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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4-03 相關院校:天津外國語大學
為進一步規范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確保復試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提高碩士生招生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號)和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天津市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興趣和素養、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查。
4.堅持客觀評價。量化業務課考核成績,明確綜合素質考核等次。
二.復試管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并對復試結果負責。
2.復試要求、評分標準和辦法,經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在復試中嚴格執行。
3.研究生院負責復試組織工作,并對參加復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增強復試人員的責任感,提高復試的公平性,確保復試工作質量。
三.復試對象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達到國家規定分數線并在我校差額復試比例范圍之內的考生。
2.達到國家規定分數線并符合我校要求的調劑生。
3.我校急需專業,其專業課成績突出,有培養潛質的符合國家及我校規定破格條件的考生。
破格復試錄取條件:政治理論課50分之上,總分達380分以上且業務1與業務2均在130分以上的考生,復試成績優秀并專報市考試院審批方能錄取。
四.復試內容
1.加大復試考核力度,根據專業特點和專業方向的要求,實行差額復試。
2.復試按專業(方向)分組進行,各專業組由3-5名相關研究方向、具有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組成考核小組,對考生進行面試。面試時間每人15-20分鐘。
3.為提高復試工作的有效性,根據我校學科專業的特點,確定復試內容如下:
(一)外語類(含翻譯碩士)
1.專業復試:主要考核考生語言基本功和實踐能力,掌握專業知識的廣度、深度以及靈活運用的能力。
<1>專業聽力(30分鐘):主要考查考生的聽力及理解能力,占30%;
<2>專業口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語言運用能力和交流能力,占70%。包括:
①專業知識40%;
②語言交流能力30%。
2.二外聽力(30分鐘),滿分為100分,作為參考成績(翻譯碩士不參加此項考試)。
3.調劑生專業筆試,滿分為100分,占復試總成績的30%。
調劑生復試成績=調劑生筆試×30%+(專業聽力30%+專業口試70%)×70%
(二)非外語類
1.專業筆試:主要考核考生掌握學科(專業)基礎理論、基本技能、綜合運用能力和創新能力及英語基礎等,占復試總成績的50%。
2.專業面試:主要考核考生掌握專業知識的廣度、深度,運用專業知識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興趣、科研能力與潛在能力等,占復試總成績的50%。
3.外語聽力(30分鐘):滿分為100分,作為參考成績。
五.復試時間
2014年4月5—7日;5日、6日復試,7日上午體檢。
六.復試錄取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環節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40%+復試成績×60%;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考生須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實施。
七.新生繳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規定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教委關于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津發改價費【2014】93號)文件精神,自2014年秋季入學的研究生起,全部繳納學費: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費待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教委審批后確定。
八.獎助體系
1.國家助學金: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照10個月發放(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學生除外)。
2.設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和《天津市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名額由教育部和市教委下達,獎金額度最高達2萬元。
3.鑒于研究生繳納學費和指導性價格相關文件下達較晚,且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費變化較大,我校2014年面向翻譯碩士研究生設立學校獎學金,獲獎面達60%,獎勵額度達繳納學費的15%—30%。
九.投訴監督
1.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由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及現場監察。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分數線、復試細則、復試結果等信息將及時通過我校研究生部網站公布。
4.考生投訴電話2328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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