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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西南民族大學 2024-03-27 相關院校:西南民族大學
為確保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平穩有序順利開展,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3〕2號)、《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6號),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二)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
(三)堅持推進招生信息公開,及時、準確地公布復試錄取相關信息,自覺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二、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領導、管理、檢查和監督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并對本單位復試錄取的過程和結果負責。
三、復試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進行資格審查,未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考生須對本人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和信息負責,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情節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一)學院按照教育部規定對不同學籍學歷形式考生的復試資格進行審查。
1.對于國民教育序列高校的大學本科、專科畢業考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廣播電視大學、遠程教育畢業生等,頒發的畢業證在教育部電子注冊并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下同),無法提供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書有疑問者,不予復試;對國民教育序列高校的大學專科畢業未滿2年(未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考生,不予復試;對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未滿2年(未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不予復試。
2.對于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核查學生證及其注冊情況,對大學期間沒有按時進行注冊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對入學不滿四年的考生,如果該考生所在學校實行學分制,考生須提供學校實行學分制的辦法和學校出具的學分修滿、可提前畢業的證明,報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復試。
3.對于教育管理(04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專業的考生,需審查其畢業年限。對大學本科畢業未滿3年(未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不予復試,對高職高專畢業未滿5年(未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職高專畢業證書)的考生不予復試。
4.對于法律碩士考生,需審查其報考資格。凡是法學專業考生(本科專業代碼前四位為0301)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不予復試;凡是非法學專業考生(本科專業代碼前四位不是0301)報考法律碩士(法學)的,不予復試。
5.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教育部要求以同等學力考生對待。
6.對于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需保證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不予復試。
7.“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應為高等學校學生(學歷類型為“普通”)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復試前本人須將《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及身份證原件掃描件提交研究生院審核,對無法出示的不予復試。
(二)考生按照學院及報考專業要求提交個人相關材料,具體各類資料清單如下:
1.必要材料: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畢業證(往屆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初試準考證、復試費繳款證明。
2.補充材料:個人簡歷、大學階段成績單、畢業論文(設計)摘要、研究成果、專家推薦信等。如提交補充材料,需本人在材料正面右下角手寫簽名確認。
四、復試有關要求
(一)復試形式
各學院各專業統一采取現場復試形式。
(二)復試時間
一志愿復試時間為3月28日至4月3日,調劑考生復試時間為4月8日至4月16日。未在4月16日前執行完的招生計劃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調配。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專業筆試、面試、外國語測試和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四部分。
1.專業筆試滿分15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具體安排詳見各招生學院復試相關通知。
2.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面試基本形式是抽題回答,主要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
3.外國語測試滿分50分(口語、聽力各25分),時間不少于5分鐘,考查形式為聽說能力測試。
4.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和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
5.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需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形式為筆試,加試時間2小時,每門滿分100分,難易程度原則上與本科教學大綱要求一致。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各科目的成績須達到該科目滿分的60%,否則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6.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復試時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具體考核形式由學院確定,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四)一志愿考生差額復試比例
學校統一按照招生計劃分段確定復試比例。錄取1-7人的專業,按1:2確定;錄取8-30人的專業,按1:1.4確定;錄取30人以上的專業,按1:1.2確定。
1.一志愿過線人數超過招生指標,且大于或等于復試差額比的專業,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復試差額比確定復試考生名單。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則確定復試人數,如出現多名考生初試總成績相同,即全部列入。
2.一志愿過線人數超過招生指標,但少于復試差額比的專業,或一志愿過線人數等于或少于招生指標的專業,按照實際上線人數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五)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學校根據各專業生源和招生指標等情況綜合劃定我校普通計劃、各類專項計劃的復試分數線,各類復試分數線及復試考生名單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公布,請考生及時查看。
專項計劃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符合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條件的人員(在部隊榮立二等功),招生計劃單列,不參與統考考生排序,在其對應的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參與統考考生排序。
(六)調劑復試
1.調劑復試比例。缺額1—5人的專業,不低于1:1.2,不高于1:3;缺額6人及以上的專業,不低于1:1.2,不高于1:2。具體比例由學院自行確定,并在調劑通知中予以明確。
2.我校在確定擬錄取名單時優先錄取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調劑考生競爭剩余的招生指標。
3.關于調劑的原則、具體要求、工作規范等,請按照《西南民族大學2024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執行。
(七)成績計算及公示
復試結束兩天內,學院根據復試結果和招生計劃填寫《西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分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并與其他報表、評分記錄等全部原始資料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1.一志愿考生(含所有專項計劃)、調劑考生,復試成績權重值均為40%。
普通計劃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滿分300分的專業÷3)×60%+復試成績÷3×40%,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總成績=(初試總分÷學科國家線×100)×60%+復試成績÷3×40%。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總成績=(初試總分÷學科國家線×100)×60%+復試成績÷3×40%。
