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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考場安排 來源:合肥工業大學 2023-12-23 相關院校:合肥工業大學
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將于12月23-25日進行,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秩序,使每位考生平穩順利參加考試,現將合肥工業大學考點有關事項告知如下,請我考點各位考生考前務必認真閱讀。
一、準考證下載
2023年12月13-25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考試地點
1.合肥工業大學考點位于學校屯溪路校區(合肥市屯溪路193號),考場設在主教學樓和西二教學樓。第四單元考試時間為12月25日的科目(具體以準考證為準),考場設在主教學樓6樓。
2.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從主教學樓、西二教學樓南側通過“智能安檢門”安檢后,方可進入教學樓。
三、考試時間
1.2023年12月23-24日,北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考生開始安檢進場時間為上午7:50、下午13:20;嚴禁考生提前進入教學樓和教室;遲到15分鐘不得進場,即上午8:45、下午14:15后不得進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即上午11:00之前、下午16:30之前禁止考生交卷出場。
3.12月25日考試開始時間為北京時間上午8:30,結束時間以準考證為準,考試中間不休息,6小時繪圖類考試的考生可自備非加熱餐食。
四、考試紀律
按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見附件)執行,請各位考生嚴格遵守。
五、特別說明
1.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2024年研考新增智能安檢門檢查環節,考生須配合工作人員完成安檢工作,有序入場,如安檢門報警,須配合完成復檢,方可入場。除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所需的考試用具外,考生不得攜帶任何具有通訊功能的手機、智能手表、智能眼鏡、手環、無線耳機和照相、掃描等設備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試封閉管理區域。同時,為避免反復安檢,耽誤入場考試時間,建議考生不攜帶(穿戴)打火機、金屬手鐲、戒指、項鏈等可能引發報警的物品。
2.如考生誤帶了手機,應在安檢前將手機存放到集中存取點(分別設在主教學樓南側、西二教學樓東側),存取點的存儲箱按考場號依次排列,考生須按本人當次考場號存放,每人僅能存放一部手機,存放時須靜音并將手機鬧鈴等提醒功能取消。考生在存取點應遵從現場工作人員引導,存取點不提供除手機外的其他私人物品存放。考生應充分預見到因存放而耽誤進場、手機丟失等可能導致的后果,非必要請勿攜帶。
3.對于因身體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臟起搏器、金屬牙具、使用助聽器、孕婦等)無法使用安檢設備進行檢查的,考生應事先開具由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及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出具的審核材料,由考點安排專人進行檢查。
六、溫馨提示
請各位考生注意防寒保暖、飲食衛生和交通安全,保持充足睡眠,堅定信心,從容應考。祝大家考試順利!
其他有關注意事項請見安徽省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溫馨提示(點擊查看)
合肥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生不得將手機帶入考點(考試封閉管理區域),進入考點后,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外逗留,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和考點具體要求存放手機等非考試用品。
三、考生只準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智能眼鏡和照相、掃描等設備)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要求粘貼條形碼等。凡漏貼條形碼、漏填(涂)、錯填(涂)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
六、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考生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
七、考生應當在答題卡、答題紙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使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考生在考場內不得私自傳遞文具、用品等。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考員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并密封簽字。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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