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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河南理工大學 2024-03-26 相關院校:河南理工大學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切實發揮復試在拔尖創新人才選拔中的作用,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規范實施復試管理,確保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三個確保”的基本原則。一是確保公平性,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堅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公平公正。二是確保科學性,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量。三是確保安全性,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應急處置和輿情應對,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利、平穩。
(二)嚴格執行標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報考我校的統考考生成績除應符合所報學科專業(領域)國家一類地區基本分數要求,還須滿足各招生學院劃定的學科專業最低復試分數線。
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復試分數線:英語不低于30分,管理類聯考不低于80分,總分不低于125分。
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其復試標準及要求同統考考生一致(具體復試細則見應急學院網站后期發布的《應急管理學院關于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細則》)。
(三)堅持綜合評價,提升招生質量。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多樣化考查方式方法,以程序規范、科學選拔、提高質量為核心,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考評評價機制。
(四)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確?忌暮戏嘁。
(五)堅持實行差額復試,擇優錄取。原則上合格生源充足的學院差額復試比例為1.2:1(同時招生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的專業可適當放大復試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計算復試人數不足1人時,進位為1人。
(六)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三、組織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分管副校長是直接責任人。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監督檢查工作。
(二)夯實主體責任。各招生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3~5人),學院書記、院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副院長是直接責任人,分管紀檢工作的負責人參與負責全過程監督檢查。
(三)成立復試小組。各招生學院根據實際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組長應由相關學科帶頭人擔任,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同一學科專業的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保證復試程序、內容對所有考生公平、公正。
四、復試方式
復試方式原則上均采用現場復試,特殊情況下可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具體由各學院自主確定。原則上各學院同一專業應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如采用遠程網絡復試,平臺統一使用教育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
網絡復試時,學生需要準備的設備為電腦(需有攝像頭+麥克風)+手機,電腦用于復試過程,手機作為監控,網絡要求4G或有線(關鍵因素),由于人臉識別需使用支付寶APP或學信網APP兩種方式掃碼,因而手機為必需品。具體詳見復試系統首頁“招生遠程面試系統考生操作手冊”。
五、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課筆試、面試、英語水平測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僅適用于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管理碩士(含工業工程與管理和物流工程與管理))、同等學力加試(加試方式為筆試),及學院要求的其他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體現個性化和專業特色。
復試全過程要錄音錄像錄屏。具體內容和形式見各招生學院復試細則。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己藘热莅ǹ忌恼螒B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評判,合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認真核查考生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考核除面談外,必要時還可函調或派人外調。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2個等級,不作量化計入綜合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課筆試。除會計、工業工程與管理、物流工程與管理專業外,其他學科專業是否組織筆試由各學院自行確定,如進行筆試,則須采用閉卷形式?荚嚂r間不低于1小時,滿分為100分?荚嚳颇恳哉猩喺律瞎嫉目颇繛闇。
3.英語水平測試。安排在面試環節中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對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口語水平及外語運用綜合能力進行測試。
4.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專業素養、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等,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及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禮儀等。其中學術學位應重點考核考生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專業學位應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同時還要注重考核考生的人文素養等。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低于20分鐘(含英語水平測試時間)。
5.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僅適用于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管理碩士(含工業工程與管理和物流工程與管理)),考試方式為筆試,滿分為100分。
6.同等學力加試。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含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課程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同等學力加試任一門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六、工作流程
(一)制定并公布復試工作方案。各招生學院根據教育部、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和學校復試工作管理辦法,結合本學院專業特色,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備案,并于規定時間在學院網站公示。
(二)確定復試名單。各招生學院根據本學院招生指標和生源情況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名單經研招辦審核通過后在研究生院網站統一進行公示,學院須提前與考生聯系,及時通知考生參加復試,提醒考生查看學校與學院的相關通知和復試工作細則。
申請免初試的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員直接進入復試。
(三)資格審查?忌鷱驮噲蟮綍r,須簽訂“誠信承諾書”。學院將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認真核查。
對不符合報考或復試條件者,取消復試資格。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須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復試。
(四)復試。各學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下,嚴格按照學校復試工作管理辦法和本學院復試工作細則組織實施復試考核工作。一志愿復試工作須在4月5日之前完成。
(五)復試結果報送。各招生學院的復試小組應按時完成復試工作,復試成績和結果在招生系統經主管領導審核后提交研招辦,紙質版擬錄取結果從系統打印后經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
