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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10-15 相關院校:江南大學
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9:00――22:00。預報名數據有效,無需重復報名。
2.報名流程: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根據生源缺額信息再填報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忌呻S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部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忌诰W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
(7)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二)現場確認
除推薦免試研究生外,其他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現場確認、核對信息、繳費、采集本人圖像等。
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應屆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證明,證明其在2015年9月1日前可以取得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在我校核查報名信息時,向我校遞交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四、初試
(一)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8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8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8日下午業務課二
我校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準考證》。
五、復試
復試時間、地點、復試辦法和程序在教育部公布復試分數線后確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復試時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予復試。
復試分為筆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面試、思想品德考核,詳見復試辦法。
六、調劑
各專業(領域)是否需要調劑,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在復試前公布,屆時考生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七、體檢
體檢工作安排在我校校醫院,在復試階段進行。
八、錄取
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及我校復試文件確定的擬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審批(預計6月份)合格后再發放錄取通知書。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十、學費與獎助政策
我校按照國家和江蘇省規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學費,收費標準參見江南大學網站信息公開欄目,同時設立獎助學金用于支持學生完成學業。研究生獎助相關規定請參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學生工作資料下載欄目《江南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
十一、其他
■招生目錄中公布的各學科擬招生人數參考2014年的錄取數,2015年實際錄取人數將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報名考試情況作調整。擬招生人數包含接收推免生人數,推免生人數以最后確認錄取人數為準。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原則上不接受跨學科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時需加試初試以外的本科階段主干課兩門。
■報考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如果被我校錄取,考生檔案必須調入我校;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如果被我校錄取,我校須和考生及考生所在工作單位(主管部門)簽定三方定向協議。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碩士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或簽定有關協議,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文件執行。
■聯系方式:
無錫市高校招生辦公室(無錫市解放東路866號,聯系電話:0510-82705476)
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郵編:214122地址: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
聯系電話:0510-85197929,傳真:0510-8591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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