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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蘭州商學院 2010-09-13 相關院校:蘭州財經大學
一、學校概況
蘭州商學院前身為1958年成立的甘肅省財經學院,1981年7月經國務院批準正式成立,是甘、青、寧三省(區)唯一一所以本科教育為主的財經類高等院校。學校先后隸屬原國家商業部、原國內貿易部,1998年7月,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為主的管理體制。
學校現有段家灘、和平兩個校區,校園占地面積1300余畝,校舍總建筑面積41.47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4669.97萬元,圖書館藏書164.82萬冊,是甘肅省重要的經濟管理類文獻資料信息中心。學校面向全國招生,現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600余人、本科生15000余人、預科生236人、成人教育學生5000余人。
學校設有經貿、金融、工商管理、會計、統計、信息工程、外語、藝術、商務傳媒、法學、財稅與公共管理、農林經濟管理、馬克思主義、繼續教育等14個二級學院及體育教學部和MBA教育中心;設有經濟研究所、敦煌商業文化研究所、理財規劃發展研究中心、西部經濟開發研究中心、注冊會計師培訓中心、法商研究所等16個研究所(中心)。
學校現有教職員工1182人,其中專任教師76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教師311人,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教師405人。教師中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部級優秀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全國優秀教師、甘肅省領軍人才、甘肅省“333”、“555”人才工程人選、省級學科帶頭人、甘肅省勞動模范、全國“五四青年獎章”獲得者、甘肅省“園丁獎”獲得者、甘肅省“青年教師成才獎”獲得者、甘肅省“五四青年獎章”獲得者等60余人。
學校現有統計學、會計學、國際貿易學、金融學4個省級重點學科,擁有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6個二級學科碩士點,具有MBA、應用統計、國際商務、金融、保險、會計、資產評估專業學位培養單位資格;具有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兩大學科副教授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現有省級教學團隊2個、省級精品課程17門,本科專業38個、其中統計學、會計學是教育部特色專業建設點,市場營銷是甘肅省特色專業建設點;學校經濟管理實驗教學中心為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經過50多年的建設和發展,學校現已形成了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體,經、管、法、文、理、工相互支撐、交叉滲透、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構筑起了一個能夠滿足西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財經類應用型人才培養平臺。
學校堅持育人為本,質量為先,以科研促教學,積極發揮科研服務社會的辦學功能。2004年以來,學校共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18項,省部級科研項目108項,國際合作項目6項,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獎勵62項,在國內外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5073篇,其中收錄于SCI、EI、ISTP、CSSCI等國內外引文檢索系統的論文279篇,出版學術專著和教材229部,為甘肅乃至西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撐。學校主辦的學術期刊《蘭州商學院學報》為CSSCI擴展版來源期刊。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先后與英國伍斯特大學、胡弗漢頓大學,法國歐亞管理學院和美國特洛伊大學、福特海斯大學、北亞利桑那大學、東華盛頓大學等國外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辦學關系。先后承擔了《1+2+1中美人才培養計劃》項目,國家外專局、中美教育服務機構(ESEC)英語培訓項目,新西蘭政府資助的“甘肅省少數民族婦女權益保護培訓”項目,歐盟便捷基金項目—“借鑒歐盟經驗,促進甘肅省資源依賴型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優化”和日本學術振興會項目—“絲綢之路(中國段)飲食文化”等國際合作項目。
截止目前,學校為國家特別是為西北地區培養和輸送了5萬余名經濟管理類專門人才,現已成為甘、青、寧三省(區)重要的財經類專業人才教育基地、經濟管理研究與咨詢基地及財經類在職干部和人員的培訓基地。
面對高等教育發展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學校確立了“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的辦學理念和“與時俱進抓發展,開拓創新抓改革,勤政廉潔抓管理,求真務實抓落實”的工作思路,堅持走內涵提升與規模發展相結合、專業優化與人才需求相結合、提高人才培養的綜合素質與創新能力相結合的發展道路,爭取早日把蘭州商學院建設成為在西北地區有重要地位、全國同類院校中有重要影響的教學型財經大學。
二、培養目標
培養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和擔負專門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層次經濟理論或經濟管理人才。
三、學制
考生被錄取為我校研究生后,全部脫產在校學習(MBA采取集中授課和周末授課兩種形式),學習期限為三年。
四、招生專業
(一)學術型研究生
國民經濟學、統計學、數量經濟學、世界經濟、區域經濟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財政學(含稅收學)、金融學(含保險學)、經濟法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會計學、企業管理(含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碩士(MBA)、應用統計碩士、國際商務碩士、金融碩士、保險碩士、會計碩士、資產評估碩士。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名參加應用統計碩士、國際商務碩士、金融碩士、保險碩士、會計碩士、資產評估碩士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六、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1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期間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名信息有效,無需重復報名。
(二)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0年11月10日—31日。
2.現場確認地點:以蘭州商學院研招辦通知為準。
我校面向全國招生,請根據當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要求,就近選擇網上報名點、現場確認地點及考試地點。
在甘肅參加考試的,報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碩士(MBA)的考生必須到我校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3. 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七、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初試考試時間由教育部公布。考試地點由各報名點確定。我校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政治理論課、外國語、兩門業務課(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每門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其中政治理論課、外國語等公共課試題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專業基礎課由我校自行命題。
復試內容為專業課考試、綜合面試和外語口語、聽力水平測試,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本科階段主干學位課程。復試方式為差額復試。
八、錄取
面向全國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按國家規定擇優錄取。
九、報考費用
按有關規定執行。考生報考的報名費、體檢費、往返路費和食宿費,均由本人自理。
十、學習期間待遇
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除此之外,錄取的定向生和自籌經費生,每生每年返還2000元的生活費。
十一、擇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工作。非定向、自籌經費研究生由學生自行選擇工作單位,學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薦。
十二、有關通知及信息查詢
考生查詢信息可進入我校研究生招生網頁,我校將及時公布專業目錄、參考書目、復試內容、初試和復試情況以及與考研相關各類信息。初試成績約在2011年3月中旬網上公布并提供查詢,復試通知約于3月下旬網上公布,考生初試成績單由考生自行下載打印,我校不再郵寄。
十三、其它
1.上述說明如與國家2011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國家招生文件為準。
2.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報考登記表,如考生在報名時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不論招生工作進入哪個階段,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3.考生報名時應準確填寫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和相對固定的通訊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以及辦理一系列入學前后的手續,如因考生本人填寫不清所造成的延誤,責任由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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