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集美大學 2024-04-25 相關院校:集美大學
為做好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3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等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錄取原則
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擇優錄取、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二、復試錄取的組織與領導
1.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復試錄取工作,具體工作由校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學校研究生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復試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做好突發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負責全程巡視監督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
3.復試小組負責制定考生復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考核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同一專業不同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復試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將統一標準。復試內容將圍繞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察。
4.招生學院根據教育部規定和學校相關要求制訂本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校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后,在復試工作開展前于學院網站公布。
三、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須以報考時的信息為準,在復試前向招生學院提交以下復試資格審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初試準考證。
2.應屆生提供注冊章齊全的學生證;往屆生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所有申請調劑的考生還應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報告》。
3.在讀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提供2024年9月1日前可畢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4.考生情況調查表(可從校招生辦公室網站下載,考生檔案所在單位開具,應屆畢業生由本科就讀學院審查開具)。
5.《集美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可從校招生辦公室網站下載,考生本人親筆簽字)。
6.各招生學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招生學院對上述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凡未按時間提交審查材料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四、復試基本要求
1.除推薦免試生外,擬錄取的考生均須符合國家復試分數線(A類)要求,并參加復試考核。
2.復試采取差額形式確定各專業復試人員名單,差額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2至1:1.5之間。其中,第一志愿原則上按網絡遠程復試150%,現場復試120%的差額比例進行復試,上線人數不足差額比例規定人數的專業,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農學、工學相關專業和調劑計劃數較少的專業可申請適度提高差額復試比例,經校招生辦公室審批后實施。
五、復試形式、時間、內容和要求
1.復試形式
各招生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確定采用現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原則上同一招生學院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
2.復試時間
3月28日后陸續開始,具體時間由各招生學院確定,請各考生以各招生學院網站通知為準。
3.復試內容
復試考核主要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綜合素質能力考核、專業基礎和能力(技能)考核三個部分。其中,采取現場復試的,主要以筆試的方式進行考核,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如有需要,學院也可將筆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納入面試環節,具體以各招生學院公布的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為準。
復試過程將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招生學院應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學院安排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4.復試要求
(1)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外語聽說能力測試15分,綜合素質測試25~45分,專業能力測試40~60分。綜合素質測試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的權重由各學院根據專業特點確定。
(2)同等學力考生,要按照招生專業目錄規定的科目選取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進行加試。加試方式為筆試,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進行排名,但加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3)考生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采取現場復試的原則上初試成績權重和復試成績權重各占50%;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原則上初試成績權重占70%,復試成績權重占30%。如遇見總成績相同,按照考生復試成績高低進行排列。
(4)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并簽名。復試過程須全程做好詳細記錄、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復試試題、復試提綱和考生作答情況記錄由各學院妥善保存備查,復試評分表(須有復試小組組長簽字)、評分記錄、復試記錄本、錄音、錄像交由校招生辦公室統一保存,保存期為三年。
(5)招生學院可根據生源情況組織一次或多次復試,復試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應統一標準。
六、調劑
1.第一志愿錄取人數少于統考招生計劃的專業可接收調劑考生復試申請。
2.招生學院必須根據教育部、學校的規定制定調劑生選拔規則,經集體研究后確定入圍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嚴禁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限定調劑生源范圍,嚴禁設置歧視性調劑條件。
3.招生學院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學院網站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信息、調劑時間、調劑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復試辦法(含考生計入復試的遴選規則),并積極利用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4.需要調劑的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n)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各招生學院要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調劑等待時間,及時向考生反饋是否接受其調劑申請。
5.調劑生應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全日制考生與非全日制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
6.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接收定向就業考生,錄取為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不享受學校獎助學金。
7.對同一批次符合調劑要求且申請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專業、第一志愿報考單位和專業完全相同、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8.申請調劑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調劑政策和我校基本調劑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招生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國家A區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6)各學院規定的其他調劑接收條件。
七、錄取流程
1.各專業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規定時間內報校招生辦公室。復試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2.擬錄取考生名單以學院紙質蓋章版為準。各招生學院可報送候補擬錄取考生名單,并按先后順序排列,以便學校進行宏觀調控招生計劃時作為參考。
3.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取得擬錄取資格的考生應于5月10日前向招生學院提交體檢報告和《集美大學研究生體檢誠信承諾書》(體檢項目要求和承諾書可從招生辦公室網站下載)。體檢達不到錄取要求的,將取消錄取資格;考生提交的體檢報告存在弄虛作假行為,造成入學后無法正常學習的,將按規定予以取消學籍,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5.擬錄取名單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在校招生辦公室網站上公布,接受廣大考生的監督。擬錄取名單公示期內,考生如有疑議,可向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提出。
6.擬錄取名單經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查合格后,由校招生辦公室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被錄取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7.新生經本人申請、學校審核后可保留入學資格。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填寫《集美大學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
八、招生計劃管理
招生學院要自覺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認真完成招生任務。學校將根據實際錄取進度對各專業的招生指標實行動態管理并及時進行信息公布。
九、復試錄取的監督與復議
1.招生學院要認真執行本辦法的各項規定,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操作,不得隨意更改。對復試及錄取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由校招生辦公室和相關單位協商解決。
2.校招生辦公室將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錄取復核,對不符合碩士研究生入學條件者,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后3個月內,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對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在研究生復試錄取期間,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校招生辦公室將派工作人員采取到復試現場巡查、抽查等靈活方式,對復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4.招生學院應增強復試錄取工作的透明度。在學院網站設立研究生招生專欄,公布復試方案、分專業招生計劃、復試名單、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相關信息并及時更新。
5.招生學院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對違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規定的單位、個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6.招生學院要規范考生申訴機制,暢通考生申訴渠道,應設立申訴電話,并在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中對社會公布,學院接到考生申訴應及時妥善處理。
7.實行復議制度。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招生辦公室在規定時限內均可接受考生的各類投訴、申訴,對投訴、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復議結果于5個工作日內反饋投訴人或申訴人。
8.招生投訴舉報電話:0592-6181580(紀委)、0592-6182393(招生辦公室),投訴郵箱:jiwei@jmu.edu.cn。
十、附則
本辦法由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相關規定若與上級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集美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