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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川北醫學院研究生招生網 2024-07-16 相關院校:川北醫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我校2025年全國研究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川北醫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川北醫學院為四川省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高等醫學院校,坐落于四川省歷史文化名城、三國文化發祥地——南充市,現有順慶和高坪兩個校區,占地面積1000余畝,臨江校區(占地面積1820畝)正在建設中。學校創辦于1951年,1985年定名為川北醫學院。2006年成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16年獲批四川省新增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2023年獲批新增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優先培育”類高校。現有碩士學術學位一級學科授權點4個(基礎醫學、臨床醫學、藥學、法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13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中醫、公共衛生、公共管理、醫學技術、社會工作、翻譯、電子信息、生物與醫藥、藥學、圖書情報),優勢學科臨床醫學位列ESI全球學科排名前1%。
第三條本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選拔優秀考生。
第四條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分管校長任組長),全面領導學校2025年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具體包括:認真貫徹國家和四川省研究生考試招生政策,并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章程、復試錄取辦法等重要文件;研究確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復試分數線;審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協調校內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中的安全保密、人員培訓、宣傳思想、后勤保障、網絡支持、監督檢查等各項工作。學校紀委辦公室督查研究生招錄工作全過程,并切實維護考生權益,確保研究生招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監督電話0817-3352663。
第六條院系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工作巡視督查小組、資格審查小組,制訂本院系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具體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按學科專業或專業領域,遴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正式在職人員,成立以指導教師為責任人的研究生專業復試小組(由相關學科或專業領域的指導教師5人及以上組成)。復試小組在各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對考生進行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
第三章招生計劃、專業及相關政策
第七條2025年我校擬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817名(含“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2名、接收“推免計劃”24名),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推免生實際錄取人數進行調整。招生復試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各專業之間的計劃數作適當調整。擬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及專業,詳見《川北醫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2、附件3)。
第八條我校2025年擬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2名,專業目錄中臨床醫學(專業代碼前四位為1051)專業學位所有專業均可招生,最終招生人數以國家下達計劃為準。
第九條我校各學科專業基本學制均為3年,學習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2025年招收的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納入我校招生計劃,在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納入我校招生計劃,在規定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本校不承擔責任。錄取的定向就業的考生,人事檔案與戶口不轉入本校。
第十條根據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文件精神,本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完備,設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國家學業獎學金、校級獎學金等,獎助學金豐厚。
第十一條2025年我校基礎醫學、法醫學、藥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免交學費,其他學科/類別的碩士研究生學費收費依據《關于繼續執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費政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9〕357號文件),標準如下:
學位類型 |
學科(類別) |
收費標準 (元/學年·生) |
學術學位 |
臨床醫學 |
8000 |
專業學位 |
醫學類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公共衛生、護理、藥學、醫學技術) |
10000 |
社會工作 |
12000 |
|
翻譯 |
10000 |
|
電子信息 |
12000 |
|
生物與醫藥 |
10000 |
|
公共管理 |
全日制:14000 非全日制:13000 |
|
圖書情報 |
13000 |
第四章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我校碩士研究生按培養類型分為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兩種類型的專業代碼不同。除滿足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要求的招生條件外,我校根據實際情況,對每個專業的報考條件提出了要求(詳見附件1),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以免發生報考失誤。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資格審核不合格、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當國家相關政策調整時,學校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招生相關政策,考生須服從學校調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除滿足國家相關文件要求外,其他招生條件與統一考試考生一致。
第五章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第十三條網上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二)報名流程。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
(三)注意事項。
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報名期間我校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4.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安排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6.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第十四條網上確認
(一)網上確認時間。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和各考點發布的公告,在規定時間內網上核對并確認個人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二)網上確認要求
1.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等有關材料以及按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2.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第六章考試
第十五條初試
(一)打印準考證: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試科目:具體請查看《川北醫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詳見附件2、附件3)。我校自命題考試科目大綱,請至我校研究生處官方網站進行下載查閱。
第十六條初試成績查詢。考生可關注“川北醫學院研究生處官網”的有關通知(網址https://www.nsmc.edu.cn/gs)以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通知(網址http://yz.chsi.com.cn),初試成績將在上述網站公布,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查詢及打印成績單,我校不再另發紙質成績單。
第十七條復試
(一)復試安排。復試資格、復試流程等具體事宜都將在復試階段公布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網址https://www.nsmc.edu.cn/gs)。請考生及時留意我校網站通知,密切關注復試時間,按時參加復試,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復試機會。我校不再另發紙質復試通知書。
(二)資格審查。在復試前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應屆生同時提交學生證)、初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在入學報到時查驗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并交復印件)等,不符合報考資格者將取消復試資格。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自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還未取得畢業證的,需提供自考準考證,供查驗自考成績。
(三)復試一般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理論知識、外語水平、綜合素質、實踐操作技能等。復試由各院系按學科專業(方向)組織復試小組實施。復試筆試科目請查看《川北醫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詳見附件2、附件3)。不按要求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七章錄取
第十八條擬錄取。我校按照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節,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將不予擬錄取。
第十九條體檢。考生在擬錄取后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凡不符合規定體檢標準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錄取。擬錄取名單通過上級部門審核后,確定為正式錄取,由學校統一寄發錄取通知書。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和定向兩種。錄取類別為定向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和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第八章報到
第二十一條錄取的研究生新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報到,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在提前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寫明原因并提供相關證明。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報考資格等全面復查,如有不符合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考生應自覺遵守學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學校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四條錄取為兼職導師的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模式為:校本部學習+導師所在單位進行臨床實踐和科學研究。
第二十五條研究生的住宿安排參照最新的《川北醫學院學生公寓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川北醫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招生咨詢
研招辦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號川北醫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人:雷老師、彭老師
聯系電話:0817-2240594、2240136
電子信箱:yzb@nsmc.edu.cn
研究生工作部(處)網址:https://www.nsmc.edu.cn/gs
各二級招生院系聯系方式:https://www.kdocs.cn/l/cmdyyE5Nr9C4
相關附件:
1.川北醫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及報考條件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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