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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深圳大學 2010-09-06 相關院校:深圳大學
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管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011年我校學術型和專業學位面向校內外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5分,外語類專業的專業外語等級考試成績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
3.2011年9月1日前本科畢業、獲得學士學位。
二、接收專業與人數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專業(領域)與人數請參閱《深圳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按教育部規定,2011年深圳大學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專業不能接收本校推免生。
三、申請辦法與申請材料
1.申請辦法:
①申請人在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查閱《深圳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②確定申請接收推免的專業后,下載、打印并填寫《深圳大學2011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2.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深圳大學2011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須經所在院系和學校蓋章)的原件;
②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③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④其他有關材料(如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
申請人將以上全部申請材料(統一用A4紙)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至申請專業所在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截止日期為2010年10月8日(以郵戳為準),過期不再受理申請。以上材料原件在復試時查驗,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推免資格。
四、復試與錄取
1.我校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初審后,于2010年10月12日前在學院網站公布參加復試者名單,由學院通知初審合格的申請人到我校進行復試(復試時間2010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復試期間到我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復試及體檢合格者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名單。
2.我校對確定擬錄取的申請人發放接收函。 申請人須在10月31日前憑推薦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發放的校驗碼登錄研招網(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填寫報名信息,并與其他考生同期現場確認報名信息。
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被錄取。
3.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復試和發放接收函)于2010年10月24日前全部結束。此后,各專業一律不再補辦且不得更換推免生名單。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4.省招辦審核與公示。
5.被深圳大學擬錄取的推免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須蓋有推薦學校和推薦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章)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提交的申請表和其它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對擬錄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不予錄取。
2.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學士學位證書及相應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在校待遇、學制、就業等其他事項請參閱《深圳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內相關內容。
4.咨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辦:0755-26536177,郵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學紀委、監察處:0755-26534925,郵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b.szu.edu.cn
各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電話請參閱《深圳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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