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4-04-01 相關院校:寧夏師范學院
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秉承德智體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擇優錄取的原則,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和公開透明。為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錄取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復試招生錄取工作的部署、協調、指導與督查等工作。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副組長分別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長、主管學生工作的書記、紀檢書記擔任,成員為研究生院院長和書記、學校紀檢部門、各培養單位負責人擔任。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校內各培養單位的工作開展,承接學校及上級部門的具體工作指令。
二、調劑工作
嚴格遵守國家調劑工作有關規定,執行過程中特別注意:
1.第一志愿報考專業須與我校當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相符或相關,不跨門類調劑,并且必須是我校當年第一志愿考生未達到復試人數的專業,依據分數及德行綜合評價,擇優調劑。
2.初試科目需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3.不接受初試成績未達到教育部確定分數線的考生調劑。
4.不接受第一志愿非報考我校,但現擬以少數民族照顧分進入我校的考生調劑。
三、破格原則
嚴格按照國家破格規定開展工作,并控制破格比例。
1.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2.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不進行破格復試。
3.不破格第一志愿非報考我校的調劑考生。
4.不破格已享受民族政策優惠的考生。
四、復試工作
根據國家錄取工作的有關精神,制定具體的復試方案和實施細則,明確復試程序與標準。
1.成立復試小組
各培養單位的復試組織工作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負責人全面負責。單位內按照不同專業組成若干個復試小組,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具有副教授以上、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辦事公道正派、經驗豐富,且沒有直系親屬報考本部門的教師擔任,并設秘書1人,由其完成答辯現場的記錄和成績匯總。
2.復試前培訓:各培養單位對主持和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工作紀律的培訓。復試工作人員在復試中要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認真做好復試記錄,提高復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證復試質量。
3.決定復試結果: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必須參加復試且成績合格(免試推薦生參加師生雙選,不再進行復試),培養單位負責人要簽署匯總的復試學生成績單,對本部門所屬學位點的復試結果負責。當參加復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質疑時,有關培養單位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4.明確復試要求:學校“研招辦”對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并進行差額復試。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加試兩門課,單科成績不得低于60分。
5.誠信評判與管理:對以往作弊學生嚴格按照規定不予復試和錄取。參與復試工作的教師須簽署誠信承諾書,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五、錄取工作
1.思想政治品德和誠信審核應符合招生要求。
2.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其比例原則上占錄取總分的40%。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復試總成績與初試成績加權求和即為總成績,在各專業內按照總成績排序,依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體檢合格后依次錄取。擬錄取名單經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錄取名單報校長辦公會審定。
4.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對擬錄取考生進行調檔審查,僅對審查合格者名單發錄取通知書。
六、組織工作紀律與信息公開、社會監督工作
1.推進信息公開工作,加強社會監督,對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件及時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公示,同時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等,保證申述渠道的暢通。
2.嚴肅復試招生和錄取紀律,嚴格組織程序,實行各環節責任到人的目標管理,對學生、教師及管理人員進行誠信教育和承諾管理,執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任何舞弊行為一經查實將堅決、迅速、從嚴處理。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