(六)擬錄取名單公示。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對全校擬錄取名單進行匯總,并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七)上報擬錄取庫并發放錄取通知書。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在規定時間內按有關要求,向教育部上報擬錄取信息。錄取信息經教育部組織的聯合檢查組審核通過后,通知考生調檔并由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調劑工作
所有調劑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學校和招生學院當年規定的調劑基本條件,申請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否則無效。我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具體調劑辦法見后期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各學院網站發布的調劑公告。
調劑工作流程同上,調劑工作在4月28日之前完成,
八、體檢
待錄取考生在入學報到后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招生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要求,結合專業實際情況執行。
九、待錄取工作
根據專業計劃招生人數,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待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確定。若有待錄取考生放棄或者有追加名額,則學院可視具體情況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已被其他招生單位在調劑系統內待錄取的則不予錄取。具體見各招生學院復試細則。
(一)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的專業,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0.5*(初試總成績/5)+0.5*復試成績。復試成績=面試成績*60%+英語水平測試成績*20%+復試專業課成績*20%或復試成績=面試成績*80%+英語水平測試成績*20%。
(二)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的專業(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業工程與管理和物流工程與管理等),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0.5*(初試總成績/3)+0.5*復試成績。其中,會計、工業工程與管理和物流工程與管理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15%+面試成績*50%+英語水平測試成績*20%+復試專業課成績*15%;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15%+面試成績*65%+英語水平測試成績*20%。
未參加復試或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主要負責同志切實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確保復試工作有序平穩。
(二)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各招生學院要加強復試前、復試中管理。在復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一平臺”(進行遠程網絡復試的要統一復試平臺)、“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
(三)嚴肅考風考紀。各招生學院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四)精心開展咨詢指導。各招生學院應準確解讀政策內容,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
十一、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招生計劃。各招生學院的招生計劃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河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指標分配辦法》統籌安排。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由各招生學院在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內,根據學科發展需求統籌確定。根據實際錄取情況,各專業招生計劃會進行微調,可能增加,也可能減少。
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10個)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專項專用,不得挪用。原則上,我校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生專業為:會計(125300,非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00,非全日制)、公共管理(125200,非全日制)。具體招生計劃視過線生源情況確定,如某專業生源不足,則將計劃調整到其他專業招生。具體詳見各學院復試方案。
(二)待錄取類別。根據國家規定,碩士研究生待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無論是定向就業還是非定向就業類研究生都屬于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招收的研究生,在學籍資格、課程學習、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差別。錄取類別一旦確定,培養期間不得變更。
待錄取為非定向就業類研究生的考生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須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進行再次審查,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待錄取資格。
(三)培養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形式。
(四)加大新生入學復查工作力度。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嚴格復查,對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招生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請考生在復試、調劑前認真閱讀《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我校復試工作管理辦法,熟知各報考學院復試細則及調劑條件,了解復試、調劑等各環節流程,知曉自身責任。我校不接受破格復試考生。
(六)我校高度重視考生誠信情況,在招生的各個環節(復試、調劑、錄取、新生復查)將考生的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違反復試相關規定和要求的考生嚴肅處理。任何考生不得將復試內容、復試流程在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對外傳播透漏,一旦發現取消相關考生復試成績,記入誠信檔案,并根據泄密程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忌蛘\信問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十二、監督和爭議處理
(一)各招生學院在網站上開辟專欄,公布本學院復試工作方案、實施細則和調劑辦法。同時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部門等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
(二)如有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疑問或申訴,各招生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研究生復試工作督查小組應負責解釋或受理,學校申訴電話為:0391-3987234,3987239。
十三、衛生要求
1. 復試房間應保持通風良好,房間不宜過小。準備充足的醫用物品,相關設備需提前進行消毒。非本復試小組成員不得隨意進入復試現場。
2. 復試小組成員座位應相對固定,成員之間應保持1米以上距離并佩戴口罩,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接觸。各復試小組之間不得隨意串崗。
3. 各學院要做好來校考生復試期間流感等工作,準備必要的口罩、消毒液等醫用物資,做到精準服務。
4. 校醫院、后勤處、保衛處在復試期間全程做好醫學保障及服務工作。復試過程中如出現相關人員身體不適、發熱等癥狀時,及時排查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
十四、附則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參照此辦法開展。
(二)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本辦法中的條款如與國家、省新頒布政策不一致時,按新頒布政策執行。
(三)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者以本規定為準。
(四)本辦法解釋權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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