2.復試成績公示。各學院復試結束后向考生公示復試成績,成績公示前須報研究生院審核,公示期為3天。
五、復試組織
1.制定并公布復試錄取細則。各學院根據學校復試錄取辦法,結合本單位學科、專業的特點,制定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并于復試前公布。復試細則中需包括分專業招生計劃、復試比例、成績計算方式、錄取規則、資格審核要求、復試流程等。
2.遴選復試工作人員。各學院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當年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考試的教師,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3.培訓復試工作人員。各學院要對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組織學習復試有關規章制度和相應職責,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作用,明確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
4.成立復試小組。各學院按照學科、專業,結合復試考生人數,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人負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每個小組配備不少于2名工作人員。
5.復試試題命制。各學院參照學校自命題管理相關規定,開展命題工作,切實落實試題安全保密職責,確保命題質量。
6.通知考生做好復試準備。各學院根據復試名單提前告知考生復試時間、地點、要求和注意事項。
六、復試錄取
(一)各專業一志愿考生先復試,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如有缺額則進行調劑,調劑考生根據調劑指標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復試總分及各單項成績有一項低于該項滿分60%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各序列中若總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初試總成績、統考科目總成績。
(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規則:
1.計算考生總成績。
2.執行分省計劃,在同一省區內,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3.分省計劃執行完余下的指標,不區分省份,按未被錄取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錄取。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規則:
1.計算考生總成績。
2.不分專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四)擬錄取名單由研招辦在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http://yjsglxt.swun.edu.cn:8080/),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五)擬錄取名單公示后,考生須將《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研究生院官網下載)由考生檔案或學習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或居住地街道辦簽署意見加蓋印章,并在規定時間內郵寄至擬錄取學院指定收件地址。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擬錄取名單公示后,考生須在一周內郵寄近7天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體檢報告至學院指定收件地址,由學院收齊后統一到我校校醫院鑒定蓋章。體檢結果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錄取考生入學時,需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七)擬錄取名單須經過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的審查,通過者方可確定錄取。
(八)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含筆試、綜合面試等)。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復試工作紀律
(一)復試教師工作要求
1.復試教師身份保密,在復試結束前不得對外公開。
2.復試教師復試前將手機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中途不得使用。復試教師應著裝整潔,禁止隨意出入復試現場。
3.復試提問采用即時問答形式,用語清晰、準確。
4.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統一標準。復試情況須有專人記錄,任何人不得改動。
5.復試教師不得將評分記錄表等復試相關資料帶離復試現場,不得私自公開復試成績。
(二)考生復試要求
1.復試全程禁止使用任何電子設備。
2.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禁止以任何方式發布、泄露與考試相關的內容。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
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3.如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判認為有必要,經研究生院審核,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可對考生再次復試,不按規定參加再次復試的考生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三)保密要求
1.復試相關材料屬于涉密信息,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學院應指定專人保管。
2.復試全程(含筆試、面試等)錄音錄像,復試影音資料由學院指定專人妥善保管一年。
3.復試結束后,學院應將復試全部材料(包含評分記錄、復試成績表、擬錄取名單等)原始資料(紙件)交研究生院。
八、違規處理與責任追究
(一)對違法違規違紀考生的處理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傳播復試相關內容。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其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在國家規定的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屬于情節嚴重。
(二)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
對招生錄取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以及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視情節輕重,酌減相關單位下一年度招生名額。
對違反保密紀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責任人及單位根據國家保密法及有關教育招生保密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復議與監督
(一)加強管理與監督。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全校復試錄取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錄取結果負責。學院要健全復試錄取工作制度,細化工作流程,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嚴把質量關,加強對復試過程及復試小組成員招生行為的管理與領導,對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負責。研究生院會同紀檢部門在復試期間對各學院復試工作進行巡查。復試完成后對各學院復試視頻進行回放抽檢。
(二)實行復議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在復試成績、擬錄取結果公示期內,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接受考生復議和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相關人員進行糾正。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可在收到學院復議結果后2日內向學校研
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按教育部和四川省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有序實行學校及學院兩級信息公開公示。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
(四)監督舉報電話
1.西南民族大學研招辦電話:028-85522031,郵箱:yzb85522031@163.com。
2.西南民族大學紀委辦公室電話:028-85523524,郵箱:jjjc@swun.edu.cn。
十、其他事宜
(一)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22〕484號)規定,考生須交納復試費120元/生,同等學力考生另交納加試費80元/生。考生應在復試前交納復試費,具體收費方式見學院復試通知。除復試費外,學院在復試過程中不再收取任何費用,請各位考生警惕不法分子冒充學校復試人員以考試名義進行詐騙。
(二)根據學籍管理規定,學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以上(含)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擬錄取考生中有此情況應在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前告知擬錄取學院。
(三)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大件路文星段168號西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招生科,郵編610225。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西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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