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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海南大學 2010-09-13 相關院校:海南大學
海南大學是經國家批準的“211工程”大學,為促進校際交流和學科交叉,2011年,面向全國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我校碩士研究生。為使今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規范進行,現將有關具體事宜做如下規定:
一、申請條件
申請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崇尚為祖國建設服務,品行表現優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沒有受過任何處分;
2、取得就讀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可復試后再提交);
3、身心健康,體檢合格;
申請者在達到上述條件的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優先考慮。
1、在讀學校為“985” 、“211工程”高校的學生;
2、在學期間發表過學術論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全國重大競賽中獲獎的學生;
3、能提交具有特殊學術專長和突出的培養潛質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學生。
二、申請材料
申請人須提供的申請材料包括:
1、《海南大學2011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2、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已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證明信和本科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并密封,如2010年10月8日前不能提供,可延遲到復試時提交;
3、有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科研成果或獲獎證書者,提供復印件一份。
4、英語四、六級成績證明復印件一份。
申請人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經發現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內容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申請人申請資格。全部申請材料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三、接收工作安排
1、有意申請者必須在2010年10月8日前(以寄達地郵戳為準)將申請材料寄達海南大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將不再受理。
2、我校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全面審核,擇優選拔,并通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來我校參加差額復試。在復試期間將安排體格檢查。
3、凡通過復試,被我校接收的外校申請人,由我校研招辦發正式錄取通知書。
四、獎勵政策
1、對來自教育部批準的設有研究生院院校、“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入學后一次性獎勵資助2000元。
2、凡已被我校錄取的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一律享受公費生待遇。
五、申請材料郵寄地址
海口市人民大道58號 :海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570228
聯系電話:0898-66251735 0898-23300460,信封上注明推免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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