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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汕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2024-10-09 相關院校:汕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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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簡介
汕頭大學是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廣東省省屬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廣東省、李嘉誠基金會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學科建設高校,廣東省首家高等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實驗示范校,廣東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試點高校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會——李嘉誠基金會持續資助的公立大學。
熱忱歡迎各界人士報考我校研究生。
二、招生類型
(一)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二)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25年學校計劃招收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800名(含推免生)左右。在工學、理學等9個學科門類招收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在18個專業學位類別招收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6個專業學位類別招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
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及各專業招生計劃數見《汕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計劃數包含推薦免試生人數及相關專項計劃。
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是初步計劃,實際招生計劃將會根據我校各招生專業接收免試生人數和教育部最終下達我校的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四、學位類型
我校碩士學位有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兩種類型。學術學位按學科設立,其以學術研究為導向,偏重理論和研究,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專業學位重在培養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五、報考條件
(一)全國統一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2. 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還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取得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成績8門以上(須由大學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考生報名前需先傳真或郵寄成績證明給我校研究生院核查,達到當年錄取分數要求的,除正常復試外,還需加試相應專業兩門本科主干課程。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3.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滿足條件1的要求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5. 報考035101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6.報考035102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7.報考臨床醫學學術學位(除影像醫學與核醫學、臨床檢驗診斷學外)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要求考生本科畢業于醫學類專業。影像醫學與核醫學(100207)可接收本科畢業于醫學類專業和醫學影像技術專業的考生。臨床檢驗診斷學(100208)可接收本科畢業于醫學類專業和檢驗技術專業的考生。
8.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報名時已獲得或入學前將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考生不允許報考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以1051開頭),可以報考臨床醫學的學術學位。報名時正在進行規范化培訓的考生務必在報考備注中注明進入規培的時間及專業,以便招生單位核查。我校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實行“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相結合”的培養模式。(被錄取為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均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報考要求如下:
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除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兒科學、兒外科學、眼科學、麻醉學、臨床檢驗診斷學、放射腫瘤學、放射影像學、超聲醫學、核醫學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專業的考生:
①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105105)可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精神醫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
②兒科學(105102)、兒外科學(105112)可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兒科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
③眼科學(105116)可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眼視光醫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
④麻醉學(105118)可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麻醉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
⑤臨床檢驗診斷學(105120)可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醫學檢驗(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
⑥放射腫瘤學(105122)可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放射醫學(醫學學位)和醫學影像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
⑦放射影像學(105123)、超聲醫學(105124)、核醫學(105125)可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醫學影像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
9.本科為臨床醫學(訂單定向)培養考生,可在征得定向單位同意并與當地衛健部門協商同意后報考全科醫學專業學位(105109)碩士研究生,不接收報考其他專業。
(二)推薦免試
推薦免試是指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部分高等學校按規定推薦的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其他符合相關規定的考生,經確認其免初試資格,由招生單位直接進行復試考核的選拔方式。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在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推薦免試生的報名、復試錄取工作將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另行安排。 其他符合免初試資格(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等)的考生,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歡迎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高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具體條件請參閱《汕頭大學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六、全國統一考試報名
考生在報考前,請務必認真閱讀并嚴格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的報考條件和相關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否則視為報名無效。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報名期間學信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5.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6.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汕頭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7. 醫學院各專業考生報考時須備注意向報考導師。
8. 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二)網上確認
1.考生網上報名后,還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及要求根據考生所選擇的報考點及報考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要求執行。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5.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6.考生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報名前應處理好與所在單位的關系。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而造成不能調檔、復試、錄取的后果,責任考生自負。我校將在復試錄取階段審核考生報考資格。
七、全國統一考試初試
(一)初試科目
初試科目設置見我校《汕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戶名、密碼及《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
(三)初試時間與地點
1.初試時間: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考生應根據準考證上標注的要求攜帶有關作圖工具等參加以上科目考試。
2.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成績公布
初試成績屆時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考生自行在網上查詢、打印本人初試成績單(我校不再另寄發成績通知單)。
八、全國統一考試復試
1.復試時間及要求
復試時間及要求由各學院自定。我校將根據初試考試成績,劃定基本復試分數線并在汕頭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2.資格審查
復試階段將進行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報考資格審查不通過的,不予參加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大學成績單,非應屆本科生還需提交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考生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提前按要求進行學歷或學籍認證(https://www.chsi.com.cn/),具體認證辦法可在該網站查詢。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復試時交復試院(系)存檔。
3.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校將在復試環節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對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學術道德、誠實守信等方面。
4.加分政策
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要求執行加分政策。加分項目考生須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復試內容
復試包括專業知識、英語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具體復試方式和內容請查看復試前發布在汕頭大學研究生網站上的各學院公告。
考生應自覺遵守學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等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后,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與初試科目不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具體內容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各專業的備注欄。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將在復試中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將在擬錄取后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含推免生)不予錄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九、錄取
(一)我校將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擇優錄取。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已畢業者將追回學歷證書并取消其學位。
注:考生考試總成績為考生初試和復試加權后的成績。
(二)新生應按時報到,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學制、學費和住宿
(一)根據教育部、財政部等有關文件要求,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各專業及學位類別的學費標準及學制見附件。
(二)根據有關規定,所有在學校住宿的研究生均須繳納住宿費(非全日制和定向培養研究生不安排宿舍)。
十一、獎助金相關規定
(一)國家獎學金
2萬元/年·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安排獲獎比例。
(二)國家學業獎學金
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碩士研究生(即工資關系和檔案轉入學校者)入學第一年學業獎學金分為兩等,一等為12000 元/人•年,發放比例不高于20%;二等為7000 元/人•年,除獲一等獎學金外符合資格者均發放二等獎學金。第二年開始學業獎學金分為三等,一等為12000 元/人•年,發放比例20%;二等為6000元/人•年,發放比例60%;三等為2000 元/人•年,發放比例20%。
(三)國家助學金
標準為6000元/人•年,有固定工資收入者不參加評定。研究生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學校者,不享受助學金。
(四)其他獎助金
學校設立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崗位等,具體名額和金額根據國家和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十二、信息公開與監督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將通過汕頭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發布。考生應及時上網了解招生相關信息。
(二)學校有關部門全程監督各學院的研究生招生情況。如有異議,考生可向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也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或學校紀委提出。
1.汕頭大學研究生院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汕頭大學研究生院
郵編:515063
電話:(0754)86502424 (工作日08:30-12:00, 14:30-17:30)
傳真:(0754)82903637
汕頭大學研究生院網址:https://www.gs.stu.edu.cn/
Email:o_yzb@stu.edu.cn
2.汕頭大學紀檢監察室聯系方式
監督與申訴電話:(0754)86502346 (工作日08:30-12:00, 14:30-17:30)
電子郵箱:o_jjs@stu.edu.cn
本簡章由汕頭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對招生工作存在疑義者應在招生年度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汕頭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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