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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9-24 相關院校:中國藥科大學
第一章招生名額
第一條本目錄公布的我校2015年招生計劃已含擬招收免試推薦生與對外公開招生全部計劃,實際招收推免生數以最終錄取人數為準,推免生接收工作結束后將及時公布最終錄取推免生人數。根據有關要求,該計劃暫按2014年招生計劃列出,錄取時會根據國家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進行調整。
第二章報考條件
第二條報名參加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須符合以下條件:
(1)英語達到國家英語四級或四級以上水平(須附相應證書的復印件,并加蓋證明公章),或進修過本科英語課程,成績合格(須由所進修的高校教務處出具成績證明原件);
(2)進修過五門或五門以上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相近的本科主干業務課課程,且成績合格(須由所進修的高校教務處或成人高校成績管理部門出具成績證明原件);
(3)上述證明材料原件須于報名截止(2014年10月31日,下同)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第三條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二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二)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第四條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第五條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國家統一劃線”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為西部民族地區的建設和發展服務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教處同意,并于報名截止前將加蓋公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寄送至中國藥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第三章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第六條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第七條網上報名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9:00-22:00(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名)。
(二)網上報名要求: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在我校核查報名信息時,將認證報告交我校研招辦核驗。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7.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八條現場確認
(一)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二)現場確認地點:在南京市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進行現場確認的地點在我校研究生院的網頁上另行通知;在外地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應到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三)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并確認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九條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應按照我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得準予考試。
第四章打印準考證
第十條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復試。
第五章初試
第十一條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4年12月27日-12月28日,初試科目有兩門、三門或四門,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具體時間及考試地點參見《準考證》。
第十二條我校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數學二、數學三、西醫綜合、中醫綜合為全國統考科目,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為全國聯考科目。全國統考和全國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
其他業務課為我校自命題科目,其中:710藥學基礎綜合(一)、711藥學基礎綜合(二)滿分300分,覆蓋:有機化學、分析化學、生理學、生物化學,各占75分。349藥學綜合滿分300分,覆蓋:藥劑學、藥理學、藥事法規,各占100分。350中藥專業基礎綜合滿分300分,覆蓋:中藥藥劑學、中藥化學、中藥鑒定學,各占100分。初試科目選考日語的考生須通過國家英語四級考試,入學后改學英語。
第十三條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考試中只要有一門課為缺考,則其所有考試科目都以缺考論處。
第六章復試與錄取
第十四條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將根據當年教育部發布的文件要求具體制定,請考生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除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初試科目選考日語的考生復試時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復試英語。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考生復試時須考核思想政治理論,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十五條我校根據當年實際下達招生計劃數,按照考生最終錄取成績,確定各專業擬錄取名單。
第十六條我校在復試階段組織考生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執行。符合相關體檢要求的考生方具有錄取資格。
第十七條考生在復試擬錄取后須在發錄取通知書之前將本人檔案寄到我校,否則不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七章學制、學費、獎助政策
第十八條我校碩士研究生學制為三年。
第十九條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所有納入2015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均需按規定繳納學費,我校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學術學位8000元/生/學年,專業學位10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條2014年起,我校全面實施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建立完善的研究生獎助體系。全日制研究生獎助金覆蓋面為100%。品學兼優的博士生每年獲得獎助金累計最高可達10萬元左右,品學兼優的碩士生每年獲得獎助金累計最高可達6萬元左右。納入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指全脫產學習,入學時檔案、人事關系全部轉入我校,并且沒有固定工資收入)在正常學制年限內,享受如下待遇:
1.國家助學金,標準為:碩士生6000元/生/學年,博士生12000元/生/學年,覆蓋面100%。
2.學業獎學金,標準為:碩士生一等8000元/生/學年,二等4000元/生/學年,覆蓋面約80%,;博士生18000元/生/學年,覆蓋面為100%。學業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
3.國家獎學金,標準為:碩士生20000元/生/學年,博士生30000元/生/學年。
4.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請專項獎學金(華海藥業研究生優秀成果獎、圣和研究生創新成果獎、遠東獎學金、顧吉衡獎學金等)、專項科研創新基金(華海藥業研究生創新基金等),開展創新性科學研究。
5、學校還設有“三助”崗位助學金、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基金等,幫助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條考生報名時應如實填寫相關內容,若采取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報考、錄取資格的,一經發現,不論進入招生工作的哪一個階段,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參加報名、考試。考生的報考材料中請寫明本人準確的聯系電話、地址及郵編。如有變動請及時與我校研招辦聯系更正。
第二十三條2015年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第二十四條我校自主增列的學術學位二級學科命名方式為:一級學科名稱(二級學科名稱),學科代碼第五位為,如1007Z1藥學(制藥工程學)。
第二十五條我校單位代碼:10316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龍眠大道639號
郵編:211198,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中國藥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網址:http://yjsy.cpu.edu.cn/
聯系電話:025-86185281
傳真號碼:025-86185279
電子信箱:cpuyzb@163.com
第二十六條各研究生招生院部電話:
001藥學院:025-86185328
002中藥學院:025-86185132
003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025-83271249
004國際醫藥商學院:025-86185038
005理學院:025-86185170
006社會科學部:025-86185393
007藥物科學研究院:025-8327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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