆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可為復印件,但必須加蓋單位);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免交,待錄取后,入學報到時查驗原件);
5、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已完成的科研成果等(非必須);
6、同等學力人員還需提供發表文章復印件。
材料按順序左上角裝訂,分別一式二份。參加復試的考生屆時須攜帶所有上述復印材料的原件以供審查。
郵寄地址:屆時以網上通知為準。
(二)復試要求
1、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復試辦法等相關規定,將于2011年4月在我中心網站及相關網站公布。復試一般在2011年5月上旬結束。
2、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一律加試。復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3、原則上按120%左右的比例進行差額復試。根據生源情況,個別學科專業復試差額比例可適當擴大。
六、調劑
初試成績符合復試調劑基本分數要求,可以申請調劑。我中心將根據上線生源情況進行中心內部調劑或外校調劑。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出的2011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準。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
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七、體檢
體檢工作在復試時進行,須在我中心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八、錄取
我中心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招收的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我中心、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生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定合同。
九、其他事宜
(一)關于研究生入學考試的相關信息如有更改,請隨時瀏覽教育部有關網站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www.chinacdc.cn《招生招聘》欄目的通知,或登錄http://ccdcet.blog.163.com查詢相關信息。
(二)學費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非定向研究生不收費,定向或委培研究生10000元/年;
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0000元/年。
(三)有關說明
1、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單位。非定向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
2、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中心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中心不承擔責任。
3、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后,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